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解濱  
此處省略1000字  
https://blog.creaders.net/u/3027/ > 複製 > 收藏本頁
我的名片
解濱 ,126歲
來自: 天王星
註冊日期: 2009-10-29
訪問總量: 6,490,208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Nothing to tell
test
謝謝各位來客!
最新發布
· 分析:為什麼中國的反隱身雷達在
· 刷屏的美國“斬殺線”與中共的大
· 鄧海燕該被驅逐嗎? 言論自由的
· 習主席萬壽無疆!
· 走出中國城,走活中國人
· 我和美國之音的五十年緣份 — 由
· 美國華人的出路在於跟中共切割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實事求是】
· 分析:為什麼中國的反隱身雷達在
· 鄧海燕該被驅逐嗎? 言論自由的
· 孫雯案後,叫人家不排華,能行嗎
· 2024:美國印裔的崛起和華裔的衰
· 我要是突然死去...
· 聽說德州出籠了排華法案?
· 日本修憲成為正常國家,合情合理
· 為什麼就不能“反華”?
· 台積電不屬於中國,永遠不屬於!
· 一個讓中共無法接招的“大記錄運
【談古論今】
· 我和美國之音的五十年緣份 — 由
· 告別開放,重走“閉關鎖國”路的
· 美國民主,名存實亡
· 今天我妄議香港了,不服來抓!
· 美國文革何時結束?動亂中華人如
· 老子這輩子不下跪!
· 70周年慶典,崩盤的開始
· 英國脫歐,世界脫左
· 千古浩劫 —— 五十年後談文革
· 2月20日,讓我們一起來寫歷史
【一針見血】
· 刷屏的美國“斬殺線”與中共的大
· 美國華人的出路在於跟中共切割
· 美國僑領們的寒冬到了
· 倒計時:擊落佩專機,武統台灣!
· 唐山那四個女孩,到底在哪?
· 中國進入了流氓治國的時代
· 戰爭結束後,中國人或成為世界泄
· 點評孟晚舟案各方的輸贏得失
· 海外華人若不跟中共切割,將永遠
· 上周末的亞裔大遊行,一場作秀
【新銳評論】
· 氣球事件鬧大了,麻煩來了
· 栓好安全帶:美中關係或要天崩地
· 11月3日,你和我為誰投票?
· 北德州大學驅逐所有中國官派學者
· 如果美國禁用微信,您準備好了嗎
· 抗疫期間,美國最醜陋的一個華人
· 巴黎一場大火,燒掉了什麼?
· 紐西蘭大屠殺,媒體不想讓你知道
· 美國文革運動考察報告
· 淺析美國的“反外國宣傳造謠法”
【大國爭雄】
· 為何世界上這麼多中國人支持普京
· 川蔡電話,被忽略了的幾個關鍵問
· 看俄國閱兵,談中國閱兵
· “鬼佬”的前世今生
· 朝鮮如果核爆,中國應出兵拿下朝
· 美國敢於打仗和中國不敢打仗的原
· 從航天飛機的終結談美國的衰落和
· 中國有太多的理由不想跟越南打仗
· 世紀婚禮和中華復興
· 中國真掌握了彈道導彈打航母的技
【談天說地】
· 習主席萬壽無疆!
· 走出中國城,走活中國人
· 聽說開始海外通緝了,俺來報個名
· 這一回,美國亞裔真的贏了!
· 中共為什麼在美國如此猖狂?
· 寫給美國僑領們的一封信
· 美國將要爆發的一場新的技術革命
· 習皇登基後五年十年的美好願景
· 我們離這屆人類的終結已經多近了
· 中國是不是又要“變天”了?
存檔目錄
01/01/2026 - 01/31/2026
12/01/2025 - 12/31/2025
09/01/2025 - 09/30/2025
06/01/2025 - 06/30/2025
03/01/2025 - 03/31/2025
01/01/2025 - 01/31/2025
09/01/2024 - 09/30/2024
08/01/2024 - 08/31/2024
07/01/2023 - 07/31/2023
06/01/2023 - 06/30/2023
05/01/2023 - 05/31/2023
02/01/2023 - 02/28/2023
01/01/2023 - 01/31/2023
10/01/2022 - 10/31/2022
09/01/2022 - 09/30/2022
08/01/2022 - 08/31/2022
07/01/2022 - 07/31/2022
06/01/2022 - 06/30/2022
05/01/2022 - 05/31/2022
03/01/2022 - 03/31/2022
12/01/2021 - 12/31/2021
09/01/2021 - 09/30/2021
08/01/2021 - 08/31/2021
06/01/2021 - 06/30/2021
04/01/2021 - 04/30/2021
03/01/2021 - 03/31/2021
01/01/2021 - 01/31/2021
10/01/2020 - 10/31/2020
09/01/2020 - 09/30/2020
08/01/2020 - 08/31/2020
07/01/2020 - 07/31/2020
06/01/2020 - 06/30/2020
04/01/2020 - 04/30/2020
03/01/2020 - 03/31/2020
02/01/2020 - 02/29/2020
01/01/2020 - 01/31/2020
10/01/2019 - 10/31/2019
08/01/2019 - 08/31/2019
