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為什麼鮮有追求真理?
在中國的歷史上,和古希臘的歷史上一樣,都有一個“蠻族”的概念。
這個“蠻族”都是指在自己周邊的少數民族,不懂自己的文化,或其文化落後於自己,當這些部族融入自己的社會時,對其持有的鄙夷態度。不同的是,中國沒有大規模奴隸制的歷史,多半是外族侵入中原,多採取和接納了漢族文化,最後他們和漢族人融合一起,不分你我。而古希臘則有奴隸制。當希臘人征服了周邊民族後,這些被征服的部落,如果不戰死,就變成了希臘人的奴隸。古希臘的哲學家,如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都認為奴隸制是天經地義的事(見羅素的“西方哲學史”)。他們認為人分為不同的等級,做體力勞動自然應該是奴隸,因為他們智力底下。事實上,他們甚至認為家裡的女人應該服從丈夫,因為只有希臘的男人才是成熟,理性,富有思想,和明智判斷的象徵(同上)。當然,當後來羅馬帝國征服希臘後,也將希臘人作為戰敗民族同樣對待,雖然他們保存和吸取了希臘文化的一些精華。
但我的問題在其他方面:如果他們的文化在那時如中國文化碰撞,誰是蠻族呢?在中國人看來,不“知書識禮”就是野蠻人。而在古希臘或古羅馬人看來,不懂哲學,沒有宗教信仰,其他如先進的藝術,建築,政治結構(希臘的民主政體或羅馬的“元老院”)等,則是蠻族。其實是不是蠻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首先在戰場上誰是勝利者,然後才是誰學習誰的問題。因為人的天性都是“見賢思齊”,其次才是判斷誰是誰非的問題(“成者王侯敗者賊”又當別論)。近二個世紀前“鴉片戰爭”,其實就是中西文化衝突的第一次對決,以中國慘敗告終。失敗的結果使中國人多數痛定思痛,決心學習日本的榜樣,學習西方,這才有了“德先生”和“賽先生”一對兒哥倆要引進中國一說。二位先生到現在,快二百年後的今天,也沒進入中國(只是“山寨”西方的技術不算)。如果不是在生理上有原因,即中國人笨,那唯一剩下的理由就只能歸於中國歷史文化的包袱了。我聽過一個笑話,一對兒青梅竹馬玩耍。男孩兒:“我要玩打仗”。女孩:“行”。男孩兒:“我裝恐龍,你呢?”女孩兒:“我裝恐龍的媽媽”。這說明,孩子們的思維方式不一樣。
當然思維方式也是傳統文化造成的。試想,如果思維方式不一樣,用東方的思維,具有“中國特色”的思維方式,可能學會西方不同思維方式下的內容 - 科學和民主 - 嗎?越是低級,越是具體的東西,就好學,越是高級,越是抽象的越難學。比如,學習“三權分立”的政治結構,就比學習吃西餐,困難多了。在思維方式不同的影響下,還有其他有關的一些問題,需要逐個說明。它們是:1)真理定義;2)真理與事實的關係;3)傳統文化沒有;4)認識不了(感性思維);5)實用主義;6)抵制理性;7)相對主義。
從廣泛的意義上看,真理應該有這樣幾個特徵。首先真理應該是客觀的。也就是說,
真理區別於主觀意願。比如有人說,“留取丹心照漢青”就是真理。那希特勒的
“我的奮鬥”算不算?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烏托邦算不算?毛澤東的“無產階級
要消滅一切資產階級解放全人類”呢?這些都是以主觀願望代替客觀事物,混淆主
觀意願和客觀事物區別的例子。
其次,真理的客觀性又表現為,真理又必須是清晰明確和可以檢驗證明的。這樣,
真理應該儘可能包括事實。事實經常是真理的必要條件。比如萬有引力定律是真理,
可以用事實來證明。所以尊重真理首先應該注意事實。但事實又來自經驗,因此具
有偶然性。所以歸納邏輯有其局限,古希臘人才發現了公理的法則,即從已知的前
提,推斷出潛在的定理的方法。來自經驗的認識和來自演繹的推斷,如同人類認識
前進的雙腿,缺少哪一方面都不是完全的真理。
中國的傳統文化沒有能夠辨別主觀意願與客觀事物的區別,從來自栩為“天人合一”,
掩蓋自身缺乏分析能力弱點。因為只有分析才能使認識深入,中國於是有“難得糊
塗”自我解嘲。不會分析就沒有清晰的認識,行動起來必然猶豫不定或自相矛盾。
從古代的“成敗皆蕭何”到今天的辦事無原則,在中國人中比比皆是。分析能力是
理性成熟的象徵。中國作為一個集體缺乏理性成熟,行動起來必然是憑藉感覺。於
是我們就有了“模石頭過河”,“白貓黑貓論”等,這些被譽為十三億人總設計師
的“偉大智慧”。缺乏理性的人必然是自我感覺第一。必定是靠心血來潮,靠頭腦
一熱作事情,這樣的例數不勝數:畝產萬斤,大練鋼鐵,放衛星,十五年趕英超美,
