敵人的權利
以前上大學的時候,我有個老師說:檢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其實不是看多數人,而是看
少數人,比如殘疾人,同性戀,外來移民,他們的權利有沒有得到保護。要我說,還有一個
更過硬的標準,就是看這個國家的“敵人”落到它的手裡之後,權利有沒有得到保護。
對目前的美國來說,它的敵人最集中的地方,莫過於關塔那摩監獄了。那裡先後關押着 911
以來美軍抓獲的 700 來個“恐怖分子嫌疑人”。莫罕默德·卡塔米,可能是其中最出名的一個。
卡塔米,據說是 911 事件中的“第 20 個劫機犯”。2001 年 8 月 4 日,卡塔米從阿聯酋飛
往美國,在佛羅里達的奧蘭多機場降落。當時,911 事件的一個主要劫機犯阿塔就在機場
門口接機等他。但是,由於卡塔米不會英文,只有單程機票,而且對自己到美國來幹嘛支支
吾吾,海關人員把他當作非法移民遣送回了阿聯酋。在一個被截取的恐怖分子電話中,911
襲擊的組織者之一也稱卡塔米是“最後那個人”。據說,911 行動中,其它三個飛機都有 5
個劫機犯,只有飛往白宮的那架飛機是 4 個劫機犯,其中缺席的那個人,就是卡塔米。
後來,2001 年 12 月,美國在攻打阿富汗時俘獲了卡塔米,並把他押送到了美軍的關塔那
摩監獄審訊。之後的幾年,他被關押在關塔那摩監獄裡,接受訊問。
2006 年 3 月 3 日,《時代》周刊公布了從 2002 年底到 2003 年初的卡塔米審訊記錄,
其中曝光了審訊過程中的種種“虐行”,其中包括:讓他扮狗羞辱他、長時間審訊不讓睡覺、
用一個非常不舒服的姿態長時間拷住、強迫餵食、降低房間溫度並不斷向他潑冷水、在他耳
邊長時間放特別吵的音樂……據稱,卡塔米的待遇在關塔那摩是一個普遍現象。無獨有偶,
2003年底 2004 年初,伊拉克阿布格萊布監獄美軍虐待戰俘的照片、文件曝光於各大媒體,
舉世轟動,可以說讓美國的國際聲譽沾上了難以洗刷的污點。
無論是阿布監獄的照片,還是關塔那摩的記錄,都表明“敵人”落入美國手裡之後,人權受到
了嚴重侵害,但是,是不是就可以得出結論,說美國的“人權”概念根本經不起推敲,不過是
一個用來敲打它國的大棒呢?如果得出這個結論,只能說觀察者只關注了“美軍虐俘”這個現
象,卻沒有關注在虐俘現象曝光之後,美國社會及政界對這個現象的反應。
我們都知道,對於一輛長期在路上的車來說,遇上或大或小的交通險況,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交通險況是否最終會釀成人命關天的悲劇,還要取決於車裡的很多危機應對設置,比
如,剎車是否靈敏,車內乘客是否系安全帶,車內的充氣口袋會否及時彈開,等等等等。阿
布監獄和關塔那摩的虐俘行為,可以說是美國這輛“自由號街車”遇到的“險情”,這個“險情”
的出現,說明美國的人權狀況還存在嚴重的缺陷。但是,從美國社會各界對反應和行動來看,
這輛汽車的剎車、安全帶、充氣口袋系統又是非常可靠,在汽車從“自由線路”滑向“野蠻線
路”之前來了個緊急剎車,及時避免了更大的危險。
媒體、民間社團的力量,可以說是“剎車”系統,立法系統的制約,可以說安全帶裝置,而獨
立的司法力量,則是充氣裝置。所有這些避險機制及時啟動,最後的結果是,雖然布什政府
這個“司機”開錯路線幾乎翻車,車裡的美國人民受到驚嚇,最後還是有驚無險。
美國的媒體在報道政府的這些“醜聞”時,可以說是爭先恐後。04 年初阿布監獄醜聞最先的
報道者中,有美國 CBS 電視台的“新聞 60 分”節目,《紐約客》雜誌也進行了長篇報道。
之後美國各個媒體掀起了聲討美國政府的熱潮,04 年起,《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
等詳細報道了監獄裡的審訊技術以及關押犯的悲慘狀態,並呼籲政府儘早關閉關塔那摩監獄。
《時代》周刊乾脆發表了幾十頁的卡塔米審訊日誌。
與此同時,各個民間的人權組織也開始積極行動,捍衛“敵人的權利”。其中最著名的是紐約
