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剩女
我是50后,1986年结婚时32岁。妻子也是50后,当时31岁。那时社会上流行“大龄青年”的说法,专指我等这种超过28岁还未婚的男女。等到我从北京移美的1995年,这种说法仍在流行。再往后,不知哪年哪月,竟演变成“剩男”、“剩女”这么粗鄙野蛮的说法,查百度百科才得知,“剩女”居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
百度百科的剩女词条用了12000字,津津有味地描述剩女面面观,单是特征就列出四大类。第一类是基本特征;第二类是普遍特征;第三类是现代特征;第四类是思想特征。除了特征还有定义:25岁至28岁之间为初级剩女,28岁至32岁之间为中级剩女,32岁至35岁之间为高级剩女,35岁往上是特级剩女。
定义完了还研究表明:中国妇女最佳生育年龄为22至28岁,父亲在30至34岁,母亲在22至25岁时生下的孩子易成才。研究完了就骂剩女有种种劣势:田忌赛马中的劣汰者、感情中不懂付出的自私胆小者、自恋而无知的水仙、被隐形背叛的可悲。骂完了劣势就分析形成剩女的十种主要原因。
我耐着性子看完,认为全是胡扯蛋。老汉我活了60岁,压根就不认为人间存在剩女。剩女这个野蛮词,如同希特勒的“劣等种族”和毛泽东的“地富反坏右走资派”一样,全是意识形态偏见主观制造出来的歧视帽子,目的是扣在谁头上,就把谁打入另类群体。
我在美国住了20年,从未听人说过谁谁谁是剩女。查美国东西南北中五十个州,没有一个地方流行剩女一词的,英文里压根就没有剩女这个词。美国为啥没有剩女?调查研究了一番,总结出来这么几个原因:
一、美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
什么是婚姻自由?意思就是人人有结婚的自由,也有不结婚的自由。你不能因为她超过25岁还不结婚,就给她扣上一顶剩女的歧视帽子,把她打成另类。把她惹毛了,告上法庭,向你索赔N亿美元。正好女法官也是超过25岁还没结婚,非把你判得连裤衩也不剩。
二、想同居就同居,没人干涉。
结婚就是领上一张结婚证同居,同居就是不领结婚证结婚,她不领证照样同居,无名而有实,从16岁同居到126岁,谁都不干涉。
三、想生就生,政府保护。
结婚有三级跳:领证、同居、生娃。她来个撑杆跳,越过领证,直接奔生娃这个高度去了。她若是穷人,从怀孕到娃儿长到5岁,美国政府提供妇幼营养保障计划(维克计划),免费供应各种营养食品,包管她与娃儿身体健康。
四、想当妈就当妈。
领证、同居、生娃、当妈,她嫌这过程麻烦,直接从中国或者非洲领养N个娃,立即当起妈来。你还在那里几十年的熬着呢,患了不育症的还到处求医问药呢,她立马就达到母亲境界了。
五、社会风气。
某人若说谁谁谁是剩女,别人会视他为低级趣味、没有教养、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中世纪的蠢货,社会风气如此,谁还给人戴上剩女帽子。
六、尊重女性。
单身女性称为密斯(Ms),中译小姐,不论年龄多大,地位高低,只要是单身,都可称为小姐。已婚的称为外夫(Wife),中译妻子;或称密瑟斯(Mrs),中译夫人。如果你一时弄不清楚她是否已婚,可称玛达姆(Madam),中译尊敬的女士。面对一群女士时,称其蕾蒂(Lady),中译尊敬的女士们。有了这些称呼,便囊括了所有女性。
我认为,中国政府和民间实无必要制造剩女帽子,给密斯们扣上,使她们人格受创,这是害人的精神枷锁,用之缺德,弃之积德,丢弃这个词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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