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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例本体-“相对的绝对”(范例解释) |
| 范例本体-“相对的绝对”(范例解释)
在前面,我谈的都是范例哲学所谓宏观世界的物质。因为它们都是“相对”的 - 不
论是“相对的相对”,即“双相对”,还是“绝对的相对”,即脱离人的影响力范
围的物质。这类物质,在哲学史上曾被康德称为“自在之物”,人类不可以认识。
范例在这方面只是发展了他的思想。可见,范例并不总是是“独出心裁”,而是尽
可能继承前人的成果的结果。事实上,真正的创新,必须是继承后的延伸。任何真
理,尤其是深刻的真理,往往需要几代人不同的努力,才能实现。科学史上是如此,
哲学史上也是如此。
对前面“绝对的相对”需要补充一点的是,绝对的相对也可以看成“无限的相对”,
即,不论看起来这个相对如何无限的展开,它们都是有限的,固定在某个范围的物
质。比如古希腊伊利亚派的芝诺提出的著名的“龟兔赛跑悖论”,或中国古代的分
割思想,“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两者都将这些“无限”,看成“绝对
的无限”,不可能认识到范例所说的自然界的宏观世界的状态,因而那里一切时空
中的出现都是相对性质,所以他们才得出荒唐的结论。当然,思想的错误是后来正
确的先导,所以我们必须感谢前人思想家。正是因为没有他们的错误,就没有后来
可能的正确。
谈到范例所定义的“微观世界”,即“运动形成物质”,必须看到“绝对的相对”
出于跨越宏观和微观“两个世界之间”的情况。因为,一方面,作为物质,绝对的
相对必然出现在宏观世界;另一方面作为“原始范例”,因为他们正在处在“形成
过程”中(微观世界具有一维,时间,存在),所以一部分还“正在形成的物质”,
具有一维时间的范例,还属于“微观世界”。
另一部分“微观世界”的“居民”是人脑的产物,如形象,语言,符号,影像,逻
辑,数学,梦境等一切人类头脑可以想象的事物,范例的本体将之归为“思在”范
畴之中。在范例看来,在微观世界一切能够不具有“空间”性质的什么,都属于思
在的领域。从最早的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巴门尼德的思维,到柏拉图的形式,亚氏的
形而上,中世纪宗教哲学家奥古思丁,安舍仑,阿魁那的上帝,到笛卡尔的“心灵
物质”,康德的“自在之物”,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胡赛尔的“主观意识形式”
和海德格尔的“绝对存在”等等。
思在的性质是绝对,永恒,不变,无限的。它们都是宏观世界的相对事物的抽象。
相对的绝对,首先“相对”这里被用作形式词。在宏观世界的所有相对的事物,都
或者具有时空和心理三个维度,或者仅仅具有时空两个维度。而微观世界的思在内
容仅仅具有一个维度,即时间,而没有空间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看它们是“相对
的绝对”,这里“相对”是“物主代词”。
相对的绝对,还有一个意思是,宏观世界的相对物质必然走向“绝对”,到达了绝
对,才是到达了自身真理的实现。前面举例过三角形,和我家的猫,都是如此。再
举例文化。我们知道,世界上四大古国只有中国的文化没有“绝对”的偶像崇拜,
如神或上帝。而其他三种文化,基督教,穆斯林教,和印度教都是尊崇“绝对”理
念,即,上帝和神的宗教。由自然界的一切相对物质中,发展出抽象的意识形态文
化。而文化的抽象发展程度到达了微观世界的“思在”领域,就要求文化的理念具
有“绝对”的性质。所以我可以说,只有初级发展时期的文化,才还是处在混同自
己的意识发展与自然物质一样的相对性质,满足于自然物本来的相对性质来源状态。
在这种初期文化下,人类集体的感性认识必将服从与个人感性认知的随心所欲的
“绝对”倾向。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相对性和政治制度-在时空中出现的人类社会组织
- 反倒呈现出“绝对权威”的原因。当一个集体的认知意识不能高于个人的认知意
识,个人(皇帝)的随心所欲的“专横绝对”情况必然要率领集体的行为走向“绝对
服从”,如在中国文化出现的那样。
最后,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相对主义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自相矛盾。任何意
识,思想,观点等抽象的产物,必须以“绝对”为目标,即成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的理论,才是完美的理论。比较中西方古代老子的思想,勾股定理,圆周律等的发
现,与西方三段论,形式逻辑,毕氏定理,欧几里德公理系统的发现,就可以看出
达到普遍认识的知识是如何能带来举一反三的丰富,可以应用到具有必然的真理性
几乎一切的事实,而不是仅仅几个带有偶然的经验性质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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