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為公”的根本義是主權在民,...
===========================
您少了倆重要概念.
1)在當今現實世界,此類問題如果非要抓根問底,應該是:
天下應該為公!(應該倆字兒顯然被省略了.)
因為,很顯然,當今人類世界,並不存在絕對的,或普遍性的“天下為公”,而僅僅只屬於一種人類主觀追求,或相對存在。所以,誰也沒有資格用這個孤立概念來裁判任何一個特定時空內的任何客觀存在。除非獨裁.
2)同樣道理,所謂“主權在民”也應該是“主權應該在民”!且這絕非僅僅針對某個國家,而是針對當今整個人類世界或世界各國!
換言之,除非你反對人類現有經濟模式!否則,在人類現有經濟模式下,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純粹的,實質性的,主權在民!
本質上,不涉及任何國家經濟大權的任何形式的所謂“主權”,都是自欺欺人的空洞把戲。都屬於叢林世界的強者或超級強權愚弄國民,愚弄世界的一種騙術。
簡言之,如果一個國家在世界範圍內不能公平分享[世界財富資源],分享[世界經濟,金融,貨幣]大權,那麼,這個國家的國民也不可能公平分享或絕對公平分享國家經濟大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