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长期护理”
【注】: 此文是本人最近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一点心得,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再重申一下:本人与人寿保险公司毫无关系,也并非理财专家。只是作为人寿保险公司的顾客,发表一些与人寿保险公司打交道的感想。
== 长期护理,英文为Long-term care【LTC】,属于人寿保险公司的一个产品。 但是,为什么人们对于LTC这么陌生,甚至认为不重要呢?
本人认为,这与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它们产品的宣传力度有很大的关系。
知道人寿保险公司卖什么产品最赚钱吗?肯定它们吆喝得最多的产品是最赚钱啊。 那么,人寿保险公司最赚钱的产品显然依次就是: 1】人寿保险;2】年金;3】LTC。 【这里不包括不常用到的伤残险等等。】
由此,根据数学的“博弈论”,对一般的人们来说,这些产品的重要性就应该反过来,依次是: 1】LTC;2】年金;3】人寿保险。
据报道,70%的65岁以上的美国人需要LTC。这里包括:日常行为可以自理但需要别人帮助的【例如煮饭菜等】,日常行为可以半自理的,以及日常行为无法自理的。 【LTC的理赔标准,美国的各人寿保险公司是统一的,即若6个日常项目【饮食、行动等】中有2个无法自己做到,即可得到理赔;如果确定是老年失智症,则即可得到理赔。】
由于人们寿命逐年延长,LTC将会越来越贵,条件也会越来越苛刻。而且纯粹的LTC的最大的缺点,就是如果投保人用不上LTC就去世了,投保人的后人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这是有解决方法的。】
而且,如果逐月/逐年付LTC的保费/premium,由于各种原因,保费是会一直增加的。 应对之道,可以一次付出一笔大钱,并讲好何时可以拿多少钱。
现在人寿保险公司一般是把LTC保险与一般的人寿保险,捆绑在一起出售。 看起来,人们购买这种产品,如果用到LTC,可以让投保额增加1倍;如果用不上LTC而去世,则可拿回投保额。
但是这种产品的缺点是:看起来面面俱到,但哪方面都得不到最好的理赔结果。
因为,人们需要LTC的概率与死亡的概率是不同的,因此理赔的算法也不同。 前面说过,年龄超过65岁的人们需要LTC的概率是70%,而美国人目前的期望寿命约为80岁。 显然,在这种混搭的保险【LTC保险+人寿保险】中,LTC理赔的概率大于死亡理赔的概率。 因此,由于人寿保险公司要赚钱,在这种混搭保险中,保险公司为LTC的理赔给付的钱的比例要少于死亡理赔给付的钱的比例,并非一半对一半。 而且,由于混搭保险中,一部分的钱流去了LTC的理赔,故用于死亡理赔的钱势必也就少了。
【思考题】: 如果不购买LTC保险,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处理LTC的费用?
【注】: 对本人以上的说法有不同看法的人,请讲出自己的观点,而不要照抄人寿保险公司推销产品时的那些老一套的宣传。那会使人们厌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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