到今天習的“中國夢”等等,不一而足。缺乏理性的人沒有原則,只有利益。為了
利益不顧一切,沒有前後一貫的邏輯思維。
追其根源,中國傳統文化可以定義為是“感性文化”。感性認識不了真理,感性不
會分析,感性只注重實用的目的,只看眼前。感性不懂什麼是原則,因而也就不懂
得真理的重要,不會抽象地把握事物的本質。感性的根據是相對主義。這些思想早
在古代老子莊子的書中就表露出來了。
壞的習慣是包袱,如一個不講衛生,不刷牙洗澡的人很難幾天內改變自己的生活習
慣。同理,落後的思維方法也是學習新思想新觀念的包袱。不首先改變已經形成的
思維習慣,新的思想觀念不可能容易在思想上紮根。道理很簡單:偏見比無知離真
理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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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哲學的真理概念(A)
真理的概念是哲學的核心概念之一。但對真理的理解,即使在哲學家之間,也不盡
相同(參見<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我試圖用自己的理解,從範例的角度重新考慮
關於真理的定義。
從範例的觀點看,真理的定義需要根據不同的範圍或階段來定義。這裡,我提出三
個範圍:一,宏觀世界的範圍;二,微觀世界的範圍;三,本體的範圍。範圍就是
界定。脫離了一件事情的範圍去尋求事情的本原意義就會出錯。下面將這三個範圍
或界定作一個提綱式的簡要討論。
範例所說的宏觀世界,是康德定義的現象界,是黑格爾所說的外化的自然,是每個
人的感官都能感覺到的自己的周圍世界。宏觀世界是以物質為基礎的世界。因為物
質存在的緣故,我們又經常將真理的概念等同事實的概念。因為物質存在的本性,
我們在宏觀世界經常將物質與“物”的概念存在放在一起。因為物或物質的存在是
客觀的,所以也就存在“驗證”的要求。哲學上所說的“經驗”,或普通人的感官
所涉及的事物,多是指這些概念。一般來說,事實是感官的簡單驗證,而真理則必
須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也就是說,在宏觀世界裡,真理的應用結果應該總是一樣的。
在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第一個研究了語言中“個別,特殊,和一般”這些代詞的區
別。當一個人使用陳述句子表達一個概念時,必須有另外一個人以上表達同樣的陳
述句內容,我們才認為前者說的是一個事實,以此我們區別事實與主觀的想象結果。
由此看,事實總是與個體的經驗有關。
比如,李時珍用某種草藥治好了一個病人,他就可以說,他發現的這種草藥可以治
病。但要其他人相信他,被治好的人需要站出來證明李時珍說的對,其他人才可相
信他的話是事實。如果李時珍繼續用這種草藥治病治好其更多的人,這就是事實的
存在,從個別到特殊的過程。但如果有一天,他的這種草藥沒有治好某個病人,或
這個病人反而了死了,就可以說,李時珍發現了這種草藥能夠治病的事實,但還沒
有發現治病的真理。真理必須高於事實。事實只是關於個別人或部分人的切身經驗,
而真理必須必須適用一切人,也就是說,真理必須具有普遍性。
真理的表達方法是用數學公式或邏輯的方法。前者如愛因思坦的質能關係公式,後
者如數理邏輯公式(塔斯基等)。用數學和邏輯符號代替普通語言的陳述句,真理的
表達上升到更嚴謹和適用性更普遍的範圍。
目前,在宏觀世界,真理的發現還經常是“經驗”的性質。也就是說,一個真理和
另一個真理的發現缺少中間的邏輯聯繫。不過這種情況的出現,只是人類當前所處
在對真理不同的探索階段的原因。如愛因思坦終身所致力於發現“統一場論”的數
學公式(實際上是否可能是另一碼事)。所以,從範例看來,宏觀世界裡真理的終結
形式應該是定理。也就是說,公理體系的發現最終應該將各個具體真理的發現統一
起來,像門傑列夫的化學元素周期表的發現一樣。
範例哲學的真理概念(B)
在上文A中,我明確了真理的概念在宏觀世界的定義。主要是,一,真理等同於事實;
二,真理的經驗性質,即偶然性的發現。我以前提到過,在宏觀世界是相對的偶然
性,絕對的必然性的概念。即,任何表面上的偶然性,如拋硬幣,背後還是有因果
原因可尋的。如果能“完全地”追溯所有的因果,那麼拋硬幣的結果是可以知道的。
