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非礼微论 余东海 【态度】9月5日,全国人大发布了五个新修法案的系列征求意见稿。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在公共场所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三)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四)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五)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东海曰:该法条除了第六款,统统都具有严重的不确定性和反文明性,都是口袋罪,为警察野蛮执法、侵犯人权进一步大开了方便之门。而且,这些条款很容易煽动反常、恶性的民族主义情绪,挑起民众内斗,增强社会内卷。东海特表示强烈反对并特将此反对意见提交于全国人大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处http://www.npc.gov.cn/flcaw/ 【非礼】视听言动不得体,非礼也。衣服不得体,亦非礼也。《尚书正义》注“华夏”:“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左传·定公十年》疏:“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中华、华夏的华字,与衣服关系紧密。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就意味着礼仪规范和要求。但是,请注意,礼不下庶人,礼仪理当严格规范精英,不能刚性要求民众,不能要求民众也做到“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和非礼勿衣。特此重申,非礼是民众的特权。在道德和礼仪方面对民众高标准严要求,本身就是政治非礼无道的表现,也是极权主义的共性和通病。 【法眼】在道德礼仪规范上对民众高标准严要求,以充满不确定性、口袋性的法条治理民众,就是恶法恶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就是典型。凡是支持这些法条实施的弱势群体,非愚则奸。不知恶法恶规之害民,愚蠢也;试图利用恶法恶规干涉他人自由、制造社会麻烦和方便民众内斗,奸恶也。百度有一个关于 “伤害民族感情拟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应该,必须付出代价”还是“不该,损害公民权益”的调查。吾查看的时候,反对者仅%30,支持者达%70。这%70的数据如果属实,大多数无疑是弱势群体。民众中愚民奸民刁民暴民占比太高,是马家社会人祸无穷、苦厄深重的原因之一。当然,这是邪说洗脑、恶制熏陶的结果,是马家政治极端悖道的结果。民德败坏,万方有罪,罪在上面,在上层建筑。 【法眼】《尚书·伊训》中有这样一段话:“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大意是说,敢有在宫廷殿堂长时间歌舞饮酒者,就是巫风;敢有沉溺珍宝酒色,时常游猎玩耍,就是淫风;敢有侮辱圣贤言论、违背忠诚正直、疏远道德良善、热衷顽劣嬉戏,就是乱风。这三种不良风气,一旦肆意泛滥,达官贵人只要沾染一种,就会家破人亡;帝王邦君如果沾染上一种,邦国就会灭亡。东海曰:有人试图以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的恶性法条的正当性提供儒家证明,无效无效也。《伊训》是伊尹对太甲的教训,戒除三风是伊尹对邦君卿士、即统治集团的要求,可不是拿来苛责于民的。 【民粹】马家既极端极权,又极端民粹,将极权主义和民粹主义、“一个人的暴政”和“多数人的暴政”结合得特别密切圆满。它一方面防民之口、以民为奴、与民为敌,不让民众享有人权,不许民众染指主权,另一方面又鼓励、纵容民众胡作非为,为民众坑蒙拐骗、相互投毒和自相残杀提供制度、法律及政策方便,甚至可以将司法权、教育权下放给民众。忠生厅友言:“民情以和服为非,则衣和服为寻衅滋事。”和服能不能穿,穿了和服会不会犯法,老百姓说了算。这就是极权之下的民粹,既方便警察侵犯人权自由,又方便民众相互斗争自相残杀。那些刁民暴民奸民贱民有活干了。 【辟马】闻马帮欲立法对“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论衣饰进行惩罚,何其荒唐颠倒乃尔。儒家是中华文化的主统、中华文明的支柱、中华民族的灵魂和中国历史的主要缔造者。马帮持之以恒地虚无中国历史,抹黑中华文明,诬蔑中华圣贤,甚至对孔孟和历代圣贤君子挖坟掘墓,不愧为儒家之大敌、中华之大仇、民族之大蠹和人道之大灾星。说它“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太也轻描淡写。对于中华民族,它是断根绝本;对于民族感情,它是灭感绝情!马帮所谓的中华民族感情,其实是反中华反人道的野蛮情绪,魔鬼化豺狼化的马族感情。 【礼法】常有人言,儒家过于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而轻视了制度建设,外行话也。事实恰相反,儒家最重礼,基本制度为礼制,礼乐刑政兼备。不知此,不足以谈儒家、论王道也。