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公知”和“二丑藝術” “二丑藝術”一詞,最早是魯迅先生的一篇文章的題目,收在《准風月談》裡。文章對二丑的定義是:“浙東的有一處的戲班中,有一種腳色叫做“二花臉”,譯的雅一點,那麼,“二丑”就是。……。他所扮演的是保護公子的拳師,或趨奉公子的清客。有點上等人 摸樣,也懂些琴棋書畫。總之,身份比小丑高,而性格卻比小丑壞。”二丑表演的特色是:“向台下的看客指出他公子的缺點,搖着頭裝起鬼臉道:你看這傢伙,這回要倒霉哩。這最末的一手,是二丑的特色。” 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那些靠“黨的階級路線”改換門庭,獲得財富地位的人。一方面從體制政策里撈取個人地位,財富,名聲,從窮鄉僻壤的草民一步登天,混成城市裡的官僚,學者,名流。另一面又以公知,“人民的良心”的名義,揭露歷史的罪惡, 體制的弊端,官員的腐敗,社會的黑暗。就是奸商違法,刁民作亂,也一概算到政府頭上,以博得不滿現狀愚民的喝彩捧場。好像他就是“替天行道”的好漢,劫富濟貧的大俠。其實,如果沒有這個執政黨對他們“出身”的政策傾斜,他們到現在還在社會最底層掙扎也說不定。 魯迅先生的筆下的“二丑”,“是知識階級,他明知道自己靠的是冰山,一定不能長久,他將來還要到別家幫閒,所以當受着豢養,分着余炎的時候,也得裝着和這貴貴公子並非一夥。” 現在的公知則是一邊享受着體制弊端和腐敗帶給他們的利益,或者藉助政府提供的平台擴大自己的名氣,一邊罵政府腐敗, 官員貪婪,世風日下,博得看客眼球,擴大自己知名度。既要在現有體制里撈足好處,又為將來投靠新主子留條後路。 摘一段魯迅當年對二丑的描寫,就會發現當代“公知”和他們的前輩做着同樣的事情。“我們只要取一種刊物,看他一星期,就會發見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頌揚戰爭,忽而譯蕭博納演說, 忽而講婚姻問題。然而其間一定有時間慷慨激昂的表示對於國事的不滿:這就是甩出末一手來了。”所不同的是,當年的刊物如今已發展成多媒體,還有電台, 網絡,電視台。他們享受着這個體制給他們帶來的各種優惠條件(包括腐敗),發了財, 出了名,有了社會地位。然後利用自己的名氣,調過頭來批判政體,制度,並對看客說,你看,我和他們可不是一夥的,我站在你們一邊哩。 俗話說,吃人家的嘴軟,你掙着體制的錢,靠國家給你提供的電視屏幕,教書講台撈金,出名,你說你不為體制當喉舌,而是為大眾說話,誰信?除非你走出體制,學習伯夷叔齊,“不食周粟”,算你有骨氣。不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想繼續“清高”下去,除了接受洋施主的布施,那就只有死一條路了。似乎這些公知沒一個願意放棄這麼優惠的待遇,毅然與體制決裂,站到他所“代表”的民眾一邊。體制的錢照掙,“二丑藝術”照演, 兩不耽誤。 魯迅畢竟是大師,他總結出來的人的劣根性,時至今日,依然閃爍着真知灼見的光芒。 那些插科打諢的丑角優伶,靠行騙耍賴成名的流氓寫手,本來就是在人生大舞台上演“二丑”混飯吃的戲子,連社會上 “二丑”的地位都混不到,不在本文討論之列。至於那些對中國評頭品足,指手畫腳,甚至出言不遜的假洋鬼子,我當然不會放過。以我在美國對假洋鬼子二十五年的冷眼旁觀,對其行為作派,人品思維,早已瞭然在胸。如果我出手痛擊此輩,必然招招奔其死穴,令其全無招架之功。不過此文不論及假洋鬼子,須另起一篇。欲知內容如何,請候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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