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不繫之舟  
世情險惡,人情淡薄。雨送黃昏,花謝易落。曾幾何時,昨非今是。雨後黃昏,博客行樂。  
我的名片
晚秋心情
註冊日期: 2009-12-18
訪問總量: 390,628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最新發布
· 波士頓
· Acadia 國家公園
· 車後雪山車前水
· 馬術(胎教)學前班
· 人間四月天
· "沁園春" 是個好東西
· 蝴蝶蘭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我看歷史】
· 俺曾見過周總理
· 裡通外國
· 胡哥的遺憾(圖)
· 朗道和李森科談處女
· 鎮反運動
【十八般武藝】
· 馬術(胎教)學前班
· 衝浪(教材,多圖)
· 帆板
· 我的組織,我家的愛(多圖)
· 地主今天開倉濟貧 (多圖)
· 高爾夫的一天
· 陰盛陽衰--為男兒後生們操心!
【世情險惡】
· 答一郎:三哥橫行靠老薄
· 答山哥:“君以己才必登科”
· 打手王立軍
· 故鄉的原生態美(圖)
· 紫金錠,疱疹,莫吉隆斯症(圖)
【政治倫理】
· 從"感謝鄧小平",看邏
· 張君勱-民國要人之一
【小城舊事】
· 公開擠奶
· 無名女屍案
· 破壞軍婚罪案
· 小姐死了
【隨筆】
· 波士頓
· Acadia 國家公園
· 車後雪山車前水
· 秀秀身旁秋色
· 世博會觀感
· 老無所依
· 偉大的狗啊!
【張東蓀】
· 張東蓀-書生謀國悲劇(4)
· 張東蓀-書生謀國悲劇(3)
· 張東蓀-書生謀國悲劇(2)
· 張東蓀-書生謀國悲劇(1)
【胡適】
· 胡適小傳zt
· 胡適和張東蓀
· 胡適與梁啟超
【友情回訪】
· 程巢父和他的《思想時代》zt
· 人民群眾這傢伙是誰?zt
· 為什麼美國不禁槍
· 三季人zt
【阿拉斯加自駕游】
· 車後雪山車前水
· 阿拉斯加的冰川
· Vanlife(玩生活)
· 阿拉斯加自駕游
【文革眾生】
· 毛主席扣了俺們一年的工資
· 文革逍遙派(老照片)
· 顯擺一張老照片
· 浩劫後的“開科取士”--憶1978年
· 斷腸曾悔上賊船--“千家駒的懺悔
· “余則成”的兒子
【閒情逸緻】
· 波士頓
· Acadia 國家公園
· 蝴蝶蘭
· 英王喬治五世郵票(多圖)
· 久違民國郵票
· 美國老郵票
· 收藏
· 白頭宮女話玄宗(多圖)
·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 小小郵票有乾坤
【加拿大好在哪裡】
· 身旁秋色
· 仙境啊
· 詩情畫意描千島
· 加拿大,你好在哪裡?
【詩配畫】
· 人間四月天
· 釵頭鳳 神州劫
· 心中無事活神仙
· 賦閒 (天淨沙)
· 夢斷六四誰自由----唱和萬山哥 (
· 月滿西樓(一剪梅)
· 舊時王謝堂前燕----詩配畫
· 兒孫無憂我無愁
· 留學(天淨沙)
【芸芸眾生】
· 網球打發春夏秋(年終總結,付照
【打油詩】
· "沁園春" 是個好東西
· 網球吟
· 白日做夢娶媳婦
· 一生猶欠詩書債
· 答一郎:三哥橫行靠老薄
· 答山哥:“君以己才必登科”
· 打手王立軍
【視頻音樂】
· 攝像和youtube
· 日語,日本歌和鄧麗君
· 未了情
· 妹妹在澳網的往前走
· 澳網中的俊男美女高手一瞥
· 黑小伙兒-電視劇《胡楊女人》插
【歷史回顧】
· 看“三梯隊”花開花落(老照片,
· 匈牙利事件 (圖)
· 納吉·伊姆雷(圖,縝入)
· 你可能沒看見過的第一家庭照。其
· 先皇的毛病(賀歲博客,有點黃)
· 歷史解密:淪陷區究竟啥樣?
【美國往事】
· 老哥的冬瓜
· 躲貓貓(圖)
· 訪問“學徒”
· 沒有白來美國
· 闖關美國(圖)
· 人在江湖飄......
