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永康案把脈黨國體制
章立凡
2014年7月29日傍晚,各大官媒一條七十七字消息的播出,宣告了“政法沙皇”周永康的垮台。其實在中國大陸互聯網上,“周永康”三字早已不是“敏感
詞”,對多數國人也算不得一條新聞,而是一樁茶餘飯後反覆吞吐的舊聞。惜墨如金的官方消息,追認的僅僅是一個既成事實,以期在即將召開的北戴河會議上先聲
奪人,壓倒群芳。
政商帝國:權力黑社會化
根據業界潛規則,媒體對知名人物的告別,一般都備有預案(三年前某大佬就曾遭遇“被逝世”的烏龍)。由於備料充足,周永康這場遲來的“喪事”,立時變成了媒體的狂歡。各家爭相推出不同版
本的周永康“關係圖”及配套報道,其中以財新傳媒六萬字的專題系列報道《周永康的紅與黑》最為重磅,一舉摘得業內桂冠。
“關係圖”所展現的周氏政商帝國版圖,分為“周氏家族”、“四川系”、“石油系”、“政法系”四大譜系,權力結構盤根錯節,利益管道四通八達,神似東方的幫會堂口和西方的黑手党家族,但又比底層犯罪組織多了一把巨大的保護傘——不受監督的廟堂權力。
黨天下是擴大了的家天下,絕對的權力可以輕而易舉地化公為私,將家族和部屬植入組織系統,克隆成為私人勢力。農家子周永康進入體制後,發展軌跡由點到
面,由地方到中央,由司法到行政,由政治到經濟,由官場到商場,由近親到親信,由白道到黑道……最終爬上“政法沙皇”的權力巔峰,搭的就是現成組織系統便
車。
周永康以排名第九的常委,卻擁有熏天權勢和駭人聽聞的財富,不僅在於掌握了兩個最重要的系統——大棒政法系統和錢袋石油系統,更在
於其行為模式毫無底線,以叢林法則取代了法治原則。周所控制的強力部門,在多地淪為暴力團體,通過權錢利益勾兌,成功實現了“維穩產業化”;以嚴刑逼供等
暴力手段,在全國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在押人員“躲貓貓死”“洗澡死”“做夢死”“洗臉死”“激動死”“發狂死”“摔床死”……等等各種離奇死法,成為中
國司法史上的奇觀;以“打黑”“打擊經濟犯罪”等名義進行的“黑打”,將企業家羅織入罪判刑奪產,黑社會特徵明顯,是最具中國特色的有組織犯罪。
歷史上的宮廷權鬥中,掌握過多權力和秘密的僭越者,不僅令人恐懼,更令人痛恨,下場往往很慘。周永康敗在昧於歷史,對權力的追求過分貪婪,尤其是執掌武警兵符之後,在權力鬥爭中屢屢突破底線,觸犯了政權與槍桿之間的禁忌。
會黨政治是中國傳統家族政治的翻版,周永康的政商帝國,只是構築權力金字塔的板塊之一。從基層到頂端權力架構中,還存在着眾多大大小小的家族板塊。若沒
有政治體制的改革,則產生老虎的溫床依然存在;人治反腐、運動式反腐若不轉成常態的法治反腐、制度反腐,也依然是治標不治本。
權力魔咒:刑不上哪些人?
