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华人社区对周立波轻罚200刀结案一事争论不休的时候,昨天加州Santa Clara县选民在加州初选中用选票罢免了法官珀斯基。
说实在的,我一直听到的都是【民主法治】,好像它们是一个连体婴儿,从来不可分开,就像小时候背的乘法口诀里“二三得六,三三得九”一样,是自然而然地是连在一起的。。。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民主会挑战到法制的地位、执行。。。 珀斯基是斯坦福大学校友,santa clara县法官。他审理了斯坦福大学白人学生、游泳运动员特纳涉嫌强奸一位酒醉的女孩的案子,是量刑法官。 2015年1月18日凌晨,两位在斯坦福大学学习的瑞士学生,发现特纳在一个垃圾箱附近用手指性侵一位醉得不省人事的女孩,两人立即上前,将特纳制服,并报了警。尽管名校生特纳辩解使用了诸如:自己经过受害人同意,是两厢情愿、他自己酒醉不省人事,不知道做了什么等等大家都熟知的、美国教科书式的死无对证的借口,最终案子经Santa Clara县陪审团裁定,特纳犯有包括暴力企图强奸在内三项重罪(不知如果是周大戏子的律师的话,会不会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让特纳也无罪?)。控方要求判6年州监狱监禁,县probation department建议6个月县监狱监禁。珀斯基是量刑法官,同时也是前斯坦福的运动员,他判特纳6个月县监。三个月后,由于表现良好特纳被释放。 此案激起社会舆论强烈反弹,认为珀斯基袒护白、男、上层,开始征集签名罢免珀斯基。很快征集到九万多签名,罢免案开始进入程序。 同时,另一个反罢免阵营也渐渐形成,主要是由硅谷地区一些大公司高层、前法官、律师、部分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学生、法学教授、旧金山纪事报等等组成。他们的理由主要是:法律不应该受到舆论的压力。 反对派曾经试图以技术理由叫停罢免,但是由于舆论压力巨大,没有成功。之后的上诉也被加州第六巡回上诉庭驳回,罢免案出现在选票上,并以近60%的赞成票通过。珀斯基的法官被正式罢免。 个人的看法:说实话我很矛盾。当民主和法制冲突的时候,你是站在民主一边,还站在法制一边??在你把【民主法治】当成经念的时候,没有人告诉你,民主和法制会冲突吧???今天,就明明白白地看到民主和法制在激烈地冲突。。。 反罢免阵营理论上是有道理的,司法独立就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果有一天选出川普这样的法官,会是什么结果?但是,这件事情反映了即使在美国,执法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也是很难控制的一件事,珀斯基完全可以也应该回避此案,但他却任性地判了此案。所以,罢免他不是为了惩罚他,而是因为他不合格。当然,罢免他也给了其他执法人员一个警告,这个警告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大概会因人而异。另一个我不愿意看到的事实是:反对派都是这个体系的受益者,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这个社会分化的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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