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博客|海阔天空视频 | 2025年10月4日 前言: 某些人某些政党宣称美国是基督教立国的国家,其实是毫无历史根据,甚至是故意歪曲历史。美国的建国根本不是以基督教作为国教或政治制度的基础,而是以平等、 自由、民主、共和等等的普世价值以及政教分离、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 
一、《独立宣言》的建国理念 1776年国父们通过《独立宣言》建立了全新国家,不以某一个皇室,某一个血统,某一个种族,或某一个宗教为基础,而是以一个以普世价值为基础。《独立宣言》确立以下四条建国理念: 1. 平等: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2. 人权:每个人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等等(Endowed with unalienable rights); 3. 共和:政府属于全民(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而且《宪法》的第一开始的三个单词就是“We the People”,进一步宣告:主权在民的根本原则; 4. 民主:执政者的合法性来源于被统治者的认同(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某些人以《独立宣言》作为“基督教立国”的依据。但事实是: 因此,《独立宣言》宣示的是自然法与天赋的普遍人权,而不是某一个特定宗教为基础的神学。 二、《宪法》中没有“上帝” 1789年费城制宪会议通过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篇 没有出现“God”(上帝)、“Jesus”(耶稣)、“Christianity”(基督教)、“Bible”(圣经) 等字眼。 相反,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任何职位或公职的资格,不得以宗教信仰为考量。” 这在当时的世界是革命性的,它彻底否定了欧洲数百年来的国教制度。如果美国真是“基督教立国”,那么建国者必然会在宪法中写入基督教的地位。但事实恰好相反:宪法起草者有意保持宗教中立,将宗教与国家治理分离。 三、第一修正案强调政教分离 1791年通过的第一修正案更进一步明确以下原则: 国会不得制定任何建立国教的法律; 国会不得限制宗教自由。
换言之,美国政府既不能偏袒基督教,也不能迫害其他宗教,更不能强迫公民必须有宗教信仰。美国因此既不是“基督教国家”,也不是“无神论国家”,而是一个 宗教中立的共和国。 四、杰斐逊与宗教自由的奠基 托马斯·杰斐逊在1786年主导通过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奠定了美国政教分离的先例: “人类的思想不应受任何世俗权力的约束。”因为每个人的信仰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 杰斐逊更在信中提出了著名的“政教之间应有一道分离之墙”。他甚至将这部法律视为自己一生最重要的成就之一,镌刻在墓碑上。 五、国父们的真实信仰 四位最重要的国父——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富兰克林——普遍承认上帝作为宇宙的创造者,但 他们都与有组织的教会保持距离,不是教会意义上的虔诚信徒。他们更接近启蒙运动的自然神论(Deism)。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这四位开国元勋的信仰言行,可以再次证明“基督教立国”的说法没有事实根据。 乔治·华盛顿 常在讲话中提到“天意”(Providence),却几乎不提“耶稣”。他极少领圣餐,很少参与教会礼拜,显示出他信仰的并非某个宗派的教义,而是一种普遍的天道。 托马斯·杰斐逊 政教分离的旗手。他甚至编辑过《杰斐逊圣经》,删去神迹与复活,只保留耶稣的伦理教导。他强调信仰是个人良知的事务,而不是国家或教会的事务。 约翰·亚当斯
由清教徒背景走向理性主义。他批判正统教义,认为基督教若脱离理性与道德就失去本质。他强调宗教的作用在于道德约束,而非神秘仪式。在《特里波利条约》(Treaty of Tripoli, 1797)第十一条 (Article 11) 明确写道: “As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s not in any sense founded on the Christian religion … no pretext arising from religious opinions shall ever produce an interruption of the harmony existing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本杰明·富兰克林 典型的自然神论者(Deist)。他相信宇宙有创造者,却怀疑耶稣的神性。他几乎不参加礼拜,主张“行善就是宗教”,人的德行比教会仪式更重要。 六、今日政治中的歪曲与危险 今天某些政客反复宣称“美国是基督教立国” -- 而且这些政客宣扬的往往是最保守的基督教教派 -- 其目的并非尊重历史,而是: 利用宗教叙事作为政治合法性; 将他们的宗教教派的教义强加于全社会; 误导公众,将宪政的理性根基偷换为宗教根基。 因为基督教在历史上与某一个特定种族紧密联系,通过宣扬基督教立国从而宣称美国是属于某一个特定的种族。
这种论调既无视宪法文本,也违背开国元勋的本意,不仅是对历史的误读,更是对历史的歪曲。 七、结论:自由与多元才是根基 美国建国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明确不立国教: 宪法保持宗教中立; 第一修正案保障信仰自由; 国父们强调理性与道德,而非教派教义。
因此,美国是以 自由、平等与多元 等普世价值为根基的共和国,而绝非所谓的“基督教立国”。任何相反的说法,都是对历史的误读,甚至是对《独立宣言》背叛和对《宪法》的违背。
声称美国是“基督教立国”的政治人物的例子 Mike Johnson(众议院议长) 据美联社报道,Johnson 曾宣称 “America is and was founded as a Christian nation” (“美国是、也是曾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AP News 他还将托马斯·杰斐逊说成在撰写《独立宣言》时 “受神灵启示” (“divinely inspired”)。AP News Johnson 曾表示,建国者设立宪制共和国,而并非民主制度,是“因为他们遵循了《圣经》关于文明社会的劝诫”之一。TIME 他还挑战政教分离原则,认为这是近几十年才被人为添加的“额外宪法 doctrine”,并主张“建国者要保护教会免受国家侵害,而不是相反”。TIME+1
推动《十诫》公开展示的典型案例 Jody Hice Jody Hice 曾发起“Ten Commandments Georgia, Inc.”,倡议在每个乔治亚州县的法院都展示《十诫》。维基百科 他在多个场合支持法院、教堂、公共建筑等挂《十诫》,并批评教会与国家分离的观念导致宗教被边缘化。维基百科
Jeff Landry(路易斯安那州州长) Donald Trump “我爱公共学校、私立学校以及其他许多地方展示《十诫》……我们作为国家,怎么可能出错?” nypost.com Texas Senate Bill 10 / Greg Abbott(得州州长) “在教室中让孩子们每天看到《十诫》,是对塑造我们国家法治与自由的永恒真理的敬意。” Houston Chronicle 不过,联邦法院已在部分学区发出禁令,认定该类要求可能违反第一修正案禁止国家设立宗教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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