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还是人民的福祉大? 贼眉鼠眼的凯西·安东尼无罪释放举世哗然。上次是辛普森,倒是人模狗样。我们算受到两次西方法制的再教育了。 问题是,这是不是普世价值?中国应不应该走这样的路?维美国马首是瞻的自由派当然说是。但更独立知识分子的回答是No!张维为、金钟伟、司马南畅谈“中国模式” 他们认为,西方的‘法比天高’不适用于中国。中国是天比法高。我完全同感。 天就是人民的利益,天就是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当然,你可以说法制也是为了人民,遵循法制才是实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唯一途径。我但愿如此,但是我不相信。中国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西方文化没有这个,抗拒到底,你没有铁证,只能从宽。当然这里不是说中国的文化一定好。但凯西·安东尼既无法自圆其说,更拒绝交待,绝对的对抗。在中国,包庇,知情不报就能构罪。凯西·安东尼的行径之恶不下于这些。 这个分歧一定会扯出人治还是法制的问题。美国是绝对的法制---虽然只是在理论上,而实际上,评审团也是人,但问题是:评审团依据的是法,而不是情理。而这 些法,是黯熟法律的律师发威的地方。所以,不奇怪的是:判决无罪后,很多评审团成员都哭了,因为他们不得不违背良知表决。 至于辛普森暗就更加荒唐,辩护律师居然抓住警察有歧视倾向而使其得到的铁证失效---美国做贼心虚的‘政治正确’最终成了杀人犯的防空洞。 昨天晚上ABC电视60分钟节目,是一个34岁女子,和9个当兵的结婚,被指骗婚,因为当兵福利好。丫不否认这点,但不承认骗婚,而且和他们离掉一个,再结一个的。从17岁开始。而且和他们各生一个小孩。听起来她没有触犯法律,却锒铛入狱。丫傻傻一脸憨厚。我想是没有好律师了。作为弱女子,她是“政治正确”的沾光朋友,但和爱国,军人这个大“政治正确”比,她就太渺小了。。。 在中国,西化影响下,荒唐事也开始出现。南京那法官判罚救助跌倒老人就是个例子,结果最近的例子是一群路人互相作证之后才敢动手救助遇险者。药八刀不是也有许多法律专业人士帮他说话?邓玉娇杀邓 贵大不也被以法律名义重判?好在依靠网络,中国人民的怒吼还是起了作用。重庆打黑,人民欢呼,但自由派则诬蔑为黑打。 在我看来,人民的喜怒哀乐就是法,那才是文化的集中体现!而法,只不过是实现这个目的工具。让人民不高兴的法,就是恶法,不必,也不应该死板的服从。按照法,64就是完全胡闹,死了活该。刘和珍等学生被杀也是。但人家段祺瑞为什么要拍手顿足喊不好,赶去下跪,然后终生吃素。但是,他的孙子仍然在64中被打死了。现在的共党,比北洋军阀还不如。 最犯法的朋友,当然是陈胜吴广,误了赶路,就是死罪。共党1911成立,根本也是犯法。如果中国人民循法就解决问题,就没有包公,刘罗锅。。。 包公,就是法,更是天,不是什么读条条的律师。包公的紫金鞭,下打贪官污吏,上打皇亲国戚,直到皇帝本人。皇帝口含天宪,但中国文化是君为轻,民为重,比皇帝低级的法,又算老几? 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为人民服务’文化的胜利,不是靠什么十大元帅,十大大将。没有人民的拥护,一切免谈。30年的改革,已经基本葬送了优良的传统。面对人 欲横流的当今局面,各派打出了自己的旗号。以温家宝为首的西方体制派,也是中国的自由派,认为德先生可以救中国。薄熙来,则强调恢复优良传统。其实我们海 外华人比任何人更清楚,西方自己已经病人膏盲,如果中国服西化这药,只会更惨。良好的愿望不能代替现实,如胡耀邦民族政策的无原则让步造成了更加严重的问题。如果迷信西方制度,放弃中国文化,中国将是苦海无边。看看广东的乱象其实就够了!迷信西化的汪洋搞的‘公民社会’效果如何?和重庆比比怎么样?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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