同樣的道理適用於賭場的輪盤賭遊戲。在上篇的結尾,我提出凡是真理,即偶然所
得,必須最終上溯到其所應在的公理體系中,也就是,真理必須是定理。
這就涉及一個問題,公理體系是哪裡來的?公理體系的概念有很長的歷史。最早的
神話和宗教所含的“愛”,用現在物理學的概念,引力大於斥力,我認為就具有公
理的性質。因為物質既然存在,必然是如此,否則物質就不會存在,也就沒有我們
的存在了。哲學史上可以找到巴門尼德的思維,柏拉圖的形式,笛卡爾的“第二物
質”,黑格爾的絕對精神等。在範例中,這個範圍就是“思在”的“微觀世界”。
也可以說,它是“潛在的邏輯”(黑格爾)存在的地方。在這裡,沒有物質的存在,
沒有經驗的東西。一切發現都是“先天的超驗範圍”(康德)。因此也沒有檢驗的概
念。這些的發現,都是蘇格拉底和柏拉圖所說的“回憶”和“引導”而產生的。用
範例的語言,是認識過程的“第三階段”,也是最高階段,“悟性認識”,的結果。
我們生活在宏觀世界,我們的身體是思維,意識和靈魂的寓所。這個身體的存在,
需要其他物質來“供氧”才能延續,比如食品和性要求所產生的繁衍的需要。在這
些物質基礎上,思維就自由了。思維就像林黛玉一樣,不愁吃穿了,就可以整天想
想寶哥哥和過見花落淚落葉傷情的生活了。而思維關心的是如何滿足無限的滿足好
奇心,發現真理的原則形式。
我特別想提到的是,在範例界定了宏觀世界和微觀世界後,許多現在的科學和哲學
的問題應該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了,比如範例所說的“跨界問題”,即從宏觀世界來
聯繫微觀世界的類似問題。典型的例子有“統一場論”,思維/意識的研究,夢境的
研究,等等。科學和實驗的方法,僅限於經驗的範圍,也就是宏觀世界。不適用與
微觀世界,也就是思在的範疇。思在,是邏輯的世界,推導的的世界,是從已知條
件向未知結果的過渡,也就是定理發現的過程。如同哥德爾對邏輯形式“不完備定
理”的發現,結束了希爾勃特的二十世紀雄心勃勃龐大的“數學計劃”一樣,範例
的思想提出,我認為,也應該給上面提到的這些例子畫一個句號了。
事實是殘酷的。但我們“have to handle the truth”。
範例哲學的真理概念(C)
範例本體論的絕對範疇,是真理概念的終結。這個“終結”是什麼意思呢?
一個意思是說,絕對範疇
是絕對真理嗎?這首先產生一個問題,“究竟有沒有絕對真理?”的問題。黑格爾稱自己的龐大的“哲學百科全書”體系是絕對真理。現在看來他是稍微冒進了。有
一種流行的觀念認為,世界上說來其實沒有“終極真理”。因為人類總要不停地前進,文明總要不停地發展,所以總要有新的東西出現。人類發現真理的過程就像長
江一樣,總是後浪推前浪,永遠起伏向前的。
這種思想的典型代表是中國的毛澤東。他舉出的例子是“物質無限可分”,所以“微小粒子也是無限
可分的”。他的想法來自中國文化。在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的思想。現代量子物理學,都已經毫無疑問地證明這些思想都錯
了。其實,按照黑格爾的思想,這些思想的錯誤在於,“只知道量的變化而不懂質的變化”,即以為自然界的本質是“簡單的量的無限重複”。所以說,早在二個世
紀前,他老人家就懂了這個道理,而中國人不懂。
範例所說的絕對範疇是什麼?嚴格地說,我們無法說它是什麼,我們只能說它不是什麼。也就是
說,我只能通過”否定“來定義‘肯定”的意思,因為我不能指出“是”。“是”的主語定義是“什麼”,所以我只能用“不是”來定義,而否定“是”這些“什
麼”。我們只可以,通過否定的定義(違背一般的定義規則)來“體會”什麼不是絕對而不能說出什麼是絕對。只有以這種方法來理解和體會出“什麼是絕對”,其
他別無所想。
絕對,不是“存在”,不是“非存在”。不是精神,不是物質,不是萬物,不是現象(更不用說)。不是自然,不是宇宙,不是世界,等等。類似絕對的什麼,唯有宗教所說的上帝和神,其他任何什麼都不是絕對。
最後一個問題,如果絕對真理確實存在,如上面所說,能否說範例的本體論就是“絕對真理”呢?我說它是或不是都不會比黑格爾他老人家更可信。但我提出一個檢驗的方法:如果人類能製造或模仿出人類自己的“思維功能”,那麼範例就從根本上錯了。
親愛的讀者,您認為這天會到來嗎?我的回答,不用說,是一個堅定的“NO”。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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