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的水位
作者; 刘瑜 摘抄:自由鸟
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中,“自私”不应该是问题,“损人利己”才是问题。
我不认为中国人具有某种胎记式的国民性——事实上我认为,认定自由、民主“只适合西方”的看法是一种变相的种族主义,而种族主义是一种过于懒惰的世界观。
我不知道人性善性恶,只知道人人都追求快乐,而选择的权利——自由——是快乐的前提;同时,权力制衡——民主作为其维度之一——又是自由的前提。
观念又怎样变化?除去经济社会发展所塑造的土壤,知识的传播与价值的澄清则依赖于人为的努力。
我当然不相信制度的改革可以一夜之间改变文化,但是制度的变革至少可以打开一个公共生活的空间,而公民素养的培养首先需要一个公共空间,就象学会跑步需要首先解开脚镣。那些说“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不应该……”的人,也许可以考虑把这话改成“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更应该……”。
有一种民意叫伪民意。在一个多元意见、选择自由不可能的环境里,民意只能被认作是伪民意。即使它是真民意,你也无从知道它是不是真民意。
鉴定民意的真伪,标准不在于民众选择的那一刻是不是真诚,而在于他们在形成意见时讨论是否自由、观念可否多元、信息是否充分。
一个强大到可以给你一切的政府,一定也强大到可以拿走你的一切。
历史也许会以进两步、退一步的方式前进,某代人可能会在那倒退的一步中度过,但我相信,在所有的专制者中,时间是最专制的那一个。很多时候,人类一不小心误会了自己,把自己想象得太过聪明,或者不够聪明,而时间总是不徐不疾地将误会澄清。
很多留学生出国之后关注国内“超女”选拔,远胜于关注美国国会辩论,还有很多干
脆顺着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意识形态框架,看见的永远只是“美帝”如何横行霸道,而不是这个国家的政治运作机制。一个人“看到”一个事物并不等于他能“看见”它,人们往往需要穿过重重意识形态才能看见自己所看到的东西。中文里有个更简洁的词,叫做“视而不见”。
我眼里只有两种思考者:一种是思考真问题的,一种是思考伪问题的。坚持思考真问题,并坚持问题的答案不在其标新立异、而在于其合情合理,这就是我眼里的深刻。或者说,在必要的时候坚持简单即深刻。
实证精神大约是中国文化里最缺乏根基的传统之一。实证是什么呢?实证无非就是“推敲”二字,就是多问个“此话怎讲”以及“何以见得”。用科学的语言来讲,就是一讲逻辑,二讲论据。
在现代社会里,只有决策透明、民主、科学,才合乎程序正义。
知识分为三种: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以及你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
对民主也许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其中之一是它是,而且仅仅是,一种权力平衡装置。这种平衡性也许不能保证法治,但至少使它变得更可能。
“他也可以是我”,是普遍人权理念的伦理前提。
普遍人权保护的不仅是“我”的自由,还是作为“我”的他人的自由。在这种价值观里,社会由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组成,并非由一个身处顶点的“我”、数个身处中层的“你”与无数身处底层的“他”组成。只有将社会理解成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普遍人权才变得必要和珍贵。换言之,人权观念的伦理基础不是任性,而是博爱。
民主的观念基础无非是两点:问责意识和权利意识
一个国家走向怎样的未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如何面对自己的过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民族的悲剧其实也可以是它的财富,而拒绝挖掘这个财富则往往导致一个民族在历史的死胡同里原地踏步。远的不说,拿现代史来说,肃反不反思,于是有整风。整风不反思,于是有反右。反右不反思,于是有大跃进。大跃进不反思,于是有文革。拒绝反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导致的往往是苦难的死循环。
正如市场经济体系中缺少的往往不是资本,而是引导这些这些资本流向合理项目的中间人,一个正常社会中缺少的往往不是人的善意,而是引导这些善意流向弱势群体的中间人。在经济体系中,那个给资本穿针引线的主角是金融机构,而在社会生活中,给人们的善意做中介的则是各种公益慈善机构。
好的制度可能激励出人性最善良美好的一面,而坏的制度则可能暴露其最丑陋的一面。俾斯麦说“政治是一种可能性的艺术”,那么我们能敲开人性中哪种可能性,说到底还是取决于我们在缔造什么样的政治。
民主的质量依赖于思想的自由,因为自由哺育多样性。
在没有政治自由时,真正的民主是否可能?民主是对民意的倾听和代表,但如果民意不是自发自主形成的,而是被灌输甚至操控出来的,去代表它又有何意义?