存檔目錄
12/01/2022 - 12/31/2022
11/01/2021 - 11/30/2021
08/01/2020 - 08/31/2020
04/01/2020 - 04/30/2020
03/01/2020 - 03/31/2020
12/01/2019 - 12/31/2019
06/01/2019 - 06/30/2019
11/01/2018 - 11/30/2018
09/01/2018 - 09/30/2018
08/01/2016 - 08/31/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10/01/2015 - 10/31/2015
07/01/2015 - 07/31/2015
06/01/2015 - 06/30/2015
04/01/2015 - 04/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0/01/2014 - 10/31/2014
09/01/2014 - 09/30/2014
08/01/2014 - 08/31/2014
07/01/2014 - 07/31/2014
06/01/2014 - 06/30/2014
12/01/2013 - 12/31/2013
11/01/2013 - 11/30/2013
08/01/2013 - 08/31/2013
05/01/2013 - 05/31/2013
04/01/2013 - 04/30/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1/01/2013 - 01/31/2013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6/01/2011 - 06/30/2011
02/01/2011 - 02/28/2011
01/01/2011 - 01/31/2011
12/01/2010 - 12/31/2010
11/01/2010 - 11/30/2010
10/01/2010 - 10/31/2010
09/01/2010 - 09/30/2010
07/01/2010 - 07/31/2010
06/01/2010 - 06/30/2010
05/01/2010 - 05/31/2010
04/01/2010 - 04/30/2010
03/01/2010 - 03/31/2010
02/01/2010 - 02/28/2010
01/01/2010 - 01/31/2010
12/01/2009 - 12/31/2009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為什麼美國不禁槍
   
槍 支在美國的普遍程度,從以下一例中可窺全豹:當《槍支管理法》通過的時候,受到該法禁止的攻擊性武器之中,有一種是仿蘇式半自動步槍AK47,僅此一種型 號,在美國民間當時就已經有100萬支。而且最近20年美國校園不斷發生惡性槍擊事件,見諸世界各大媒體,並引發了一場有關《槍支管理法》的大討論。看了 大量的類似報道,國人一定會想為什麼美國允許公民擁有槍支。 據 一個去過美國的大學老師講,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因為“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個殖民地的代表舉行的第二屆大陸會議上,通過了由托馬斯·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之一,它閃爍着自由和人權思想的光芒: “我 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 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 府;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為了慎重起見,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應當由於輕微和短暫的 原因而予以變更的。過去的一切經驗也都說明,任何苦難,只要是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而無意為了本身的權益便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但是,當追逐 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 保障。” 沒槍怎麼推翻暴政?沒槍當年美國人拿什麼來跟英國軍隊斗? 雖然今天美國已經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於對暴政的天然防備心理,美國法律堅決保證人民持槍的權利。 允許持槍固然會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兇殺案相比,暴政更讓人恐怖。 1789 年,美國第一屆國會召開之際,憲法第二修正案做為一項制約國會與總統聯邦權利的平衡力量予以提交,並於1791年,與另外9條憲法修正案一起獲得批准,組 成了美國權利法案的前10條。美國《權利法案》的第二條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這是美國的建國者對於日後的政府有可能發生異化 而設立的一項預防措施,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國家時有發生的情況:即手無寸鐵的人民面對政府軍隊的鎮壓束手無策,也使作為個人的美國人對保護自己的 私有財產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頗為講究,它並不是說《憲法》給了人民擁有武器的權 利,而是說,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這兩種講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說,美國的立國者認為,這種權利,不是統治者給予人民的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天 賦人權。憲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僅限於確認這一事實。 美國是一個非常強調保護個人隱私、私人財產和私人 領地的國家。《權利法案》的第三條,即美國《憲法第三修正案》規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時期,未得屋主的許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戰爭時期,除非照法律規定行 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財物的安全,不受無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權利;此項權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 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願保證,並具體指明必須搜索的地點、必須拘捕的人和必須扣押的物品,否則一概不得頒發搜捕狀”。這兩條,都是和上述的個人權利有關 的。問題是,美國人對於這樣的《憲法》條文的執行,是着着實實“令行禁止”的,他們對於私人財產的保護是絕對的。在其他國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 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國,私人領地受到侵犯,你有權開槍。 在此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國的猶太裔美國人在得 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猶太人的詳細檔案時感到奇怪:這些犧牲者怎麼會無力反抗?後來他發現,二戰之前德國人民也是合法擁有武器的,但在希特 勒上台之後,首先搞槍支登記,然後設法逐步沒收槍支,以致猶太人最後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堅信失去自衛武器是猶太民族的悲劇原因之一。他家裡有好幾種大大 小小的槍,他說:“我也希望永遠不要去用這些槍。但是你應該知道,槍不是一種工具,槍是一種權利。” 曾經有 一個美國女孩聽到中國6、70年代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幾乎不相信誰會有這麼大的膽子。因為在美國,短短的幾條《憲法修正案》絕非一紙空文,它是由整個司法 制度在保障,有無數案例在支撐的。簡單地說,凡是發生這樣的情況,法律根據《憲法》是支持開槍一方的,但是為了避免誤傷,必須事前發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 告之後繼續侵犯,主人有權開槍,事後不必承擔後果。所以,沒聽說美國發生過強制拆遷強占土地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個美國的農民土地被掠奪了,他們告狀無門,這時候房地產開發商來拆他們的房子,他們至少還可以拿起槍支與開發商打一仗,維護最後的正義。美國權利法案保證了美國人民,尤其是窮人的權利,使他們不至於落到某些國家的農民和城市貧民的悲慘境地。 那 麼,對這種代價昂貴、只有潛在意義的自由和權利,美國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慘重代價之後,為什麼至今沒有放棄呢?這是因為他們始終堅信兩百年前建國者的理 論:對於“政府”這樣一個人類所創造的“怪獸”必須時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過再三呼籲為管制槍支“立法”,如限制某種槍的型號,又如買槍者必 須等候幾天,以便讓賣槍的查一查電腦,確定對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來減輕持槍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對於徹底禁槍,由於《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遠 做不到的。 (作者不詳)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