審查周永康,被譽為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坊間稱頌有加,實際上正在被追究的,僅僅是一位“前常委”而已。縱觀中共建黨九十三年來的黨史,此前已有二十一名政治局常委因各種原因落馬,平均每四年多就有一位。這條所謂的潛規則,更像是個無厘頭的偽命題。
據稱“刑不上常委”的說法,源自1989年“六四“事件後,鄧小平在6月16日對新領導集體“政治交代”的談話。鄧主張“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
並以兩代領導集體的歷史經驗為例:第一代“因為有毛主席作領導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沒有把共產黨打倒”;“第二代實際上我是核心。因為有這個核心,即使
發生了兩個領導人的變動,都沒有影響我們黨的領導”。鄧小平提出“要有意識地維護一個核心,也就是現在大家同意的江澤民同志”;強調“要有一個好的政治
局,特別是有一個好的常委會……國家的命運、黨的命運、人民的命運需要有這樣一個領導集體”。
分析鄧小平的談話,無論如何解讀不出常委
個人有不受追究的特權。從另一方向推論:倘若政治局或常委會不夠好,或者出了不好的人,黨國的命運就要出麻煩。他所認同的,其實是“刑不上核心”,且只有
核心才有權給其他人“上刑”。毛核心發動“文革”,打倒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劉少奇、林彪,常委陶鑄、陳伯達等一大批黨政軍高官;鄧在成為核心後,先後拿下了
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和常委胡啟立。後來在“南巡講話”前後,鄧小平也不是沒考慮“換核”,但耳朵一軟臨時改了主意。
歷史證明,在毛、
鄧兩代核心任內是“刑可上常委”的。自江澤民時代開始,權力鬥爭僅扳倒了政治局委員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蓋因強人政治被常人政治取代,博弈各方都不太
有本錢豪賭。中共哪一代核心都不是神,鄧的上述講話之所以被演繹成“刑不上常委”的禁忌,無非是對演繹者及其擁躉有利。
權杖交接到毛時
代成長起來的紅二代手中,“刑不上常委”更不是禁忌。根據該群體自己的定義,紅二代“定位在老一輩於一九四九年建國前參加共產黨、參加革命的後代們”。他
們相當於家族公司創業大股東的繼承人,人脈及政治資本豐厚,與先輩打下的紅色江山有天然的血緣感情,對大權旁落憂心如焚。至於草根出身的公司管理層,即便
爬到高管地位也仍是打工仔,若有人背主弄權營私舞弊,大股東家族是要清理門戶的。周案與薄案的區別或在於:對“自己人”中的爭大位者如薄熙來,交宗人府
“永遠圈禁”足矣;而周永康這類惡奴欺主的退休高官及其“官二代”,則須按家法嚴懲不貸。
一派打虎聲中,“刑不上常委”已成明日黃花,腐敗名聲在外而安然無恙者仍大有人在,坊間頗有“選擇性反腐”之譏。自毛核心時代迄今,體制內安身立命保位升官的無上秘訣,不外乎“站隊”二字。順者昌,逆者亡,與“刑不上常委”相比,“政治正確”才是更有效的護身符。
打虎目標:結束老人政治?
我在今年2月發表的《“蝴蝶效應”與反腐前景》一文中,預言了這樣一種現象:“以打虎反貪名義進行的高層權鬥,若就此進入膠着狀態,勢成騎虎之局,打不
死老虎,難免有被虎吃掉的危險。”在周案公布後一周內,官媒熱門話題即是“膠着狀態”和“老虎反撲”,外加一句
“與腐敗作鬥爭,個人生死,個人毀譽,無所謂”的狠話。匪夷所思的是,這些話題很快又成了文宣禁區。
“無所謂”這句名言,二十五年前曾
出於另一位中共總書記之口。他因手無兵符而受制於老人幫,成了被核心拿下的第二個常委。在後毛時代的三十多年間,“老人干政”一直是中國政局的另一道魔
咒。風水輪流轉,以中共十八大胡錦濤 “裸退”為轉捩點,魔咒出現了消退的徵兆,這也是他在無所作為的政治生涯結束時,對執政黨的最大歷史貢獻。
現任總書記的既定目標,是結束周永康背後的老人政治。他接受幾位前任的失敗教訓,上台伊始就狠抓軍權。在就任軍委主席後的二十個月中,共計巡視軍隊十四
次,平均約一個半月一次。與前兩任相比,他似乎更注重提拔少壯軍人,已晉升三十四位少將為中將。在“小組治國”的布局下,他出任軍隊改革領導小組組長,在
反腐旗幟下整肅軍隊,拿下了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
宣布審查周永康前夕,華東地區的大規模軍演,異乎尋常地導致大批航班延誤,令人聯想起
1976年逮捕“四人幫”(又稱“上海幫”)後,軍方從海陸空鉗制上海的歷史場景。周案公布的次日,軍委主席攜兩位副主席南下福建勞軍,繼續展示鐵腕,強
調毫不動搖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拳法套路深得毛澤東“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真傳。
反腐悖論:救黨還是亡黨?
