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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民間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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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首蔡元培 2019-05-21 20:49:26

禍首蔡元培

獨尊中道,始於上古,為堯舜禹湯文武周公曆代聖王所傳承,作為中華道統,成為中華文化的核心和中華文明的支柱。後被暴秦廢棄,由董仲舒先生和漢武帝恢復,持續至清。民國初,再次被蔡元培廢棄,至今未復。

 

1912年初,由蔡氏任教育總長的教育部公布了《普通教育暫行辦法》,否定了清政府“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規定“小學廢止讀經”。蔡元培在《對於新教育之意見》中指出:“滿清時代,有所謂欽定教育宗旨者,曰忠君,曰尊孔,曰尚公,曰尚武。忠君與共和政體不合,尊孔與信教自由相違。”

 

其實,清季學部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為教育宗旨,並不中正,應將尊孔、仁民、愛國置於忠君之前。但是,蔡氏之言,卻是混扯。忠君思想,既適合於君主制,也適用於君主立憲、儒家憲政和民主制。民主國家,總統就是君。尊孔與宗教自由,亦毫無衝突。主體文化一元化與文化市場多元化,相輔相成。

 

後來教育部重申“廢止讀經”規定並廢除跪拜孔子之禮。1912年7月,在全國臨時教育會議上,教育部提出了《學校不應拜孔子案》,闡述了禁止學校拜孔之三條理由:

 

“前清學堂管理通則有拜孔子儀式,施行以來,窒息殊多。孔子並非宗教家,尊之自有其道,今乃以宗教儀式崇奉於學校之中,名為尊孔,實不合理。此學校不應拜孔子之理由一。教育與宗教各有目的,不宜強合為一,今以似是而非之宗教儀式行於學校,既悖尊孔之義,尤乖教育目的,此學校不應拜孔子之理由二。憲法公例,信教自由為三大自由之一。今以學校拜孔子之故,致令他教之弟子,因信仰不同,不肯入學,既悖憲法公例,尤與教育普及大生障礙,此學校不應拜孔子之理由三。有此三理由,故學校之中,宜將此項刪去。”

 

三條理由似是而非,都不成立。其一,拜孔表示對中華至聖先師的尊崇,並非把孔子當做宗教家;拜孔典禮是中華特色的大禮,並非宗教儀式,不能相提並論。其二,拜孔是崇拜聖人、信仰中道的特定禮儀象徵,有助於學生樹立正確的三觀和信仰,建立健全人格的美好,與教育目的完全一致。其三、宗教自由不能擴大化,不能擴大到學校來。換言之宗教自由不適用於教師和學生。

 

奈何當時教育部被反儒分子把持,隨後公布《普通教育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小學讀經科一律廢除”並廢止拜孔儀式。時亦有有識之士對此提出批評,如上海《時報》發表社論說:蔡元培為首的教育部“所汲汲以為先務之急者,乃惟是學堂罷祀孔一事”,蔡元培之所為“舉數千年來流傳之道德學術倫理,拉雜而摧燒之不快”。可惜反儒大勢已成,惡潮洶湧澎湃,至今尚未消停。

 

雖然清末民初反孔反儒惡潮的掀起,有其時代背景和社會潮流,但不能因此推卸那些反儒先鋒的個人罪責,不能因此取消蔡元培的廢止讀經拜孔的罪責。

 

有人認為蔡元培有過也有功,例如他重視勞動教育、平民教育和女子教育,曾在北京大學辦校役班和平民夜校,在上海創辦愛國女校。他對近代與現代中國教育、中國革命作出了重大貢獻,他的“思想自由,兼容並包”的主張值得肯定,諸如此類,故不宜過度批判。

 

殊不知,儒眼相看,所謂的功,未必是功。在教育上,他利用教育總長的職權,把中華教育之根、君子人格之本給剷除了,還配談教育嗎?其言論亦大多似是而非,如“兼容並包”的教育主張就是錯誤的。思想自由,不可無主體文化和主導思想;兼容並包,豈能兼容邪說、並包惡道?

