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为了家庭团聚,父亲从太原调工作回了榆次老家。接下来,父亲张罗着在村北五间房地面上盖了三间正房,外带一个院子。西临是原住户,为我的短篇小说《绝啸》中的主人公居所。房后,为当时的村最北边,房子紧靠麦田,或高粱地。 第二年,有了东邻,于是在两间房的空地建了院墙,与农田隔开来。空地上用高粱秆整整齐齐扎了个两间房大小的鸡笼,在其中养了十几只鸡。 那时,村里老乡们间或养不多几只鸡,因为人的口粮都是紧紧巴巴的,若养多了,鸡食没有着落。我家的这十几只鸡, 它们小的时候食量小,没有觉得有鸡食危机。原以为小鸡难养,夭折完了留下来的大约也就几只。不料,我们的这十几只鸡,白翅膀都长出来,最后几乎全活下来了。 其中值得特别一提的是一只后来取名“秃趾”的鸡。“秃趾”小时,有一次跟着我出门,因为没有看见她,就在我关门的时候,她的中趾被门切掉了一截。中趾血流如注,她“叽叽”地悲鸣。我和母亲很是心疼,用布片给她包扎好伤口,随后一段时间把她隔离出来喂偏食。一般情况下,小鸡受伤,多数难以成活,可“秃趾”居然就这样活了下来。不久以后,走路一瘸一瘸的她伤口渐渐痊愈,而且和其他同伴一样长出了白翅膀。鸡白翅膀长出,意味着夭折的几率大大下降,长大成鸡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随着鸡们成长,食量加大,鸡食成了问题!谷糠、麦麸的量极其微薄,远远不够鸡们食用。而且单单喂麸糠,鸡们是极不情愿的。除了麸糠,别以为菜蔬可以替换,菜蔬在那时也是稀有。若真想以菜代麸,那看官您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动员饥民“食肉糜”的晋惠帝。 我想到,既然许多野菜可以喂猪,为什么不能拿来喂鸡?虽然没有从村民那里得到这样的直接经验,但是试试又何妨?于是我打猪草喂鸡的计划,就这样成功了。 先比较单一,就是大、小灰蓧。后来逐渐试验成功“马莳菜”、“野玉谷”等等。猪食量超大,相比而言,我的这十几只鸡都远比不上一头猪的食量。故而打猪草喂鸡,负担不算重。 打回的草,先是切碎了给鸡生吃。多余的草则切碎了用一口专用旧锅,加水,盖一小层麸糠和玉米面。煮熟后加少许盐巴(自创),搅匀;冷却一点以后喂鸡。 只要一有锅盆碰击的声音,十几只鸡就知道开饭时间到了,纷纷挤在鸡笼边来回奔跳鸣叫。鸡食放进去,牠们争先恐后绝不斯文谦让。不仅如此,她们还经常为抢食大啄出嘴。反而,那留下来做一家之主的美丽大公鸡,却始终保持君子与家长气度、皇家风范。他不仅不抢食,即使在平时找到一点好吃的,都不忘咕咕叫把"后妃们"唤来享用。自个儿则站立一旁昂首顾盼观望。 每天,我都会把鸡们放出笼外,让他们在院子里疯玩儿,追逐,嬉闹个把小时。当我蹲下的时候,有几只鸡会像宠物一样向我靠拢,读者您要知道,鸡天性本来是怕人、避人的。“秃趾”因为从小受到特殊照顾,她从来不避人。“秃趾” 一般会让人抚摸她光滑漂亮的羽毛。“四冠”、“大个子”和“秃趾”一样,不怕人,也让人抚摸。当她们被抱着的时候,是那么的安详自在。有时还会扭转头来与我对视、打量。“秃趾”名字虽然起得太直接,但是她面色红润,眼里炯炯有神,而且温柔可亲。以貌取人不好,以名度鸡同样也不妥当。 鸡们在院子里耍够了,只要轻轻吆喝驱赶,牠们就会乖乖地回到大笼子里去,暴力从来派不上用场。每天素食,对鸡们来讲可能有些单调,我因此有时会抓一串串蚂蚱给牠们吃。同时我也想出了其它招数给牠们改善伙食。那时一年之中我们自己吃肉的机会也屈指可数,但是一旦我们吃肉,绝不会忘记把骨头留给鸡们。我用斧子把骨砸碎了给鸡吃;我们吃完带鱼后,把鱼骨击碎了喂鸡。不用担心鱼刺会卡鸡喉咙,牠们在这一点上比我们强得多。夏天时节,经常给鸡喂大蒜,为的是预防鸡瘟和其它传染病。鸡吃大蒜不嫌辣,这个也比我们强不少。 过年时节,鸡舍也要贴春联。母亲每年的大年初一都要切一盘饺子给鸡们过新年。 那年月,鸡的实际贡献很大。成年鸡平均下两到三只蛋休息一天(冬天除外),“秃趾”则是每隔一天生一只蛋。鸡场来收购,每只鸡蛋一角三分钱,这蛋是用来敷小鸡的。经纬厂的本村工人也经常来收鸡蛋,是义务免费为厂里的城市工人,特别是为上海留榆的技术员、工人代购的。价格也一样。此外,鸡粪也是好东西,用来做南瓜肥料。我们在背处积攒鸡粪,等队里来收,收购价居然高达每斤几分,一车能卖十几元。 秋收以后,屋后的田野一望无际,我会把鸡放到野外觅食。从后院墙通往田野,给鸡们留了专用小孔门。日落前,牠们自己会相伴回家。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年。快乐的鸡们,给我们艰辛的日子也带来了牵挂与欢乐。 临到搬家离开本村的那一年秋天的一天上午,鸡们照例被放到野外去。谁也想不到,大祸即将临到牠们。中午时分,虽然还远远不到回家的时候,却见一只鸡悠悠晃晃地回来了,明显出了状况。紧接着,一只只鸡都跌跌撞撞地相随回来,和喝醉酒似的,站立不稳。不多时,可爱的鸡们先后都躺在地上断了气。我们眼睁睁看着突然发生的这一切,痛在心里,手足无措。凭着最后的力气,我那些可爱的鸡们都要回到自己的家里来,死也不会留在外面。第二天,我们在后面找到了据说是浓盐水煮的玉米,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谁给鸡下了毒。有人说是队里,不晓得。 娇生惯养的“秃趾”一贯比较懒惰,也不太合群,经常呆在院子里独自洗土浴自乐不出去。这一次,她反而因懒得福,又一次活下来了。而且她还与我家随后一同搬到了小东关,最后得以善终天年。幼年大难未死的她,居然成了鸡群中的最长寿者。虽然余生看起来寂寞,但她本来也就是个独行者。 四十年过去了,和母亲、弟弟、妹妹们聊起来:那些各有名号的鸡们,大冠、二冠、三冠、四冠,大个子,... ... 当然少不了“秃趾”,其音容舞姿依然鲜活地存在于我的脑海当中。 那是一段苦中有乐,难以忘却的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