我们知道,民主制度是一个复杂的政治机体,除了公正选举,还需要强大的公民社会、公正的司法机构、发达的政党体系、尊重规则的法治文化、有效的水平制衡、一定的经济基础等等,只有这一系列的要素同时运转,民主的齿轮才可能真正运转,民主才能成为一个连续过程而不是几年一次的“赶集”,而选举革命对选举这个要素的痴迷虽然必要,却是不够的。有了相对公正的选举就指望民主制度变得完美无缺,就像一个人有正常血脂就指望自己无比健康一样——除了正常血脂,身体健康还需要正常血压、血糖、心肺功能、消化功能等等等等。
能确保一个政治家为民服务的不是他的出身,而是政治制度——一个具有法治、制衡和协商精神的制度。
很多拉美国家的民主都有一个特征:它注重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垂直呼应,但忽视政府和立法、司法机构之间的水平制衡。
一个健康政治制度的真谛在于制衡,而不是民粹。一个好的民主制度不仅仅在于选举的“那
一刹那”政治家是否赢得了高选票,而且还在于两个“刹那”之间的岁月里,能够有制度性制衡来推动不同机构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互动。一个只注重垂直呼应民意而忽视水平制衡的政府,也许合法性很高,但是合理性很低。
美国宪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观是什么?个体自由和权利、地方自治、限制政府滥用权力、限制民粹主义——以及后来,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之后,对“法律的平等保护”的承诺。
所谓“法治”文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来自于权力机构的价值自觉与实践。民众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机构本身的“素质”。
在《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里(高华著),我们读到了这种思想改造的“配方”:资源的垄断式供给+全面改写历史前提下的信息封闭+观念的强制灌输+在群体中孤立个体+暴力威胁;以及这种“思想改造”外科手术般的“程序”:封闭的学习文件 -> 组织群体对个体进行批评与攻击 -> 自我羞辱式的检查与“交心” -> 必要时的惩罚甚至暴力惩罚 -> 纠偏阶段受害者的感激涕零。这一套“配方”与“程序”,在以后历次整风运动中屡试不爽,甚至被日常化和制度化,效果不断积累,最终形成了“亿万颗头脑中只有一颗可以自由运转”的悲剧。
如果我很关心“资产阶级民主是不是虚伪的”这个问题,以前我可能会去读马克思、读卢梭、读施密特,现在我则会去读有关议员投票记录和民意测验对比的研究、政治竞选捐款的来源比例研究、投票率和社会阶层关系的研究、议题媒体曝光度和总统的态度韧性等等书、文章或甚至新闻报道。这些研究也许讨论的都是“小”问题,但是它们往往用一种有理有据、严格论证的方式来抵达那些“小”结论,这种虽微观但严密的论证方式,在我看来,比那些虽宏大但浮空的判断要有力
量的多。
当一个人追求快乐的权利被剥夺时,别人的痛苦就成了他的快乐。
一切专制者都试图控制人的思想,但警察无法进驻人的大脑,于是只能控制思想的表达。语言因此必须被消毒、被驯化。一些词被妖魔化,另一些词被扎上蝴蝶结,一些词被灌入硫酸,另一些词则被喷上了香水。多年的教育之后,一提起“农民起义”,我就想起了“可歌可泣”,一说到“国民党”,就想起“三座大山”……成年以后我知道历史并非如此非黑即白,但这些被“加工”过的词汇在意识深处留下的情绪反射却经久不去。以条件反射代替思考,使每一个词语在展开其内容之前散发出某种“气味”,正是此类教育的成功之处。
仔细想来,这样的较真精神,真的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吗?一个学校的老师认真地对待学生,需要花费多少GDP呢?还是只需要一种“认真对待权利”的精神?每次看到有人用经济不发达来为很多中国人不排队、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来辩护时,我就想,人均GDP到底和随地吐痰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他妈的什么关系呢?
话说也是剑桥校友的李约瑟同学曾经提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呢?
我想这事难道很费解吗?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与北京的国子监成立时间大致相当。问题是各自都在教什么呢?中世纪剑桥大学的课程包括:逻辑学,几何,数学,法律,医学,修辞,音乐,当然也少不了神学。国子监呢?四书五经,四书五经,四书五经。你说,当全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那摇头晃脑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关于这个浩瀚世界的知识缩减为“人际关系学”时,人家从逻辑、从几何、从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出发,抵达现代物理、天文、生物知识,有什么奇怪吗?如果牛顿出生在中国,20岁的他,冥思苦想为什么苹果往地上掉而不是往空中飞并把这个困惑告诉他人时,他爸爸会不会一巴掌扇过去,说:你吃饱了撑的是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不赶紧讨个老婆去!
教三年书下来,我发现最好的学生都有一个特点:充满好奇心。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你,更重要的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自己。他们最开始跟你讨论问题,也许会从某个作者在某本书里说过什么开始,但最后总是慢慢地转向经验世界中的问题本身,以此来反思理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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