周案公布的當日,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預測:“從現在起到四中全會,是政權的高危期”;“颱風正在上海登陸,很可能將橫掃上海官場”。其後新老虎落網消息頻傳,各省市站隊表態之聲不絕於耳。
武松四面出擊,動了體制內眾多老虎家族的奶酪,其風險非同一般。目前武松與老虎之間均無安全感和信任感,未來是對決還是妥協?體制內外各方有着不同的解讀。
7月30日周永康案公布後40分鐘,人民網即發表題為《打掉“大老虎”周永康,不是反腐句號》的文章,稍後被刪除。8月5日,人民論壇發表文章《反腐要
提防“大老虎”們聯手反撲》,又引發了熱議和爭論。6日晚,人民日報客戶端轉發文章《周永康後,中國要打好“三大戰役”》,將“政治上的反腐與制度化、經
濟上的市場化與再分配、外交領域的發展空間與和平崛起”視為今後的三大戰役。8日,某海外黨媒發文批評當前反腐“四大謬論”,即“中止論”、“特赦論”、
“膠着論”和“反撲論”。同期體制內外的公共知識分子發生了激烈爭論,一部分人主張順勢推動改革實現憲政,另一部分人則認為改革已死,體制無藥可救。還有
人發出“紅二代應該站出來,挽救國家危難,推動中國政治大變革”的呼籲。
當下出現的“中止論”“特赦論”,反映了部分體制中人的焦慮。
外科手術式的反腐,猶如在癌細胞不斷擴散的軀體上,以連續切除病灶方法進行治療,病體能否承受切割並繼續存活?“反腐亡黨,不反腐亡國”之說已流行多年,
但不夠精準。準確的表述應該是:“反腐可能造成黨的分裂,不反腐必將丟失政權”。
2011年底,我當眾講過一則自編的寓言:“危樓上,
江湖郎中數人夜酌,聊起一樁疑難雜症。體量虛胖,五臟潰爛,病入膏肓,中樞麻木。病家諱疾忌醫,醫家徒喚奈何。”我是點評是:“五年看改,十年看埋”。如
果下一屆核心在第一個任期內,不能啟動政治體制改革的話,也就無須啟動了,我會放棄對政治體制改革的願景。
如今,新核心的第一任期已度過近五分之二。在此期間高舉反貪腐旗幟進行權力鬥爭,建立個人威權,捍衛黨的執政地位。至於能否以政治改革救黨,避免“埋”的結局,至今猶是未定之數。正所謂:一念上天堂,一念入地獄;一念蔣經國,一念毛澤東。
依法治國:重溫舊時“中國夢”?
中共四中全會行將召開,媒體熱炒“依法治國”,歌頌“中興領袖”;更有海外黨媒將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改革目標,提升
至“第五個現代化”的高度。作者可能不知道,早在1978年,西單“民主牆”就出現過一篇《第五個現代化:民主及其他》的著名文章,究竟哪個才堪稱“第五
個現代化”?着實有點令人哭笑不得。
現任核心上任之初,提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其實
這套說法由來已久: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就提出:“黨的各級組織同其他社會組織一樣,都必須在憲法
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過的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江澤民在1996年提出的“依法治國”,在第二年被寫
入中共十五大報告,成為執政黨的基本治國方略。
五年一度的換屆承諾,每次都能引發公眾的美好憧憬。二十多年前開始營造的“依法治國”,
也曾是一個“中國夢”;在周永康時代不僅沒有實現,反而出現了大倒退,導致腐敗蔓延、社會分裂,越維越不穩。究其根本原因,在於黨國體制自身違背了“在憲
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的規則。近兩年間,法制倒退仍在持續,意識形態緊箍咒越收越緊,不僅憲法三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權利未得到切實保障,因思想言論、公民
維權等原因獲罪的案例更有增無減。
處理周永康案,如果仍像薄案那樣“指東打西”,僅僅以經濟控罪替代政治清算,不平反周氏主政期間的大量冤假錯案,清算其給中國法製造成的傷害,執政黨仍將面臨合法性的難題,又何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依法治國”不同於“以黨治國”,若黨派利益超越國家利益,很難贏得公眾的信任和支持。“依法治國”須祛除僵化的意識形態,走出“內儒外法”的歷史窠臼,若僅僅是“重振朝綱”式的宮鬥劇目輪迴,仍無法擺脫歷史周期律。
2014年8月14日 風雨讀書樓
明報月刊 2014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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