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在研究哲学或社会科学时需要考虑研究的领域是否能够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发挥最大影响力,也要研究自己的研究都否能对人类社会进步发挥最大影响力。在当学生时可能已被限制在某个学科内。比如,一个学生学语言学,而另一个学生学习哲学。或许前一位学生再怎样研究,其影响力会是有限的,原因是语言学本身具有某种局限。相反,学哲学的学生可能就有更大的挥洒空间。所以,每个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要勇于跳脱原来所学专业,以便找到最佳的学术领域,创立一套理论,并且能够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挥最大影响力。另外,学者在研究中需要意识到,要尽最大可能按照能发挥最大影响力的方法来研究。否则,花费大量精力后,即使学术研究成果显著,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力有限。我的意思是说,有些学者研究能力不差,但是,其著作的影响力却不如他人,一个原因是没有在研究开始时或过程中设定最佳研究方法,以便于能使自己的作品或理论或思想最大限度地对人类社会进步发挥影响力。下面我就拿一些最著名的哲学家的研究作例子来发表一点看法。
近代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主要研究领域是伦理学或道德哲学。他的三大批判著作(《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和《道德的形而上学》都是伦理学领域的杰作。他的有些观点是最高学术指向的,是独一无二的。他认为道德高于知识和伦理学高于认识论有道理。但是,本人觉得,在他的著作里并没有对此进行具体和详尽的解释。也就是说,他必须进行详尽的说明和推理证明道德高于知识和伦理学高于认识论。爱因斯坦接受了康德的这个观点。我以前在博客文章里也提到。就是爱因斯坦曾表示,一个道德水平低下的人不可能在学术领域创造辉煌成就。本人也曾经提出自己的观点。那是我自己的研究。我没有看到前述两位德国的伟大哲学家和科学家具体论述有关的看法。康德在他的著作中用了很多哲学术语来表述他的观点。读起来感到形式压倒了内容。我的意思是说,那些哲学术语过于琐碎,而真正需要表达的内容则偏少。由于他论述伦理学而不是政治哲学,添加思想性的色彩的努力受到限制。比如,在《纯粹理性批判》里,他谈到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这个内容是他的著作中比较精彩的一部分。如果我没有记错,他描述了人类最容易将目的与手段弄错位置的六种情况。但是,这样的描述往往只能点到为止,而不能深入追究,而让人叹息思想性不足或认为不够过瘾。比如,他说,人们自杀是将手段错误地当作目的。自杀是为了解脱。解脱是一种手段。但是,最后导致手段取代目的。还有,他认为革命使用暴力,让很多人丧失生命以换取社会的进步不足取。暴力是手段,人是目的,但是,人们往往会因为过分强调手段而无视目的。在中国,毛泽东曾经表示,中国可以死几亿人,以便战胜帝国主义。这也是康德早就批判过的。还有,现在的恐怖主义将人的生命当作实现某个政治目的的手段,也是手段与目的错位的典型表现。也是康德早就批判过的。但是,本人认为,伦理学的研究往往折冲于社会组织的个人互动之中,都是个人独自关注的内容,与政治哲学不同。政治哲学涉及国家的组织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等。同时,由于国家是许多人共同关心的对象,研究政治哲学的社会影响力大于伦理学。所以,历史上,哲学家研究政治哲学是热门,而研究伦理学相对冷清。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和康德是研究伦理学的主要哲学家。有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更多。比如最著名的有柏拉图、西塞罗、霍布斯、洛克、卢梭、密尔、马克思等。康德用伦理学研究人类的永久和平。本人觉得没有找对方法。原因就是道德在国际社会的建构中的作用不如其他的文明要素。也不如法律的作用大。所以,本人认为格劳秀斯研究国际法写出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的贡献比康德的《论永久和平》的思想的实际贡献大。
美国现代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研究与康德的研究有相似之处。罗尔斯的主要著作是《正义论》。他与康德一样,论述的方法是并联的,而不是串联的。就是说,他在论述时一点一点并列论述的。这种论述的方法偏向于理论的建构,而不是思想的启迪。也就是说,当人们论述一个观点的时候,着眼点是让读者读到一个观点的时候,能够联想到与此有关连的第二个观点,然后又能从第二个观点联想到第三个观点,于是具有极大的启发性,能让人深长思之。我个人认为,无论读康德的著作和罗尔斯的著作都没有这种感觉。他们很像法学家,专注于细节,却导致思想性不足。就是说,读他们的书感觉内容干巴巴的,不是有血有肉的。相反,当我们读卢梭和赫尔德的著作时会有心情激动的感觉。会心潮澎湃。就是说,读卢梭和赫尔德的作品会令人联想。例如,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赫尔德说,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他的语言,他就失去了他的一切。他连自己的身份都没有了。霍布斯的作品有时也能产生类似的心理反应。