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馬是責任,原則戒行權 曾有學者表示很認同我對馬學的批判,只是環境所限,他不能公開批判,有時候甚至不能不說些違心話,姑且認同。他認為這就像孔子過蒲一樣,是權道。東海大大不以為然,期期以為不可。然亦不好面責,只能一笑了之。 辟馬文章不能在國內公開發表,並非不能公開批判。互聯網時代,要以文字公開亮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何難之有?至少可以發表於海外,那也是公開批判。對方知道並認同東海,不就是海外所見嗎? 毛時代辟馬,可能有生命危險,明知馬學錯誤、馬制惡劣而保持沉默,可以理解。世易時移,現在辟馬,或仍難免遭到政治迫害,但不至於有生命危險。 權道有其限制,不能濫用。文化立場不能權,基本原則不能權。《公羊傳》曾提出行權三條件:首先,反經而善,動機和結果必須是善的,“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這是總原則;其次,行權的前提必須是面臨生死存亡的時刻,“權之所設,舍死亡無所設。”孔子過蒲就是這種情況;第三、“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貶損自己而不傷害他人。如果“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那就有違仁義,權而悖道,君子不為也。 學者認同馬學,雖非殺人亡人,但對國人的誤導和危害,有甚於殺人者。這與孔子過蒲沒有可比性。孔子和歷代聖賢君子,任何時候都不會苟同邪說。作為文化人,本應該挺身而出,摧邪顯正,承擔起弘揚真理、以文化人的責任。即使不敢旗幟鮮明地弘揚正義,也萬萬不能違心地苟同。這是人的底線。201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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