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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孫政才、何衛東和張又俠三名在任政治局委員違紀違法的處理方式有何不同? 2026-02-03 21:04:26

自十八大習近平上台以來,已有三名在任政治局委員落馬,分別是十八大政治局委員孫政才、二十大政治局委員何衛東和張又俠。但中共在處理他們的過程中對外的通報卻有所不同。從這些不同中,可以多多少少瞧出中共內部權鬥的一些端倪。

第一,“中共中央決定”和“經黨中央研究,決定”的區別

中共立案審查孫政才和張又俠都對外發布了簡短消息。新華社於2017年7月24發布了“中共中央決定對孫政才同志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的消息,稱“鑑於孫政才同志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2026年1月24日,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蔣斌大校發布消息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黨中央研究,決定對張又俠、劉振立立案審查調查”。

兩者措辭有所不同。前者是“中共中央決定”,並指明由中紀委立案審查;後者是“經黨中央研究,決定”,但沒指明由什麼機構來審查調查。一般審查是由中紀委或軍紀委審查是否違反黨紀軍紀,調查是由監察委或軍監委調查是否公職違法。孫政才僅有黨職(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而張又俠有黨職(政治局委員)、軍職(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和政府職務(國家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為什麼不指明由中央軍委紀委監委對張又俠和劉振立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呢?很有可能對他們的審查調查不是由軍委紀委監委牽頭,而是由中央書記處來牽頭,從中紀委、軍紀委監委、公安系統和國安系統抽調人員成立聯合專案組。

從後來對外公布的政治局會議對孫政才的處理決定來看,對孫政才的立案審查也是由政治局會議決定的。所以,比“黨中央”更正式的“中共中央”,似乎就是指政治局,以強調此一決定有廣泛的基礎。此時習近平剛上台,權力基礎尚不牢固,以政治局的決定對孫政才立案調查對地方黨政系統更有權威性。沒有“研究”兩字,說明習近平沒有提交政治局會議討論就要求政治局委員表決,那應該幾乎沒有不同意者。

“經黨中央研究,決定”,大概是習近平徵詢過其它常委的意見,開常委會或書面徵詢。常委會不像政治局會議那樣必須報道。應該多數不同意,但習近平仍然“決定對張又俠、劉振立立案審查調查”。如果多數甚至一致同意,就應表述為“經黨中央研究決定”,中間不用逗號隔開。那麼有可能是2對5或3對4。蔡奇同意,其它黨委不同意。或蔡奇、李強同意,其它常委不同意。中紀委網站曾轉發國防部對張又俠劉振立立案審查調查的消息,後來又刪除了。後一決定者的級別肯定高於前一決定者的級別。也就是刪除轉發的決策者級別要高於先前轉發決策的級別。很有可能是中紀委管宣傳的領導下令轉發,後被李希下令又刪除了。另外,張又俠還是上將,對其立案審查也應該經中央軍委研究決定。同是軍委副主席,對何衛東的立案審查就經過了中央軍委的批准。但除去張又俠和劉振立,原來7人的中央軍委只剩下習近平和張升民兩人,中央軍委名存實亡。寫上經中央軍委研究決定就很荒唐了。

第二,“決定”和“批准”的不同

對孫政才立案審查和對張又俠的立案審查調查,都是“中共中央”或“黨中央”決定的;而對何衛東的立案審查調查則是“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2025年10月17日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張曉剛大校在國防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紀委監委陸續對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何衛東,中央軍委委員、軍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苗華,軍委政治工作部原常務副主任何宏軍,軍委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原常務副主任王秀斌,東部戰區原司令員林向陽、陸軍原政委秦樹桐、海軍原政委袁華智、火箭軍原司令員王厚斌、武警部隊原司令員王春寧9人立案審查調查。”

“決定”和“批准”的不同比較容易理解。“決定”是中央主動作出的,出自於習近平的想法。而批準則對應下級機構的請示。立案審查孫政才和立案審查調查張又俠是習近平主動出擊,而立案審查調查何衛東等習近平在軍中的親信幾乎百分百是張又俠和劉振立指使或唆使軍紀委監委拿到他們的一些確鑿的腐敗證據,請示中央,逼迫習近平不得不批准對他們立案審查調查。

第三,案情進展的披露程度和發布機構不同


對孫政才的處理,中共對外的通報是最完整和詳細的。首先,通過新華社於2017年7月24發布了“中共中央決定對孫政才同志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的消息。

然後2個月後,於2017年9月29日召開政治局會議專門審議對孫政才的處理。並由新華社發布了調查處理孫政才較為詳細的過程:“根據中央巡視組巡視和中央紀委、政法機關查辦案件發現及群眾舉報反映的線索和證據,2017年7月14日,中央決定將孫政才調離重慶市委書記崗位,由中央紀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開展組織談話。7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由中央紀委對孫政才立案審查”。“2017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孫政才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中紀委網站做了轉發。

