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不能免税的做法也不是没有理由,因为可以避免大量逃税。在中国这种还在发展时期的国家,税务法律不是那么健全,即使有法也可能不依的地方,逃税是难以避免的,因此从法律上堵住就是合理的。 而美国的这种关于慈善的法律就是可以大量逃税。举一个例子,与奥巴马第二届争总统的罗师傅,大概平均每年给摩门教会捐七百万,而因为这是给教会捐款,所以不仅自己可以减税,教会也可以免税,这笔钱与美国政府无关了,而且罗师傅因此而少缴税的钱政府也拿不到。 但摩门教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原则可以对自己喜欢的政治进行广告干涉,也就是把钱用在政治上。一般这是需要通过政治捐款来实现,而政治捐款是不能免税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正常地用钱干涉政治,是不能减税的,大选年你给候选人的捐款你不能在报税的时候作为减税的成分。 但通过教会这个组织,你的钱就成为慈善事业的捐款,然后用在政治上干涉选举或者投票就是合法的。你不仅达到了同样的目的,而且还省钱。 这就是用慈善事业逃税的典型例子,但属于合法。 根据联邦高法关于私人组织可以利用 言论自由的宪法修正案干涉政治的判决,理论上任何慈善机构也都是可以这样做的,而且属于soft money,用在政治上没有限制。 比如用于对自己的税务有利的法律的提出和通过,这是民主制度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