07/01/2019 - 07/31/2019
05/01/2019 - 05/31/2019
04/01/2019 - 04/30/2019
03/01/2019 - 03/31/2019
01/01/2019 - 01/31/2019
12/01/2018 - 12/31/2018
10/01/2018 - 10/31/2018
09/01/2018 - 09/30/2018
08/01/2018 - 08/31/2018
05/01/2018 - 05/31/2018
03/01/2018 - 03/31/2018
01/01/2018 - 01/31/2018
08/01/2017 - 08/31/2017
02/01/2017 - 02/28/2017
01/01/2017 - 01/31/2017
12/01/2016 - 12/31/2016
11/01/2016 - 11/30/2016
10/01/2016 - 10/31/2016
09/01/2016 - 09/30/2016
08/01/2016 - 08/31/2016
07/01/2016 - 07/31/2016
06/01/2016 - 06/30/2016
05/01/2016 - 05/31/2016
04/01/2016 - 04/30/2016
03/01/2016 - 03/31/2016
02/01/2016 - 02/29/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09/01/2015 - 09/30/2015
08/01/2015 - 08/31/2015
07/01/2015 - 07/31/2015
06/01/2015 - 06/30/2015
05/01/2015 - 05/31/2015
04/01/2015 - 04/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1/01/2014 - 11/30/2014
10/01/2014 - 10/31/2014
08/01/2014 - 08/31/2014
07/01/2014 - 07/31/2014
06/01/2014 - 06/30/2014
05/01/2014 - 05/31/2014
04/01/2014 - 04/30/2014
03/01/2014 - 03/31/2014
02/01/2014 - 02/28/2014
01/01/2014 - 01/31/2014
12/01/2013 - 12/31/2013
11/01/2013 - 11/30/2013
10/01/2013 - 10/31/2013
09/01/2013 - 09/30/2013
08/01/2013 - 08/31/2013
07/01/2013 - 07/31/2013
06/01/2013 - 06/30/2013
05/01/2013 - 05/31/2013
04/01/2013 - 04/30/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2/01/2013 - 02/28/2013
01/01/2013 - 01/31/2013
12/01/2012 - 12/31/2012
11/01/2012 - 11/30/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8/01/2012 - 08/31/2012
07/01/2012 - 07/31/2012
06/01/2012 - 06/30/2012
05/01/2012 - 05/31/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3/01/2012 - 03/31/2012
02/01/2012 - 02/29/2012
01/01/2012 - 01/31/2012
12/01/2011 - 12/31/2011
11/01/2011 - 11/30/2011
10/01/2011 - 10/31/2011
09/01/2011 - 09/30/2011
08/01/2011 - 08/31/2011
07/01/2011 - 07/31/2011
06/01/2011 - 06/30/2011
05/01/2011 - 05/31/2011
04/01/2011 - 04/30/2011
03/01/2011 - 03/31/2011
02/01/2011 - 02/28/2011
12/01/2010 - 12/31/2010
10/01/2010 - 10/31/2010
08/01/2010 - 08/31/2010
07/01/2010 - 07/31/2010
06/01/2010 - 06/30/2010
05/01/2010 - 05/31/2010
04/01/2010 - 04/30/2010
03/01/2010 - 03/31/2010
02/01/2010 - 02/28/2010
01/01/2010 - 01/31/2010
12/01/2009 - 12/31/2009
11/01/2009 - 11/30/2009
10/01/2009 - 10/31/2009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華裔狀告哈佛歧視,是否太離譜?
   



