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偶認為是反動的。因為這裡面的人文不管如何感人,仍然是建立在一個毒害更大的迷惑基礎之上---就是認為吃藥救命。就算,吃藥是救了你命,最終你預後仍然不良,還不如爽爽氣氣去見馬克思。醫藥應該禁止,雖然會死一些人,更多的人是得救的。 但現在的情況,就是部分病人被醫藥界當人質了,《我不是藥神》只不過是極大的強化和渲染了這種綁架。 這篇帖子很有意思,8288的文章也很好。他們揭出的共同點就是:藥廠救你的目的是好敲詐你,當然,說不定你一毛不拔,全保險公司出,但羊毛出在羊身上,還是老百姓買單。而如果治癒你了,後續敲詐就不成立了。這其實和外科醫生在門口給人一刀一個道理。 很有一篇文章也不錯,說印度人可以造仿造藥,是因為印度人提供了人體小白鼠,一條人命5000刀。。。有道理,但畢竟是兩回事。但印度人太窮,如果高價,他們必然死也不會買,所以藥廠損失不大。當然,印度是民主國家,換了中國,再窮,西方都不可能網開一面的。 忽然想起美國警察了。美國警察一旦開槍,好像沒有打傷的,都是打死,往往是身中許多槍,甚至打成篩子。前久一個華裔警察,倒是英雄,在自身嚴重受到威脅之下,徒手制服歹徒,生生的救了歹徒一命,受到好評。警察槍擊必然致命的理論是防止歹徒反撲,保證警察安全。但真正的原因,可能還是怕打官司,到打死了,都聽警察一面之詞了,就說你丫手伸進口袋要掏槍的樣子。當然,中彈後你手伸出來了,是沒有槍,但已經遲了,是不。結果很多黑人拼命逃,警察後面開槍打死,有次偏偏被人錄像了,不知道這警察如何脫罪的。而如果半死,幾千萬的賠償可能少不了,醫療費弄不好也是那麼多。打死,免費,多好? 警察不救命,醫院不治病。但是醫院救命,警察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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