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侃侃的博客  
想到哪侃到哪,想怎麼侃就怎麼侃。  
https://blog.creaders.net/u/4272/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應當依法公開審理薄熙來案 2013-02-05 11:58:21

應當依法公開審理薄熙來案

 

薄熙來案件(薄案)從發生至今已經半年有餘,相信案件的偵破已經接近尾聲,案件的審理程序即將啟動。

 

薄案發生後,網上的倒薄和挺薄的聲音一直沒有間斷過,而且吵得天翻地覆。無論挺薄還是倒薄,我們不得不承認,它們都部分的代表了民意。這兩部分民意顯然處於大相徑庭,甚至相互對立的狀態。同時還有變成“你死我活”的可能。這兩者雖然對立,但兩方面均有許多人認為“薄案是政治鬥爭案”。

 

“薄案是政治鬥爭案”這樣一種認識一旦被證實,他對中國社會的衝擊是極其巨大的,甚至會造成社會動亂。

 

因此,薄熙來案件應當依法公開審理

 

若能公開審理薄熙來案,以下的作用是明顯的:

 

1、維護法律尊嚴。

 

2、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減輕社會對立的緊張氣氛。

 

4、防止將刑事案件攪亂成為政治鬥爭。

 

若薄案不能得到公開審理,以下的負面影響是無法消除的:

 

1、多年強調的“依法治國”將蒙上陰影。

 

2、倒薄和挺薄雙方的互斗加劇(也有引發社會動盪的可能)。

 

3、法律觀念和是非觀念淡化甚至被遺忘,轉而替代的是結黨營私和純粹的政治鬥爭。

 

綜上所述,希望薄熙來案件能夠得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審理

 

 

瀏覽(1911) (0) 評論(8)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侃侃 留言時間:2013-02-06 18:59:38
宏海博,黨和政府做什麼,如何做,咱們老百姓沒有做決定的權利,可“呼籲公開、公平、公正審理案件”還是應該做的,也是能夠做到的,對吧。
回復 | 0
作者:侃侃 留言時間:2013-02-06 18:52:04
老幾博說得是。只是中國要“依法治國”,一個頂層的官員被投入監獄,總要“有法可依”是不。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該認真體現一下吧。如果沒搞好,如何讓地方服從中央?
回復 | 0
作者:侃侃 留言時間:2013-02-06 18:45:12
謝謝女王誇讚。
回復 | 0
作者:宏海 留言時間:2013-02-06 02:37:30
初看題目,給我一種侃兄是純真的,似乎沒有在中國生活過的經歷的感覺。

薄熙來的事情,是如何成為案件的?從去年初薄熙來失蹤到現在,中共對薄的所作所為就不曾依過法,從現在乃至以後又如何能相信薄能被依法公開審理?
所以說:應當依法公開審理的說法,其願望是美好的,善良的,也是純真的,但現實是殘酷的,黑暗的,也是木有希望地。

薄的事之所以成為所謂的案件,主要還是人為推動地。一是所謂薄妻殺人案,二是王立軍往美領館事件。薄妻殺人案的審理,有重大瑕疵,匆匆結案,判死緩,似有草菅人命之嫌,並以此株連到薄,難以服眾,王立軍案,王立軍為什麼要去美領館?王案也已審過,但是還是不明所以,動機是什麼?向美國人檢舉薄?難以置信,也是難以服眾。

薄案恐怕不能平安軟着陸,此案開了一個將政治對手送進監獄並欲肉體消滅的惡劣先例,您現在作了初一,將來您也必須有被別人作了十五滴覺悟,因此,可以預見,將來的某一天,倒薄的黑手也是有被送進監獄並消滅之的可能,而恰恰沒有被依法公開審理的可能,因為胡溫的共黨就是黑手黨、黑幫。
回復 | 0
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3-02-06 02:01:16
“陳和薄屬同級幹部,難道薄比陳特殊?”
當然。陳不過是不服江核心而已,並沒有什麼動作。
薄太子為的是爭儲君上位,籠絡人心,培植黨羽,準備了許多年。而且薄就個人能力而言,中共高管中鮮有其匹。他後來那麼囂張,實是因為有些本錢。狗咬狗,非死即傷。當官的都是人精,沒有絕對把握,不會冒那個風險。
回復 | 0
作者:queen 留言時間:2013-02-05 19:48:50
良好的願望出自善良正直的心。
回復 | 0
作者:侃侃 留言時間:2013-02-05 16:33:55
逍兄好,薄案,不僅象你我這樣的國外網民在看,中國的網民也在關注,甚至中國官場上的人更加關注。中國要“依法治國”,這件事兒已經推動了多少年了,法治在普通人的心中逐步在紮根。倘若“依法治國”演變成“依政治鬥爭治國”。那麼,以後誰貪了,只要你抓他,他就可以向政治鬥爭上靠。那樣,法治會逐漸的在人們心中蕩然無存。在一個“以政治鬥爭的勝負”為標準的中國,那麼中國的“革命”還會遠嗎?