華裔狀告哈佛歧視,是否太離譜?


解濱


最近紐約市華裔警官Peter Liang被控過失殺人案,引發了華裔社會的不滿,許多華人去白宮網站聯署請求撤訴。對於這事件美國華人群體看法不一。 在今後的幾個月中,美國華裔群體將面臨一個爭議可能更大的案子,這就是一些華裔正在醞釀控告哈佛大學在錄取亞裔學子中採用歧視性做法。

根據《世界日報》的一則報道,起訴方的法律依據是:亞裔高中生進入一流名校時,SAT分數要比白人學生高140分、比西語裔高出270分,比非洲裔更高出450分。但亞裔在任何一個SAT分數段的名校錄取率都是最低的。 在同樣的分數下,錄取率比白人低67%,比其他族裔更低。此外,許多品學兼優亞裔高中生,不但有高分數,也獲得過諸多獎項、還有表現出色的課外活動,卻依然被常春藤名校拒之門外。 這阻礙了亞裔在美國獲得資源。

這個官司於去年1117日立案,目前還沒有進入法律程序,但已經開始在美國華裔社會掀起漣漪。 支持這一訴訟的理由十分明了也簡單:在美國各大學的錄取新生的過程中,報考學生的各科分數仍然是最主要的依據之一。 如果各族裔的錄取分數線相差不大,即便對亞裔學子的錄取分數線略高於別的族裔,這尚可理解。 但亞裔的錄取線和其他一些族裔的錄取分數線有如天淵之別,這就不得不令人懷疑其中可能存在的歧視了。 另外一點也值得注意,這就是多年來哈佛對亞裔學生的錄取幾乎每年都保持在一個固定的錄取率上,加上前一個問題,這不能不令人深信哈佛大學在錄取亞裔學子時使用了一個“quota”也就是配額。 而這種限制性的配額是違反美國憲法的精神的,是明顯的歧視。 歧視是美國社會的大忌。

華裔社會反對這一訴訟的理由也十分明確,我進行了一下歸類:首先,去年哈佛大學錄取的亞裔學生已經占全部學生的20%,這明顯高於亞裔在美國的各族裔中的比例,不存在歧視。 第二,哈佛大學是私立大學,其財政來源不是政府和納稅人的,有權自己決定錄取標準,別人無權干涉。 第三,完全按照分數錄取是國內的做法,哈佛重視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而不是高分低能的考試機器,考分只是多個因素之一,不能按照錄取分數的高低評判其錄取是否存在歧視。 第四,華裔社會應該拋棄那種“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舊傳統觀念,不要以為去名校讀書是唯一的成功途徑,要學會多方面發展,不上名校照樣可以成功。 第五,這場官司是濫訴,必敗無疑,只能給華裔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給人家一種“胡攪蠻纏”的印象,讓主流社會看不起華裔,影響華裔在美國社會的發展。 所以,這一場官司太離譜!

筆者看雙方似乎都很有理,很難確定哪一方更有理, 於是做了一些調查。

首先,筆者好奇,長春藤大學又不止哈佛一個,類似的對亞裔學子的高難度錄取並非僅存於哈佛大學,可以說所有的長春藤大學以及其他一些第一流的大學都有類似的情況,為什麼訴訟方專門找哈佛大學“單挑”呢? 筆者判斷,這可能是因為在私立大學的新生錄取方面,哈佛大學是其他各大學的“標杆”。 如果“打敗”了哈佛大學,其他各大學也就“樹倒猢猻散”了。

第二, 哈佛大學究竟是根據哪些條件錄取新生的,筆者閱讀了一些文章以及查找了一些數據,我同意哈佛並非以考分為唯一的錄取標準。 我也同意,哈佛確實錄取了很多真的很優秀但考分並非拔尖的新生。 但是,哈佛大學的錄取標準究竟是什麼,我似乎看不出一個比較明確的輪廓。 媒體上總是可以舉出一些例子來說明哈佛新生的質量,例如某新生曾經去非洲救助某種疾病的患者,某新生家境貧寒但堅持上學,等等。 但如果拿哈佛錄取的所有的新生一個個看過去,這樣的勵志的故事就沒有那麼普遍了。 換句話說,哈佛錄取的大多數新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並非都有那麼激動人心的故事。 例如,我們敬愛的習大大的女兒就被哈佛錄取讀研,她感人的事跡有哪些? 還有,薄熙來書記的公子薄瓜瓜也是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畢業的,瓜瓜優秀在哪裡? 可以說,哈佛錄取的新生中,具有那種傳奇故事的只是鳳毛麟角,大多都是普普通通的。 有的被拒絕錄取的亞裔學子,似乎不光學業拔尖,也有不凡的社會活動成績。 那麼我就好奇了,哈佛的錄取標準究竟是什麼? 如果沒有一個明確的、可以公開的標準,那麼是不是就容易“黑箱操作”?

