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年有几个月来巴城,总在春夏之间台北既热又潮湿之际。南加州的夏天虽然高温,可是干燥,早晚凉快,在一座四周围着高大松树的深宅里,门前的玫瑰娇艳又芬芳,她深居简出,有时几天不出门,这是她很享受的宁静。听友人说她过去也喜欢到处走,周末必寻觅有车库拍卖的广告,或走访卖古玩与旧家俱的小店,她有着精警的眼光,如猎人寻找猎物,喜悦来自在猎获后的满足。搜索古物不过是她中年以后的一项嗜好,之前她是一位着作等身的作家。她在台北的古玩市场有点名气,天生敏锐聪慧,写了几本图文并茂欣赏文物的书,大受行内行外的青睐。
跟她在一起,如面对傍晚金色的夕阳,暖和的光已不再刺眼。她的打扮是那麽讲究,却并不夺目,一套淡蓝色丝织的毛衣,同色长丝巾,黑长裤,流行的尖头高跟鞋,镶白银的蓝宝石戒指戴在食指上,配垂吊银耳环,在同坐的友人赞美之下,她才说是早年台湾出产的蓝宝石,如今已不多见。多年修饰得体的打扮,培养的高贵气质,如陈年老酒,令满室香溢。同坐餐厅的卡座上,我觉出她的细心与亲和,坐得很近,但又不可能是零距离,在她面前有点怕说错话,显出自己的浅薄无知,最好是聆听,暗暗欣赏她,一位在我读中学时已享誉华文世界的畅销作家。
她是虔诚的基督徒,还问起我的信仰,我的爱好。话题很自然地被带到她早年的写作历程。
“年轻时我很爱幻想,想着想着,一个个故事便跳出来了。记得在复旦大学念中文系时,上课看着窗外沙沙落叶,心底好难过,教授问了我一个问题,我答非所问,考试时他给我五十九分。”她笑着说起少年糗事,“那时我最爱打扮,一定要妈妈把家里一件灰狼的皮大衣给我改成细腰的,冷天穿在身上,配上高跟皮靴,彩色丝巾,在校园内招摇,收集男生们的注视,好乐啊.”
“那时还没有电视,更没有网路,报上连载的小说最热门,每人争读,我记得最盛的时候,找我写稿的人排着队。我说我还没想好呢,他们就说,随便给个名字吧,就要我先签约了。”
她成名很早,两家大报有她的连载小说,她每天在桌案前从早坐到晚,连续十几小时,写下一段段她也不知会走向高潮或低谷的情节。
“其实故事都是逼出来的,一坐下就得写啊,晚上得送去报馆。写作实在很苦,我是靠它养家活口才干的。”她一共写过五十部小说,有十几部拍了电影。报馆给稿费,出版社跟电影公司都给版税。她很年轻就离婚,两个儿子都是她养大,并都受很好的教育。她无憾而充满自信的语气,修长的手指与手背都是平滑的,指甲涂了玫瑰红的丹寇,一双没有做过粗活的纤纤素手。想想她过去每天伏案把一个个字写在一格格的原稿纸上,手一定会酸,手臂会麻,腰会痛,我记得她年轻时的一张照片,比电影明星更美,有一股高贵的书卷气。
她如何默默耕耘数十年?
名作家的光环想必得来不易。
“我是怕做家事才拼命写,用稿费请人做家务。现在还是不喜欢做家事,多浪费时间啊。可是对着屋里的杂物,水盆里的的盘碗,桌上的灰尘,请人不易,只好自己动手。”她自嘲着说。
友人说她一向不喜欢煮饭烧菜,只要有东西吃,绝不动手,干粮,剩菜,罐头,外卖都可以。
眼前的她才是是女性主义的先驱,她自由恋爱结婚,因为丈夫不忠便很早离婚。在她红透文坛之际,她写了一本叔嫂不伦之恋的长篇小说,给当时保守的文坛掉下一颗粉红色的炸弹。那本小说比时代早了三十年,当时,她如同胸前刺了红字,被同行唾弃责骂,被文艺界杯葛。我记得在香港读中学时,报上为此登了一段文坛新闻,这件事却打响这位台湾女作家的知名度。我可以想像那本书对她打击之大,要是其他的作家可能早已一蹶不振,埋名隐姓了。
“那已是我的第十五本书。有一阵子出版社不敢出我的书。”她平静地说,她以实力躲过了大风浪,她又接着说:“其实这件事对我最大的影响,是后来写小说都有顾忌了,一家人得生活啊。”
这样会不会把一个作家的创作灵感抹杀了,不给她自由发挥,把她的潜能禁锢。
“最终我遇上了瓶颈,再也写不下去,我还全世界走了六个月,回来就不碰书桌。幸亏有人带我走进古玩市场。其实跟古董打交道比写作好玩多,也不那麽累。”
靠感觉,凭想像,依心力,她努力写作。藉着她的智慧与灵敏,辨识古玩的真伪。她的人生就一波一波的不断往前推!
“这些年我活得很自在,主要是有了信仰。”她恬淡的喝了一口红酒,浅笑着以过来人的口吻说:“人生没有绝对的缺憾或美满;也没有过不去的坎。我们活着只有往前走。”
“我心里有主,只有祂的爱,才是我生命中的磐石。”她热切地指着胸口说。
或许,她写那麽多出色的爱情故事,是为填补人生的缺陷。如今,无怨无悔,宁静如夕阳和煦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