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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专用字很多,不宜滥用。比如,皇帝自称“朕”、皇帝之死叫“崩”(这个已经家喻户晓,铺天盖地的帝王戏功不可没);皇帝的坟墓称为“陵寝”等等。
前两天,某热门网站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弑童案×××”。文章内容一再提到“弑童”俩字。感到可能是某个作者的偶然错用。今天在一个著名网站的显著位置,又一次发现同样的错用“男子刀弑同村两妇一童后,×××”。看来不少作者觉得“弑”这个字似乎显得比“杀”文雅,抑或其他原因,于是就频频使用。
其实“弑”这个字是专用字,用于以下犯上的谋杀,比如大臣杀君王、皇帝等。
——弑, 臣杀君也。——《说文》 ——凡自虐其君曰弑, 自外曰戕。——《左传·宣公十八年》
例子:晋灵公以襁褓之身继承了晋文公的君位,国事先由晋国重臣赵盾代理。后晋灵公无道, 至赵盾外逃。于是赵盾之侄赵穿在桃园弑杀灵公。后晋国史官董狐记载下:“秋九月乙亥,赵盾弑其君于桃园”。赵盾辩称弑君者乃是赵穿,不是自己。董狐说:因你未出国境,因此必须为此负责。赵盾无奈,不得不认可董狐所为。同时赵盾也没有杀史官以报复。
此外“弑”还用于子女杀父母等犯上的谋杀行为,称为“弑父”、“弑母”等。
地位平等的谋杀是不能用“弑”的,所以杀童,杀妇女等等行为就更不宜用“弑”这个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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