第三,“黑箱操作”也不一定就是種族歧視,但如果被查出來種族歧視的存在,那哈佛就惹上麻煩了。 很多華裔同胞認為只有公立機構必須杜絕歧視,私立大學不必遵守,這就錯了。 美國聯邦法律禁止歧視,即使是私人企業或私立大學也必須服從這一法律。 但是美國又有一個“平權法”,也就是“Affirmative Action”(AA),保護少數族裔的權益。 哈佛作為私立大學未必就必須執行AA,但歧視任何族裔還是不行的。 亞裔和非裔、墨裔都是少數族裔,這是一個十分複雜的法律問題。 從最近幾年的幾個最高法院的案例來看,法律似乎在向有利於亞裔的方向慢慢傾斜。 這裡第一個案子是德州Fisher vs. UT-Austin的官司,最高法院決定退回巡迴法院重審。 第二個案例是去年最高法院“upheld Michigan's controversial ban on affirmative action in public college admissions”。 這兩個案例在網上都可以搜到。 雖然這兩個判例都不能直接使用到華裔控告哈佛錄取歧視的訴訟案里,但具有很明顯的參考價值。

第四,要搞清楚哈佛的“黑箱”裡面究竟有沒有“歧視”的存在,這不能光拿那些統計數據說話,還要看看具體的錄取過程。 這裡面就可能很玄妙了。 如果拒絕一個學生的錄取是因為分數差或社會活動不出色,這些是可以寫到紙上的“硬指標”,經得起法律挑戰的。 但如果拒絕錄取是基於種族的,那就有可能違反美國法律了。 到現在誰都說不清楚哈佛在拒絕錄取亞裔學子時使用的是哪些理由。 這一次的起訴方面的領軍人士是一位白人專業人權社會活動家Edward Blum。 他為這一訴訟案建立了一個網站:http://harvardnotfair.org/ ,並希望所有被哈佛拒絕錄取的亞裔學子去那個網站註冊登記,向他們提供被拒絕錄取的具體信息。 估計他這樣做就是為了從許多被拒亞裔學子的事件中搜羅一些具體的證據,看看哈佛究竟是不是有歧視之嫌。

照這麼看來,美國華裔狀告哈佛歧視性錄取一案,並非胡攪蠻纏、空穴來風。 我個人認為,這場官司並非濫訴,還是值得一打的。 哈佛大學本身的錄取過程對外界來說確實一直是一本糊塗賬。 通過這個官司公眾可以好好了解一下哈佛的新生錄取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過程,錄取的標準究竟有哪些,以及他們是如何應用那些標準的。 至於哈佛大學對亞裔學生的錄取中究竟有沒有歧視,通過這個官司可以了解。 你不去打這個官司,怎麼就能夠一口咬定沒有歧視呢?

這場官司還有一個意義,就是澄清法律上一直很模糊的若干問題,例如平權法案(AA)是不是硬性規定大學招生一定要按照各族裔的比例進行照顧。 這些問題可能要最高法院來回答。

我並不對華裔究竟是否能夠打贏這場官司抱多大的希望。 但我認為,即使這個官司是100% 要失敗的,但只要官司放在那裡,就能逼迫哈佛大學以及所有的長春藤大學還有美國其他名校嚴肅地檢討一下他們對亞裔學生的錄取政策。 也許他們對待亞裔學生的做法是對的,也許是錯的,但至少讓他們檢討一下,也是好的。 如果通過這場官司查出來哈佛大學確實對亞裔存在某種歧視,那豈不對亞裔更有利?

這場官司即便失敗也並不一定就意味着亞裔學生從此就會被主流社會冷眼相看,讓主流社會覺得華裔“胡攪蠻纏”。 恰恰相反,我認為還會有利於增進主流社會對亞裔學生的進一步的了解以及各族裔的融合。 大家應該還記得去年佛羅里達那個黑人孩子Trayvon Martin被墨裔白人Zimmerman在住宅小區槍殺的案子。 儘管黑人在法律上的努力失敗了,但現在誰膽敢再那樣持槍殺害一個到住宅小區閒逛的窮人孩子? 這就是進步意義。

我們華裔重視小孩教育這本身是沒錯的,但確實不能把寶都押在“名校”上。 我同意,上名校並不等於成功。 但任何人都不可以人為設限,剝奪任何一個族裔的孩子在同等的條件下上名校的權利。 不迷信名校,上不了名校和被人為限制上名校的機會,這是完全不同的幾件事。

最後,我呼籲那些被哈佛拒絕錄取的亞裔學子去http://harvardnotfair.org/ 網站登記註冊一下。 即便您自己覺得沒有被歧視,也不妨去註冊一下,至少幫助提供了一個有效的統計數字。

關於這件事您怎麼看? 歡迎讀者批評、切磋、討論。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