的“人權觀察”,它對關塔那摩的囚犯狀況做長期的跟蹤調查,推出了系統的調查報告。“憲
法權利中心”這個組織不但給卡塔米這樣的人提供律師幫助,而且協助受害者積極參與對美
國政府相關人員的起訴。與關塔那摩相關的書籍、音樂、話劇、電視片、遊行示威紛紛出現,
高校、教會、電台、電視台對關塔那摩的討論層出不窮,批評的聲音占絕對優勢。
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立法機關開始有了反應。“反虐俘”最著名的代表,是共和黨參議員約
翰·麥克凱。他說,“為了贏得這場反恐戰爭,我們不僅僅需要軍事上的勝利,而且需要價值
觀念上的勝利,虐俘讓我們在價值觀念上損失重大”。2005 年 10 月,參議院以壓倒優勢通
過反對虐俘的法案,“禁止對戰俘使用殘酷的、不人道的和污辱性的審訊手段”。壓力之下,
布什政府於 12 月簽署同意了這個法案,以示“美國政府反對虐待,尊重國際法規”。
司法的力量同樣不可忽視。從 03 年開始,美國最高法院就開始接手相關訴訟。04 年判決
關塔那摩在押犯有權通過程序挑戰他們的被關押狀態。2006 年 6 月,最高法院判決關塔那
摩在押犯確係日內瓦協議的保護範圍,同時還判決,政府不能另設行政軍事委員會來審判犯
人,審判必須通過常規法庭或者軍事法庭,再次限制了行政力量對司法力量的干涉。
其實,即使是布什政府,也從來沒有公開提倡過“虐俘”。要知道最早開始啟動調查阿布監獄
虐俘行為的,是軍方自己,而不是來自外界的壓力。對某些溫和的“刑訊逼供”,布什政府可
能曾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後來,隨着各種社會壓力的增強,他們不得不一再站出
來表態反對“虐俘”。事實上,布什政府也的確有為難之處。一方面要從准恐怖分子嘴裡“榨”
出有用信息,另一方面還要對他們“和顏悅色”。如果另一次 911 發生,需要負責的可不是
《紐約時報》或者“人權觀察”,而是美國政府。可能令某些官員想不通的是,對卡塔米這樣
的“准恐怖分子”大聲放音樂都被指責為“虐俘”,與此同時,某些伊斯蘭極端組織正在砍下象
博格這樣無辜美國人的頭顱。
然而,正如麥克凱所說:“我們是比我們的敵人更好的人”。文明社會必須用更高的標準來要
求自己。在這個標準下,阿布監獄的 17 個虐俘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其中有兩個美國士兵,
甚至被判處了 10 年和 3 年的徒刑。美國駐伊的總指揮官桑切斯也稱,是阿布監獄醜聞導致
他“被迫退休”。與此同時,關塔那摩的囚犯正在一批批地被釋放,就是卡塔米,據國防部的
最新消息說,由於他曾經經受的“虐待”,美國很可能無法起訴他。甚至相反,一些被釋放的
關塔那摩囚犯,開始反過來尋求起訴美國政府中的相關人員。
固然,關塔那摩的陰影仍然沒有完全清除,美國社會仍然在為“敵人的權利”進一步鬥爭。然
而,已有的這些鬥爭至少表明,關塔那摩那 700 來個人的痛苦並沒有白白承受。他們的痛
苦,已經被美國社會轉化為強化其人權保障機制的信號,以防止更多這樣的痛苦。泱泱大國
的運轉,政府不可能不出錯,重要的是這個政府如何面對自己的錯誤,是否承認它,
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個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約。同樣重要的是,這個社會能否容忍政府
以“國家安全”的名義來踐踏人權――不僅僅是“我們”的人權,而且是“敵人”的人權――歸根
結底,人權是人類的權利,不僅僅屬於“我們”或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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