例如,当他发表据称是人类哲学家最悲观的看法时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本质是战争。本人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政治哲学的领域更加宽广。由于领域宽广,思想家能够有更大的空间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政治领域里的思想的开拓余地大。例如,卢梭的《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具有很大的想象力。赫尔德的作品也是如此。例如,他的《论语言的起源》成为狂飙运动的基础。换言之,伦理学研究的基本领域在于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一点。但是,国家的建构则比较复杂。比如,论述公民的权利,个人的自由、民主的制度及民族问题等等都需要广泛的研究。而且各国学术界都感到这方面的研究不够。所以,一旦在政治哲学领域有所创新,经常很快就看到它对社会进步的影响。
康德在研究道德的时候表达自己的对最高道德境界的追求。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他提出人类怎样提升道德的理论。也就是说,虽然人类社会出了一些有成就的伦理学家,但是,人类社会对如何更加有效地提升人的社会道德没有一致的看法或见解。康德没有提出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如何提升人的道德的完整理论,甚至连这方面的思想还不够充分。换言之,关键是人类需要知道怎样才能最有效地提升道德。也就是说,人们根据经验经常就能够知道什么样的道德境界高,但是,人们不完全清楚什么样的方法对于提升社会的道德最有效。人们在这个方面经常发生争论。例如,在中国,提升中国人的道德水平是许多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经常挂在口头上的话题。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的人说,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所以,道德水平低。言下之意,要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最有效的方法是更多地发挥宗教的作用。有的人认为,建立法治才是提升道德的根本保证。也有人认为,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平还是要依赖教育。人们认为通过采用世俗的方法也能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但是,人们至今没有一套完全让人信服的道德理论揭示什么样的方法对提升人们的道德是最有效的。罗尔斯的研究也是这样。他认为实现正义需要兼顾自由和平等。他关心的是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二者不能偏废。他还关心公平与效率。他还确立一些优先的原则。但是,即使他花费很多笔墨论述这个问题,人们在怎样兼顾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效率之间仍然各持己见。更为重要的是,罗尔斯通过建构理论得出的结论并非是促使人类社会进步的唯一方法。换言之,人们通过经验也能过达到同样的目的。罗尔斯的理论似乎意在对于国家的公共政策提供指导意见。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实验(试错的方法)得出与罗尔斯理论上得出的结论类似的结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人们用康德的道德哲学来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恐怕还是要不断试错,而无法在康德的著作中找到明确可行的方案。与他们的研究不同的是,在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提出契约论之前,人们一般无法通过经验提出按照契约的想法来建构国家。所以,契约论对建构近代以来的自由民主制度的国家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契约论实际上具有某种颠覆性的影响力,而且还被人们广泛接受。于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康德的学术造诣似乎在卢梭之上。至少康德的哲学的严谨是出了名的。但是,在对欧洲乃至世界的文明进步的直接影响力方面看,卢梭似乎又在康德之上。学者在研究社会科学或哲学的时候,也要关注研究的学问怎样能够对社会的进步发挥影响力。诚如马克思曾经说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世界,而问题是如何改造世界。因此,本人认为,如果有学生立志研究哲学,并且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之间选择,应该能够判断,在政治哲学研究领域更有可能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更大影响力。
本人是以下一本书的作者:
Language and State: An Inquiry into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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