說到公開審理會“涉及國家機密”。我不這樣看。記得當年的陳希同案審理就是直播報道的。陳和薄屬同級幹部,難道薄比陳特殊?
回復 | 0
作者:逍遙津 留言時間:2013-02-05 15:37:33
原則上,"依法公開審理"薄案是一個正義的要求,這是對習李體制的試金石。

但由於薄是中國政府及執政黨中的高級官員,完全公開就會涉及到國家安全。

所以,無論最終結果是什麼,是否公平公正,要進行實時判斷對網民來說是非常困難的,因而各種爭議也不會立即終止。歷史只能由後人評說吧。
回復 | 0
我的名片
侃侃
註冊日期: 2010-09-02
訪問總量: 386,973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烏克蘭水庫大壩被炸,又一起羅生
· 烏克蘭更困難的日子來了
· 北溪被炸新消息“是親烏組織干的”
· 俄烏戰爭,關鍵轉折點已到?
· 閒侃:波蘭挨了兩顆導彈與北溪被
· 趕個熱門話題:說幾句老共二十大
· ‘俄烏戰事’普京想收手了(就是阿
友好鏈接
· 沁霈:沁霈的博客
· 蘆鶴:蘆鶴
· 馬黑:馬黑的博客
· 一嫻:一嫻的博客
· 歡樂誦:歡樂誦
· 牛北村:洛山夜話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老冷:老冷
· 山月歌:山月歌的博客
· 接龍:接龍遊戲室
· 水蛇:水蛇的博客
分類目錄
【隨筆閒談】
· 不能理解老幾博被封
· 高伐林不必回答野石的問題
· 由“左右互掐、萬維封博”想到的往
· 徵詢英文高手
· 網上揀來的宗教小知識
· 簡單思維的妙用 -----新年送網友
【學詩】
· 【七絕】康師傅(和半江紅)
· 詩、詞,各一首
· 詩,聽潮
· 參禪
· 仿曹雪葵《七律。醉花》
· 花月四問
· 四季花月
· 無題 ---- 為了忘卻的紀念 2
· 無題 ---- 為了忘卻的紀念
· 七絕。早雪 -- 合半江兄
【生活紀實】
· pumbaa博對侃侃的很好的質疑
· 琴韻:萬維有個接龍遊戲室 ---
· 初學寫萬維博文
【閒侃時事】
· 烏克蘭水庫大壩被炸,又一起羅生
· 烏克蘭更困難的日子來了
· 北溪被炸新消息“是親烏組織干的”
· 俄烏戰爭,關鍵轉折點已到?
· 閒侃:波蘭挨了兩顆導彈與北溪被
· ‘俄烏戰事’普京想收手了(就是阿
· “克里米亞大橋被炸毀之後的戰爭
· 大刀向德國鬼子的頭上砍去
· 上限也不用設了,德國經濟必然崩
· 美國捆綁盟友的繩索開始斷裂了,
【簡單思考】
· 趕個熱門話題:說幾句老共二十大
· 中國政治動盪時代有可能來臨(舊
· 特朗普悄然拋棄了奧巴馬的“亞太
· G2 悄然啟動(寫在特朗普訪華之
· 【乾】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 烏克蘭事件的簡單思考
· 中、美、日在東海較量的根源
· 也談“防空識別區”
· 美國臉上的兩道傷痕
· 這真的是民主道路上可接受的代價
【文明系列】
· 文明的衝突、碰撞、融合及新生(
· 文明的衝突、碰撞、融合及新生(
· 文明的衝突、碰撞、融合及新生(
· 文明的衝突、碰撞、融合及新生(
· 文明的衝突、碰撞、融合及新生(
· 文明的衝突、碰撞、融合及新生(
存檔目錄
2023-06-07 - 2023-06-07
2023-04-18 - 2023-04-18
2023-03-09 - 2023-03-09
2022-12-21 - 2022-12-21
2022-11-17 - 2022-11-17
2022-10-07 - 2022-10-23
2022-09-15 - 2022-09-30
2022-08-04 - 2022-08-05
2018-03-06 - 2018-03-06
2018-02-26 - 2018-02-26
2017-11-09 - 2017-11-12
2016-08-10 - 2016-08-10
2015-06-15 - 2015-06-15
2015-03-02 - 2015-03-16
2014-08-08 - 2014-08-08
2014-05-19 - 2014-05-19
2014-04-02 - 2014-04-24
2014-03-06 - 2014-03-06
2013-11-28 - 2013-11-28
2013-10-01 - 2013-10-01
2013-09-10 - 2013-09-10
2013-08-04 - 2013-08-27
2013-07-04 - 2013-07-26
2013-06-01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0
2013-04-15 - 2013-04-29
2013-03-23 - 2013-03-29
2013-02-05 - 2013-02-26
2013-01-18 - 2013-01-19
2012-10-28 - 2012-10-28
2012-09-13 - 2012-09-13
2012-08-13 - 2012-08-29
2012-04-04 - 2012-04-07
2012-02-18 - 2012-02-18
2011-12-14 - 2011-12-31
2011-11-06 - 2011-11-29
2011-08-23 - 2011-08-23
2011-07-07 - 2011-07-07
2011-05-12 - 2011-05-12
2010-09-03 - 2010-09-24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