 

這些問題茲不詳論,這裡只強調,蔡氏於反儒惡潮,不僅推波助瀾,而且勇為禍首,其罪大矣,即使有功,難掩其罪。

 

春秋謹始,慎之於始,謹始以正其開端,春秋大義也。因為謹始,所以疾始,為惡始見於《春秋》者疾之。“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公羊傳·僖公十七年》)孔子對始作俑者的憎惡,正是《春秋》疾始之義的體現。

 

《左傳成公二年》記載:

 

“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槨有四阿,棺有翰檜。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臣。臣,治煩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爭。今二子者,君生則縱其惑,死又益其侈,是棄君於惡也。何臣之為?’”

 

魯成公二年八月,宋文公去世。開始厚葬,用蚌蛤和木炭,增加陪葬的車馬。始用人殉葬。用很多器物陪葬,槨有四面呈坡形,棺有翰、檜等裝飾。孔子認為:“華元和樂舉,在這裡有失為臣之道。臣子,是為國君去掉繁亂、解除迷惑的,因此要冒死去諫諍。現在這兩個人,國君活着時,由着他去隨心所欲;死了以後又增加他的奢侈,這是把國君拋棄到邪惡里去。這算什麼臣子?”

 

華元和樂舉,是宋國不錯的大夫,尤其是華元,歷事昭公、文公、共公、平公四君,堪稱宋國四朝元老。長期任右師,掌握國政,頗為賢能。可是,由於他們為宋文公厚葬又用殉,開了兩大惡例,故受到孔子的嚴厲批判。比較而言,蔡氏之功遠不如華元和樂舉,蔡氏廢止讀經之罪,遠遠超過厚葬和用殉。

 

蔡氏曾在光緒年間經殿試中進士,被點為翰林院庶吉士。後又應散館試,得授職翰林院編修,可見其人不無儒學知識。知儒反儒,罪加一等。作為民初反孔反儒四大禍首,蔡氏之罪最大!2019-5-4

首發於崇儒學會公眾號

 

附隨筆:四大禍首

小文《禍首蔡元培》中提及四大禍首,其餘三人是魯迅,李大釗,陳獨秀。與蔡元培一起,可稱為蒙啟四丑、反儒四愚、反華四賊。三界菁英反孔反儒,必然淪為蒙啟之邪師、中華之亂臣和民族之賊子。四賊中蔡元培名列第一,理由詳見拙文。魯迅反儒不如李大釗陳獨秀,然影響最大,極其惡劣,危害最為深廣,故次之。

 

李陳兩個,都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主要領導人,又是某幫兩大思想先鋒和政治領袖,俗稱“南陳北李”,本宜一視同惡。然陳獨秀晚年,雖未觸及根本,畢竟有所反思、懺悔,故次於李。有人提議加入胡適為五。竊以為胡適雖反儒,然有功於自由主義,與四賊有所不同,不宜相提並論。至於其它反儒派,名聲影響有限,姑不列入。此亦首惡必辦、脅從不問之義。2019-5-8

 

三界精英的責任

東海批判蒙啟派及禍首們的時候,常有人論及時代背景、時代潮流、時代風氣、時代局限、時代需要等等。殊不知,反孔反儒的後患、流弊和惡果會因時而異,但錯誤不會因時而異。也就是說,反孔反儒在任何時代都是錯誤的。

 

一般民眾被時代牽着鼻子走,可以理解,三界菁英的鼻子則必須胸中自有定盤星,不能隨波逐流。《莊子·刻意》說:“不為福先,不為禍始。感而後應,迫而後動,不得已而後起。”這就是隨波逐流。這是道家保身之道,非儒家修身之道。

 

儒者絕不為禍,卻樂於為福,力為福始,不待文王而興,雖無文王猶興。富貴不能誘,感而不應;威武不能屈,迫而不動。該起則起,不該起則不起,一切行動聽良知的指揮。以此標準衡量,五四群英可有合格者?

 

對於時代,既要與時偕宜,又要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和超越性,獨立於時代風氣之外,超越時代潮流之上,既具有時代的眼光,又不受時代的局限。具備了這樣的文化道德修養,才有資格和能力為師為政,為國家精英和時代先鋒。至少至少,作為三界菁英,縱不能為民族之福星,也不能為國家之禍先,不能聖賊不分、正邪顛倒地誤導民眾,把社會和政治導向邪路。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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