最後,2017年10月14日召開的十八屆七中全會確認了政治局的決定。新華社發布的七中全會公報宣布,“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孫政才、黃興國、李立國、孫懷山、吳愛英、蘇樹林、楊煥寧、王三運、項俊波、李雲峰、楊崇勇、張喜武、莫建成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王建平、田修思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孫政才、黃興國、孫懷山、吳愛英、蘇樹林、王三運、項俊波、王建平、田修思、李雲峰、楊崇勇、莫建成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李立國、楊煥寧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張喜武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而對何衛東的處理,在立案調查時沒有對外發布消息。外界傳聞2025年3月人代會之後何衛東即被立案審查調查。在政治局會議做出處理決定後,也沒有及時公布消息,而是事隔半年多在二十屆四中全會前一天才由國防部對外公布。

2025年10月17日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張曉剛大校在國防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紀委監委陸續對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何衛東,中央軍委委員、軍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苗華,軍委政治工作部原常務副主任何宏軍,軍委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原常務副主任王秀斌,東部戰區原司令員林向陽、陸軍原政委秦樹桐、海軍原政委袁華智、火箭軍原司令員王厚斌、武警部隊原司令員王春寧9人立案審查調查。” “黨中央決定給予9人開除黨籍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中,給予何衛東、苗華、何宏軍、王秀斌、林向陽、秦樹桐、袁華智、王春寧8名中央委員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以上9人開除軍籍處分。”其中,前一個“黨中央”應當指政治局常委會或者總書記習近平一人,而後一個“黨中央”應指政治局委員會。按《中國共產黨處分違紀黨員批准權限和程序規定》,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立案調查必須由政治局常委會或者總書記決定或批准,而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處理決定必須由政治局會議通過,由中央全會追認。

我估計,對何衛東等的處理決定在9月底的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了。但為了低調處理,沒有及時公布。也是為了低調處理,這些中央委員又是軍人,就由過去通過新華社發布消息改為由國防部發布消息,以減少社會震動。新華社比國防部新聞發布會的規格更高,影響更大。因為沒有及時發布,就不好明確說是政治局會議作出的決定,而含糊地用“黨中央”代指政治局。而以前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對徐才厚、郭伯雄、李尚福和魏鳳和的處理決定後,在會議公報發布的同時,也由新華社同日發布了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對他們的處理決定。

然後,新華社2025年10月23日發布的四中全會公報中宣布,“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唐仁健、金湘軍、李石松、楊發森、朱芝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何衛東、苗華、何宏軍、王秀斌、林向陽、秦樹桐、袁華智、王春寧、張鳳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何衛東、苗華、唐仁健、金湘軍、何宏軍、王秀斌、林向陽、秦樹桐、袁華智、王春寧、李石松、楊發森、朱芝松、張鳳中開除黨籍的處分。”

而目前對張又俠的處理,也是由國防部及時公布了對他的立案審查的消息。合理推測,習近平獨斷專行,及時宣布立案審查張又俠是為了造成即成事實,來硬的。做成與張又俠你死我活的局面。逼迫黨內在任和卸任高官選邊站。要麼站習一邊,要麼站張一邊。站習一邊就得犧牲張又俠,站張一邊就得逼習近平退位。兩害相權,黨內在任和卸任高官暫時都會站習一邊,犧牲張又俠。將來是否會及時對外公布張又俠的案情進展,很難說。一種可能是在五中全會上確認處理結果後再公布,一種可能是在之前的政治局會議上作出決定後就及時公布。

綜合起來看,中共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違紀違法的處理,要先由常委會或總書記決定或由常委會或總書記批准立案審查,甚至由政治局會議決定。然後,根據紀委的審查結果,政治局會議作出處理決定,最後由中央全會確認。

中共黨章規定,“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按這規定,政治局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處理決定,理論上可以被中央全會否決。

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立案審查、政治局做出處理決定都可根據需要對外公布或不對外公布。只有中央全會必須對外公布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處理決定。例如這兩個中央委員,原武警部隊司令員王建平和原空軍政委田修思,就是在十八大七中全會上才對外公布對他們的處理決定,之前沒有對外公布對他們的立案審查和政治局會議對他們的處理決定。

由新華社發布軍人中央委員的案情消息改為由國防部發布也是為了降低社會影響。以前中共將“反腐”當成績,高調宣傳。結果反了三屆十多年了,卻越反越腐,再繼續高調宣傳,就起反作用了。反而會讓民眾認為中共“反腐”完全沒有效果,證實了中共官員無官不腐,從而削弱和喪失其統治合法性。大概查處政治局委員或中央委員的前期,需要高調宣傳就由新華社發布消息;需要低調處理,軍隊將領就由國防部發布消息,黨政官員則由中紀委發布消息。甚至“秘不發喪”,直到開中央全會才公布消息。中央全會公報或中央全會對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的處理決定當然都由新華社發布。

2026年2月4日

瀏覽(5461) (7) 評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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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筱竹清風 留言時間:2026-02-10 19:26:44

這篇分析的可貴之處,在於跳出了“誰輸誰贏”的表層敘事,轉而聚焦通報措辭、發布主體與時間節奏等技術細節,反而更清晰地呈現了權力運作與制度在非常時期的伸縮與變形。對“決定/批准”“黨中央/中共中央”“新華社/國防部”等差異的拆解,也揭示了程序並非固定規則,而是博弈中的工具。由此不禁追問:當程序本身成為策略,它究竟是在削弱組織規則的裁判功能,還是正是這種模糊與彈性,構成了體制長期運轉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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