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死亡,選擇我們將如何死去約翰·卡赫, 克蘭西·馬丁 2016年12月27日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61227/looking-death-in-the-face/Tony Comiti/Sygma, via Getty Images 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 拉美西斯二世(Ramses II)也被稱為拉美西斯大帝(Ramses the Great),他出生於大約3000年前,被普遍視為古埃及帝國最強大的法老。希臘人稱他為奧茲曼迪亞斯(Ozymandias)。公元前1213年去世時,他在從敘利亞直到利比亞的廣闊土地上留下眾多寺廟與宮殿,以及無數雕像和紀念碑,紀念他那令人讚嘆的統治。到了19世紀歐洲殖民勢力抵達埃及時,大部分雕像已經消失了,僅存的那些雕像也遭到了毀壞。1816年,意大利考古學家喬瓦尼·貝爾佐尼(Giovanni Belzoni)發現了一個拉美西斯半身像,並為大英博物館買下了它。從某個方面來說,奧茲曼迪亞斯的生命此時才算真正開始。 《奧茲曼迪亞斯》創作於1817年,或許是珀西·比希·雪萊(Percy Byshe Shelley)最著名的一首十四行詩,那一年,這尊著名雕像的殘餘部分被緩慢地從中東運到英國。雪萊想象一個旅行者在遙遠的沙漠之中描述自己的旅程。和貝爾佐尼一樣,雪萊筆下的人物發現了一個巨大的半身像,半埋在狂風吹掃的砂礫之中。殘骸旁邊是這座紀念碑曾經的基座。石板上淺淺地刻着文字:“朕乃奧茲曼迪亞斯,王中之王也/功業蓋世,料天神大能者無可及!”當然,正如雪萊的詩所告訴我們的,這位王中之王的功業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只有砂礫。
這首詩傳遞的信息是永久的:所有的一切都會很快告終,比你想象的要快。名望伴隨着一道陰影,那就是不可避免的隕落。2016年發生了一系列的死亡,刺激着人們,提醒人們這種不可避免:王子(Prince)、南希·里根(Nancy Reagan)、大衛·鮑伊(David Bowie)、埃利·威塞爾(Elie Wiesel)、比爾·坎寧安(Bill Cunningham)、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戈迪·豪(Gordie Howe)、默爾·哈格德(Merle Haggard)、帕蒂·杜克(Patty Duke)、約翰·格倫(John Glenn)。當然,這一年也帶來了一個新的帝國,與此同時還有末日災變的幽靈。在今年結束之際,是時候思考王國的建立,也是時候思考王國的敗落何其迅速。這是一個機會,幫助我們安然接受生存的脆弱,我們在清醒的時間裡總是忽視它,然而甚至我們之中最偉大的人也必須面對它。 我們傾向於推遲思考生存或是死亡的問題,直到太晚才去回答。這可能是關於死亡最可怕的事情:用梭羅(Thoreau)的話說,就是死到臨頭才發現我們其實根本就沒有活過。 不過,直面死亡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們避免去面對它,因為我們可以做到。我們更容易把“垂死”(dying)當作形容詞而不是動詞,比如“一個垂死的病人”或“一個人的垂死之言”。這讓我們可以假裝死亡是發生在某個遙遠的未來,發生在其他的某個時點,發生在其他人身上。但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至少不是現在。不是今天,不是明天,不是下周,甚至也不是下一個十年。壽命從現在才開始計算。 當然,“垂死”正好同與我們所謂的“活着”(living)相應。塞繆爾·貝克特(Samuel Beckett)說我們“在墳墓之上分娩”,指的就是這個意思。這種對生存的認識似乎屬於年邁或重病的人。認識到時間寶貴的老人,可以眼睜睜看着年輕而健忘的人們虛度時光。 當垂死終於把我們帶到那個意外而又必然的結局時,我們會傾向於認為,我們要經歷這麼艱巨的考驗是有道理的。為某個東西而死,這就像是一道英雄的光環。但這真是世上最簡單的事,與名望和財富毫無關係。當你醒來,吃着烤麵包時,你正在為某個東西而死。當你開車去上班時,你正在為某個東西而死。當你與同事做着無意義的愉快交談時,你正在為某個東西而死。隨着時間流逝,我們人類正在為某個東西而死。