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大约都见过这样的情景: 有的人,对于善待自己的友人、亲人, 习以为常、并不珍惜。 到此为止倒也罢了,他们往往反而贱兮兮地去巴结外人, 甚至一些坏人、恶人。坏人常对别人作恶,但也许不一定有机会对他自己作恶, 于是这就成为他们讨好坏人之藉口。好比说:恐怖分子杀死别人,但没有来杀我;不仅如此,昨天他还对我点头微笑了,
因此我一定要讨好他、维护他、巴结他。 讨好外人与坏人者,自以为还有一个高于常人之“额外”道德优势,
那就是在别人眼里看来:我连外人、坏人都包容乃至怜惜, 对朋友一定更好; 我对蛇虫都怜惜, 对人一定胜过耶稣。——然而真理越过一步即为谬误,表象后面的事实恰恰相反!
《论语》云:“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首先切勿仅察是否对自己有利;亦即,勿从一己感觉来谈徳论怨; 我们需从广义、公义之角度来观察。《论语》白话意思:有人认为用恩德来回报仇怨, 您觉得怎么样? 孔子回答:(若以恩德回报仇怨), 那么你拿何物报答恩德?故要以公正回报仇怨, 以美德回报恩德。
(圣经申命记23:20)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旧约圣经告诫我们“内外有别”; 一切试图实现“完全平等”、”善恶不分“者, 皆非真理、更非公义!
(申命记19:21),“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圣经在这里强调的是善恶有报的公义原则、是要上帝子民都要知晓的行为原则、同时也是赐予有权柄者之律法原则。 在马太福音(5:39-41), 主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飞云以为,新约圣经比较更加注重个人、教会与主的关系。 故主在这里强调的应是个人德行, 不是针对权柄而言。 你“不要与恶人作对”, 即你不可亲自动手以眼还眼。因为主说“申冤在我”!恶人行为,有基于圣经律法和法律之现世判决,更有将来无人可以逃脱的终极公义审判。 正因为这样, 有信仰的美国人在除却紧急关头自我防卫之外的一般情况下,多选择上诉,或者原谅。
若把耶稣“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运用于有权柄之政府, 美国在被日本偷袭珍珠港后,就不能还击。西欧多国政府滥用了耶稣这个教训,假宽容、假大爱;已经使得恐怖袭击常态化,未来必将导致欧洲大陆沙绿化。可见误读真理即为谬误,后果是多么严重!——这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常识前提和信仰依据。
飞云已经写过不少有关左派的文章,然而美国、西方左派一个鲜明特点尚未特别提及: 那就是吃里扒外、或者说是悖徳、悖理。
什么叫做“悖徳”、“悖理”?——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理。 悖徳、悖理看似荒谬,却古已有之、且非天方夜谭。 除日常生活中所见之外, 美国民主党及其左派拥趸就是一群缺乏信仰、自以为是的悖徳、悖理者。
每当发生恐怖袭击,他们总是第一时间为自己以各种方式吸引来的恐怖分子着想、为它们洗罪、为它们切割明显的宗教意识形态背景。 即便恐怖老巢已经申明对袭击负责, 它们也绝不承认。 最近的纽约恐怖袭击发生后,面对魔鬼,左派居然不忘“提及”魔鬼尚有一出生不久的婴孩, 以此招揽美国人民对魔鬼的廉价同情,实在令人厌恶之至! 对于那些被恐怖袭击杀死之无辜, 左媒何曾有过同情? 对于911被害之人, 包括以十万计之亲人、友人,我们的纳税人, 左媒绝对吝惜版面,何曾报道他们的哭泣,何曾报道那些肝肠寸断、痛不欲生的面容?
左派媒体大肆愚民,心系恐怖分子,只嫌美国恐袭不够,一定要各种渠道宽松大力引进。 同时左派绝不顾惜美国人民生命, 对美国人民的质疑则以政治正确来打压。 左派奖励懒人,惩罚勤劳纳税者;左派违背圣经真理,把耶稣对个人行为之规范恶意外推到本有权柄之政府(参见圣经罗马书13: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它们对受害者之苦痛一概视而不见; 反而孜孜求取免除死刑,以此为已作恶者松绑、呼号;以此为潜在凶犯壮胆、鼓劲。
越战等战争时期, 前方将士为自由流血牺牲, 左媒却整天盘算着比如用裸体哭泣女孩照片“唤醒”“同情心”打击美军士气; 导致越战败北。 男克林顿时期,摩加迪沙战事,CNN等左媒不停播放敌人折磨美军士兵遗体画面,全美胆寒,帮助敌人顺利赶走美军。民主党政府, 几十年如一日追求监狱罪犯“人权”、绝对照顾关塔纳摩监狱关押的外国恐怖分子,只怕它们受了丁点儿委屈。毒贩、人蛇,还有非法入境者,是左派最爱,慷纳税人之慨立法保护、无微不至。
左派几乎时时、事事、处处为坏人張目,凡有邪恶的地方, 都缺不了它们出面维护的身影。它们是一群为恶作伥、吃里扒外之悖徳、悖理贱人; 它们是一群假冒为善、歪曲真理之狂徒;
惩恶扬善不仅是人类共识,更是上帝的法则。 惩罚恶人以法律为依据, 奖励善人以美德为准绳。公平正义、善恶各取当得之份在上帝眼里是恰当的。 惩恶扬善也是一种价值取向,它是有形法律之外,基于道德的一种强大的无形力量;价值取向非常容易为人忽视,它不一定直接发力,但却是一种不可或缺之“势”力。
飞云少年时期,亲历当地集市上见义勇为、群殴窃贼、流氓场景。 群殴本身犯法,更不应该提倡;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它具有惩恶之价值取向。
在我们有缺陷之人眼里看去, 亚利桑那警官Joe Arpario 对违法者执法, 虽犯左法,但其价值取向没有错误。 川普总统赦免他, 在于弘扬他维持秩序之价值取向。
在我们有起码善恶标准之人眼里看去,制毒贩毒价值取向乃是大恶,毒枭害人牟利罪有应得,无丝毫积极意义。坐牢年限是他当承受的。 然而侯赛因奥巴马却特赦大批这样的极恶之人,其价值观取向乃是要世人效法作恶、危害良民。
同样是大赦,川普总统和侯赛因所表现出的价值取向却大相径庭!
悖徳、悖理左派,比起直接行恶来不遑多让。 这种吃里扒外之恶行,必令义人却步、邪人壮胆; 必使善者心惊、恶者欢欣。
若把恶行来排序,第五:报恩,但不举恶;第四:不报恩,但举恶; 第三:不报恩也不举恶、不行善也不行恶;第二:行恶。
——人神共愤,恶之第一极者,非惩善而扬恶并行之悖徳贼、悖理贼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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