刑即刑法,历代史书中都有以综述刑法为内容的《刑法志》。古代礼法并称,单独提及礼字,往往包括刑法。孔子说,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曲礼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这里的礼就是包括刑法。《史记》中有一篇《礼书》,介绍古代礼乐制度的发展与衰退的史实,开宗明义说:“太史公曰:洋洋美德乎!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岂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 【礼法】礼制是礼法并重,礼严于法。礼约官员,对官员高标准;法律民众,对民众低要求,礼不下民众,不能用来约束民众,民众守法足矣。对民众高标准,以礼来约束民众,要求民众非礼勿视听言动,那就是恶制恶法和暴政。当然,民众欲上升为精英阶层,进入上流社会,那就必须努力学习,并以礼约束自己的言行。或说:“主张法治民众,不治精英,大错。”这是不明礼法之义。礼严于法,官员非礼都不行,遑论非法。官员犯法,首先削职为民,然后依法惩罚。特殊情况下,对于官员的惩罚还可以从重从严。如周公针对卫国官员的禁酒令,就极其严峻。三人聚饮,就要绑缚京都处死。 【礼约】王道政治严于官而宽于民。在道德方面,对民众宽要求或无要求,对官员高标准而严要求。对官员的道德要求,要落实到礼制中去,量化为礼约,包括官纪师规。礼约就是标准。官员视听言动非礼,就要根据礼约受到相应的处罚。至于民众非礼,官府无权惩罚,由民间自治可也。民约乡规及家规都是民间自治的工具。注意,民约乡规及家规由民众自由制订,但不能逾越国家法律,包括刑法和民法。 【底线】有两条底线:不作恶,不犯罪。罪恶有别,罪指一切触犯正义刑法的行为,属于法律问题;恶是一切不善、错误的言行但不限于言行,属于道德问题。良制良法之下,罪一定是恶,恶未必是罪。不犯罪是法律底线,不作恶是道德底线。 【底线】东海客厅思考题:“你认为人类最重要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下列底线中,你认为哪三条底线最重要?不损人,不撒谎,不传谣,不造假,不恶口,不偷盗,不邪淫,不信邪,不助恶,不忤逆,不反孔,不反仁义,不反自由,不取不义之财。可从中选择三条,欢迎提出新的底线。”东海曰:在所有道德底线中,我选择这三条:不损人,不妄言,不助恶。我认为这三条底线最具有普适性,普遍适用于所有民族、国家、社会和所有时代,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应该守住的底线。或说,不非礼也是道德底线。东海曰,非也。不非礼是君子的道德自律,也是王道政治对三界精英的礼制要求。这个要求不低,不是底线。底线不能设置得太高,否则不具有普遍意义,不适用于普通民众,不适合多数人。道德不妨高调,但高调的道德只能用于自律,不能用于他人和社会。有三种道德高调特别缺德,需要特别警惕。其一、没有底线的高调。没有底线,何谈道德。其二、违反常情常理、违反人性人道的高调。人道最基本的原则是仁义,仁义必须符合常情常理和人性。不仁不义,何谈道德。其三、在政治上使人民不敢自私不敢自利的高调。 【王道】儒家能爱人能恶人,嫉恶如仇。但对于邪恶者,具体对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对待。对于邪恶行为,法律解决;对于邪恶思想,或言论解决,或纪律解决,不允许其它方式和手段解决,同时维护邪恶思想的言论权。换言之,民众思想没有边界,民众行为的边界是法律,精英言行的边界是礼乐。精英言行非礼,就要受到惩罚,最严重的惩罚是削职为民。成为民众之后,自由度大幅度提升,不再接受礼的约束。民众非礼,政府只能引导教化,不能予以惩罚。 【自律】对于君子来说,道德规范是内化于心的,没有他律,也能自律,自律的力量远远高于他律。做错事说错话骂错人,都有违道德规范,轻则非礼,重则缺德,纵未伤人,也会伤心,伤害自己良知,导致道德倒退。故君子一旦发现自己非礼,即使没有他律没有受到批评和惩罚,也会自我忏悔。东海多次酒后无礼好骂,骂过了头或骂错了人,酒醒以后都会深感不安,引以为耻。而对于提醒批评者,绝无忌讳之意,只有感激之情。至于他律包括法律,是否遵守,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合情合理则遵守之,不合情理则看情况。例如,对于马家刑法中的煽颠罪,吾就经常触犯,并以犯法为荣,为自己应尽的责任。不犯其法不配为正人君子。地藏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东海曰,吾不犯马法谁犯马法! 【反思】生平颇受道家和禅宗影响,待人时有越礼逾矩之处,说法时有狮吼棒喝之举,训人无数,骂遍天下。归儒之后虽有改正,旧习未净,有时酒后仍会复发,对儒门和自由门朋友的观点过误,态度不良,言语非礼。虽绝无私意,或别有厚望,望当头喝醒对方,但毕竟非一般人所堪忍,于一般同道的觉悟提升似亦无裨益,徒然让人尴尬不堪、窘迫不快或不敢发言。今后当引以为戒,恭请朋友们监督,并请不幸受到伤害的旧雨新朋多多原谅为荷!东海顿首 2023/9/7余东海集于青秀山下独乐斋首发于民主中国http://minzhuzhongguo.org/default.php?id=10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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