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德國統一模式對兩岸關係的啟示 日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先生表示:德國統一模式或可作為兩岸借鑑,我們深信只要兩岸共同不斷的攜手,努力奮鬥,最終實現和平統一,將有利於中華民族的強盛和有利於世界和平、穩定與發展。一時成熱議,各界雖然莫衷一是,也只稍說明兩岸統一的願望。 首先,了解一下什麼是德國統一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作為戰敗國,被當時國際兩大陣營——美國和前蘇聯接管,修了一面柏林牆,把德國一分為二。然而德國的重新統一一直是德國人民普遍關注的問題。進入70年代,東、西德雙方敵視、對峙態度有所緩和。1972年5月26日,東、西德政府在柏林簽署第一個國家間條約,即關於運輸和交通的總協定。1987年9月,匈牙利開放了它與奧地利邊界,在此後的幾個月內,先後有50多萬東德人從奧地利進入西德,西德承認這些東德人是它的公民,接着民主德國接二連三地發生全國規模的遊行示威,黨和國家領導人發生重大改組;11月9日,東德開放柏林牆以及同西德的邊界,這成為德國重新統一的預兆。1990年10月3日零時,德國長達45年之久的分裂最終統一了。 而馬英九先生的這一概念是受到德國經驗的啟發。當年東德與西德的關係主要系依據1972年的基礎條約,雙方以“統治高權”一詞取代了“主權”,並區隔了主權與治權等概念。 其次,探討一下什麼是“統治高權”。 在中世紀的德國地區,今日刑法的規範範圍僅具私法的性質,當時的人認為殺人或竊盜等行為是發生在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的私法關係,統治高權並不介入加以處理。《卡洛林那法典》一書第6版導論中提到,當時的人將今日的犯罪行為當作是加害人對於被害人的傷害。因此,刑罰是從被害人的觀點出發,只要加害人願意付一定的金錢,賠償被害人或其家屬損害,政治高權者並不介入此種糾紛或對於行為人加以制裁。 顯然,“統治高權”是法律意義上的延伸,實際上就是治權。 第三,再來看看馬英九先生是怎樣表述的。 2009年12月,他在接受德媒專訪時稱,兩德與兩岸條件不同,沒有辦法完全適用。2011年6月他又稱,台灣與大陸之間“相互不承認主權,但是相互不否認治權”,這樣的觀念有一部分與1972年東西德簽署的“基礎關係條約”有關。他說,當時兩德簽署時完全沒有使用“主權”字眼,而是用“統治權”,給台灣很多啟發,後來制定兩岸關係條例時參考了德國人的設計。 第四,各派的反應不一,唯獨沒有民眾的聲音。 國台辦新聞發言人楊毅表示,“兩德”的情況和兩岸的情況不同。兩岸雙方應當繼續共同努力,走出一條適合兩岸情況、符合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兩岸和平發展、和平統一之路。此外,楊毅提到海協會和海基會互設辦事機構的問題,表示是為了因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尤其是兩岸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形勢提出來的,它的目的是為了更便捷、更及時、更有效地處理兩岸交流合作中衍生的各種問題,以維護兩岸同胞的權益、促進兩岸的交流和合作,兩會可以就此問題交換意見。 新華網則進一步解釋:德國模式的實質是“一個民族、兩個國家”,東西德的統一實際上是兩個主權國家的合併,德國統一與中國統一二者情況迥異,沒有可比性。其主要原因是:第一,背景和原因不同。東西德的分裂主要是由於國際外力因素所造成,因而其統一問題的解決在相當大程度上要受到國際因素的影響和制約。第二,性質和程度不同。二戰後的東西德是完全分裂國家的典型,不僅在地理上被分成兩個部分,而且更主要的是國家主權被一分為二,德國由一個原來主權統一的國家分裂成為兩個獨立主權國家,東西德雙方均具有獨立的國際法人資格。 縱觀各派忽視了大陸民眾這一事實。國家統一是民心向背,不是政治力量長期所能左右的,中華民族五千年輝煌歷史就是明證。雖然多次出現分裂,統一是大勢所趨,不可扭轉的。中、德的共同點就是一黨專制,民心思變。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溫家寶大聲疾呼政改也正是出於這層考慮。不過,我們不難從國台辦新聞發言人楊毅口中得知,“兩會可以就此問題交換意見”,也就是說中共有台灣地區領導人參政的意向。而現在的問題是,大陸民眾群龍元首,也就是沒有一個在大陸地區和中共抗衡的政治實體。如果中共果能容忍台灣地區領導人參政,就不妨以國民黨的黨派身份參政,打破一黨專權的現狀,再在大陸成立國民黨分部,逐步滲透到大陸各個地區和各個部門,最終結束一黨專政的歷史。 既然,國民黨曾經是中國的第一大黨,中共從來沒有否認過三民主義,也沒有否認過孫文先生,那麼國民黨重返大陸也是歷史的必然。因此,馬英九先生既然有勇氣談祖國統一,就不妨把國民黨返回大陸放到議事日程上來。 一句話,中國的希望在於打破一黨專制,祖國的統一隻能靠第三次國共合作來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