日復一日,周復一周,寶貴的一年時間過去了,為某個東西而死的關鍵是選擇正確的東西。這是非常困難的,決不是必然的。 如果我們理解得沒錯,困難在於――從我們成為清醒的成年人起,或許甚至在這之前,我們就得選擇自己將會如何死去。這不是說我們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患上癌症或者會不會被巴士撞上(雖然確實有些選擇可以令這些可能性變大或變小),而是意味着,如果我們是相對幸運的(意思是,如果我們沒有因為環境或我們無法控制的惡意力量而喪失自由),我們有相當大的餘地去選擇該做什麼、該思考什麼和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並選擇自己如何生活,這意味着我們有相當大的餘地去選擇我們將如何死去。選擇同人生終點一樣,最終是屬於我們自己的,也是我們要獨自面對的。這就是海德格爾(Heidegger)所說的,死亡是我們“最本己的可能性”(own-most possibility):和自由一樣,死亡屬於且僅屬於我們自己。 想想所有那些去世的英雄與朋友,以及我們所愛的人,我們可能會試着真正去理解死亡正在到來,並且感到害怕。“自由的人絕少想到死,”斯賓諾莎(Spinoza)的名言說,“他的智慧不是關於死的默念,而是對於生的沉思。”但我們甚至還沒有進行“生的沉思”,我們並沒有真正去想,直到我們面對這個事實――我們盡最大努力讓自己不去想到死亡。到頭來,也許我們不是那麼害怕死,更害怕的是不能繼續活下去,怕的是不能好好死去。 日常生活中不乏供我們浪費時間的東西:追求金錢、智慧、美麗、權力、名望。我們都能感受到它們的誘惑。但是讓人感到不舒服,讓人透不過氣來的真相是,為金錢或權力這樣的東西而死,似乎根本算不上什麼選擇。大衛·福斯特·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認為,大多數情況下,在追求財富或名望中死去只是我們的“默認設置”而已。問題不在於我們選擇為錯誤的東西而死,而在於我們實際上沒有去選擇。我們選擇讓其他人代替我們活着。我們允許自己留在心理陷阱之中,無法看到在自己生活中可能真正有意義的東西。這樣做的時候,根據華萊士的說法,我們冒着這樣的風險――“使(我們)舒適、富足、可敬的成人生活變得死氣沉沉,無知無覺,在日復一日間讓我們臣服於自己的頭腦,臣服於自然(為我們)默認設置的那種獨特、徹底、威嚴的孤獨。”我們可以稱之為奧茲曼迪亞斯陷阱――功業蓋世,料天神大能者無可及――並且要小心自己別落入這個陷阱。 大多數日子裡,我們發現我們不能全心全意地完成這項從奧茲曼迪亞斯陷阱中脫身的英雄任務。另一些時候,我們害怕自己會遭到悲慘的失敗。抱着每一天都是人生最後一天這樣的念頭去愛,這是不現實的。但至少我們可以停止假裝自己會永遠忍受下去。 在托爾斯泰的名作《伊凡·伊里奇之死》(The Death of Ivan Ilyich)中,垂死的主人公不情願地接受自己的死亡,雖然只有一次,但他再也不能迴避真理: 這不是闌尾或腎臟的問題,而是生命和……死亡的問題。是的,生命就在那兒,現在它要消失了,消失,而且我不能阻止它。是的。為什麼還要欺騙自己呢?我就要死了,這不是很明顯嗎,除了我所有人都看得見……可能這一刻就會發生。那兒曾經有光,現在漆黑一片……當我離開了,世界上還會有什麼?什麼都不會有了…… 伊凡·伊里奇不能假裝自己不會死。他認識到拉美西斯二世顯然沒有認識到的東西:隨着他的死去,他的生命也就沒有了任何證據,他無法留下任何證據,他要去的地方沒有紀念碑。對於自己將會死亡這個事實,他一生都在對自己說謊。 最後,伊凡從他的自我欺騙中解放出來。我們也可以擺脫這種妄想。就是今天。就是現在。 如果我們成功了,我們可能會發現,直面人生無常這個事實可以帶來令人意想不到的非凡效果――可以從本質上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
約翰·卡赫(John Kaag)是馬薩諸塞大學洛厄爾分校(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Lowell)的哲學教授,著有《美國哲學:一個愛情故事》(American Philosophy: A Love Story)。克蘭西·馬丁(Clancy Martin)是密蘇里大學堪薩斯分校(University of Missouri-Kansas City)的哲學教授。 翻譯:晉其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