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DNA 及其它
斯諾登爆料以來,掀軒然大波,贊英雄者有之,說輸家(loser)者有之,有人藉此事看穿了山姆大叔,有人罵他是叛徒,有人懷疑他是中俄間諜。
間諜之說不是腦殘,就是別有居心。就連美國報刋也說,有哪個間諜把自己冒險得來的機密免費向報紙爆料?美國很多民眾並不認為斯諾登是叛徒,因為他是在捍衛世界公民的個人隱私權,也可說是普世價值之一吧。可以肯定,斯洛登就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就象他自己所說:"我在日內瓦看到的,讓我對美政府和美對世界造成的影響感到幻滅,我意識到我也是作惡者之一。我不希望生活在這個社會,做這些東西。” 他不想做這些,而且進一步公之於眾,是想讓公眾暸解政府濫用權力的現狀,民眾需要警惕強權進一步濫權的前景。
又有評論者認為他想把自己賣個好價錢,或是自毀前程,是輸家(loser), 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多半他自己若進了CIA 就捉摸着修煉成這等貨色。斯諾登在被各國強權逼得走投無路後,如果最後賣了情報給莫斯科等等,我想就連很多美國人都會理解:他畢竟要生活,要吃飯,他才三十歲;他已有冒死的思想和行動準備,在他的爆料行動計劃中,坐牢和犧牲都有預備,但他認為這是下策。上策是在監外活着那有可能做更多的亊。
又有人無比激動,認為這下真正看穿了民主國家山姆大叔的真面目,其實是他本人在犯政治幼稚病,民主國家認知上小兒科級。美國先賢們不是早就告訴我們了嗎:不受制約的權力是危險的,所以他們設計的民主國家是三權分立,在在繁瑣,互相牽制,都是為了防備濫權,變修,連美聯儲都要拿給私人辦,還要放點權給公民。先賢們並不認為美國是完美的,民主制度也不是完美的。可是這三權的制衡,精英們的治國就演變成當今複雜的玩意兒,文件、立法動不動就來幾千張紙片片,有錢有閒的玩家才玩得懂,玩得轉。那個愛國者法案及相關條例,我看大多數美國人都弄不清,吃不透。這是律師的專業及工作,如果你們都吃得透,那精英們就沒得吃。所以有人批民主國家是"金錢民主",有大錢才有民主,百分之十領導百分之九十的民主。如你無大錢,你的民主其實是"跟班待遇",跟在後面簽選票等等,發揮有限的折騰。
當然,"跟班待遇"也是一種待遇,比毫無民主待遇要好,這是馬丁路德金感恩美國憲法的要點,也是斯諾登想爆料能爆料的要點:精英政府的所作所為和美國的立國理想,憲法精神太為矛盾,背道而馳。還是先賢們英明和了解國情啊,早就料到濫權的可能性美國是在在都有。
和斯諾登爆料不同的是,還有一個最大可能濫權的焦點至今沒有引起多數美國民眾的注意,只是精英們在那裡爭來論去。美國最高法院在六月初通過了一個判例,允許警察在逮捕犯法者時象提取指紋一樣可由口腔提取該人的DNA。自然,冠冕堂皇的理由一耙拉,有利於確定犯人,有利於沒抓錯人等等。實際上,電視新聞中很多美國律師都反對,原因在DNA 和指紋實在不同,涵載了太多個人信息;政府輕易提取,是否必要?會否濫用?擁護的精英說,DNA 和指紋差不多,警察可取指紋就可取DNA, 後者更精確,這也是最高法院通過及肯定的觀點,是不是大忽悠,只有"精英"們知道了。政府提取DNA真的有必要嗎?指紋不可靠抓錯人、判錯人的概率有多高?政府監管的DNA數據庫安全可靠程度,在這些都沒有幾千張紙片片來分析淸楚的情況下,就開提DNA, 說實話,一般老百姓弄不清楚,也就是在無錢無閒來弄清楚的情況下,要忽悠你很容易。民主社會象斯諾登這樣的人還是太少了,出了一個,我們應肯定他的理想主義,正面促進意義,不應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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