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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與原則(3) - “原則 = 完美” |
| 事實與原則(3) - “原則 = 完美”
在前面,我談到了原則來源於思維,而思維又多是通過語言來表述,尤其來自與人
類的大腦功能。
但必須說明的是,我不認為語言是人類思考的“唯一工具”。語言的本質是“符號”
的功能。作為“一種表述的工具”,人的思維或動物的心理(思考),可以有其他的
方式,如圖像,聲音,肢體動作,表情等等。簡言之,作為表達的方法之一,語言
的作用是相對的,儘管它可以有抽象的部分,可以有類似“思維”的功能。這方面
的討論,如“計算機是否會思維?”,可以參看<論範例>書中提到的如Dryfus,Searl,
Chomsky 等人的著述。所以,從範例的角度看,一級範例和二級範例還是有區別的。
這裡,我主要想討論的是,“原則的本質是什麼?原則的目標是什麼?”之類的問
題。
我認為,既然原則來源與思維,那麼我們可以放心地說,原則的屬性也必然應該是
思維的屬性。根據前面,我曾提到思維的屬性是“絕對/無限”,那麼原則的屬性也
應該這樣。絕對和無限,即不是相對和局限。也就是說,它是“完整或完美的整體,
沒有任何的缺陷和相對性”。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
1)休莫和康德的問題:“因果聯繫”的來源,主要源於思維的聯繫功能
2)亞里士多德,康德,黑格爾等人的“範疇”之所以可能的問題 - 它們都來源與思
維的聯繫功能
3)為什麼人會有意志,理想,美等觀念,而不是僅僅有欲望,如低級動物一樣
等。
原則的整體性質,是我們平日理想,目標,方向等的指導。比如,前些年在計算機
發展中,有關於DOS和WINDOW的爭論:究竟誰能代表將來計算機發展的方向?現在我
們知道,後者勝利了,前者沒落了(到目前為止,LINUX還是未知數)。其實想一想,
哪種INTERFACE更直接,更方便,更易於學習,更適用於大眾呢?- 這些要求就是原
則。如果誰能計算機的發展中“提前抽象出這些原則”,那麼跟着買微軟的股票,
到現在也不用撅着屁股給別人打工了。再比如,為什麼戀人將對方愛得如此之深?
因為將TA“理想化”了。在生活中,能夠應用原則的例子很多,任何具有哲學眼光
的人都能發現其用處。
哲學的能力有兩種。一是創造哲學體系,建立世界觀方法論。另外一種是使用哲學
理論解釋生活,即“哲理化”。對大眾,後者是學習哲學的主要好處。不論哪種方
法,從身邊的事物中,從“潛在中”看到事物的邏輯關係而變為現實,就是我們平
常講的“眼光”。一切成功的人,不論經商還是辦學或科研,都在有意或無意地受
自己的哲學觀念指導 - 這就是學哲學的益處:最無用的東西和最有用的東西,是一
個東西 - 因為兩極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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