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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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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官维权还是为小民维权? 2012-10-23 10:36:18

为高官维权还是为小民维权?

——评薄粉们的《公开信》

解滨

虽然太阳从来没有打西边升起过,但母鸡打鸣的事情却并非罕见。 世界上每天都有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但在中国每时每刻都有奇迹出现。 最近几天的一个奇迹,就是有几百名拥护毛主席的革命同志们正式为一位失落的大官“维权”了,这位大官就是薄熙来。 网上在流传一份李成瑞、巩献田等同志给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想必大家都看了。

为薄熙来维权?   薄书记咋了? 他家的房子被强拆了吗? 他家的良田被村长霸占了吗? 他老婆被强迫人流了吗? 有谁欠他工钱了吗? 有人要在他家附近建造排放毒气的化工厂吗? 他的孩子得不到上学的机会了吗? 他被城管毒打了吗? 他被顶头上司性骚扰了吗?    我敢说:虽然薄熙来今年霉运连连,但这些每时每刻被中国普通老百姓所遭遇的侵权事件却一件也和他不沾边!   既然如此,为他维个狗屁的权? 说到底,他不就是丢了官吗? 中国每年不都有大批狗官丢掉乌纱帽吗,咋了?  和千千万万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比起来,那些狗官的遭遇算个啥?  就在此时此刻,大批访民在被非法截访,还有说真话的良心犯被关在监狱里,成千上万的少女在被迫“失足”,千千万万的民工在受压榨,你们这些毛主席的徒子徒孙们干嘛放着那些人不管,却为那位养尊处优的太子党瞎操什么心? 毛主席什么时候叫你们这样做过?

即便是丢了官的薄熙来,他的待遇也比他老爸那一辈的丢官者强一万倍! 有谁给他“坐喷气式”,挂个几十斤重的牌子拉到台上让红卫兵没完没了地批斗吗? 有谁让他跪煤渣、跪碎玻璃,在毛主席像前请罪吗? 有没有谁用皮带抽打他,要他在烈日下暴晒吗? 有谁踢断他的三根肋骨吗? 有谁把他的舌头割掉声带割断让他永远不能说话吗? 这些文革中的平常事,李成瑞、巩献田老先生当年想必多多少少是有所见有所闻吧,可怎从来么没听说他们当年带领一大帮革命派向全国人大写公开信质疑过? 你们那几百名联署为薄熙来维权的人士之中,好像有不少人今天还在高喊“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吧。 那些被关闭的极左网站上,是不是不厌其烦、连篇累牍地为文化大革命唱赞歌,高喊“无产阶级专政”? 大家应该还记得那些薄粉们去年焚烧南方周报的精彩镜头吧。 怎么一转眼这些革命派就抗议起政府“封网”的恶行了? 这不都是你们的革命左派的看家本事吗? 一袋烟的功夫,革命左派突然不搞革命,都变成维权斗士,民运人士了, 狗嘴里居然吐出了象牙,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

中国的毛派要讲民主、自由、宪法,这比妓女讲贞操还可笑。  这些成天咒骂“资产阶级虚伪民主”的人,如今也要民主自由了。 他们要的是什么民主自由呢? 用他们《公开信》中的话来说,就是“人民民主”;用一位毛派领袖张宏良教授的说法就是“四大自由”。 哈哈哈哈,多么熟悉的声音啊。 当年刘少奇、邓小平、陶铸、薄一波等中共领导人不就是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四大自由”中被非法剥夺其一切权利的吗?  当年的几百万“黑九类”不就是在“人民民主”的动乱中被毛泽东整的死去活来吗?  撇开这些旧事不谈,就连薄书记自己不也在重庆视法律为儿戏,拿公安当私器,胡作非为吗? 全国除了他,谁敢把一个辩护律师抓进监狱? 谁敢把一位仅仅说了几句真话的村官给判刑? 谁敢强逼成千上万的公务员打着“唱红”的招牌为自己歌功颂德? 他薄熙来干这些反民主的事情的时候,你们这些革命左派难道不知道? 你们怎么不写封公开信向人大常委会告状?  薄熙来一丢官,你们个个都成了维权英雄,民主斗士了。 你们知不知羞耻啊! 借用文革中的一句名言:只有不要脸的人,才说不要脸的话!

昨天,一位毛派(也是签名者之一)朋友把那封公开信E给我,要我签名,并对我说:“既然你是鼓吹民主法治的,那我们就联手一回吧。 有好几位异见人士都签名了,你还等什么?” 我不客气地回答:“我要是就这样签名,那不等于自愿被强奸吗? 你们要是为某个弱势群体的小老百姓签名维权,那我没问题。 可薄熙来是个大官,中国的大官们的权力难道还不够大? 还需要我去维权?  再说了,你们往温家宝、习近平头上泼的污水也够多了吧,那些谣言都造的离奇了,你们咋不为他们维权? 要我和你们这些革命左派一起签名可以,那你们起码要公开宣布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公开声讨文革暴行,与毛泽东划清界限,拥抱民主法治。 你们敢这样做吗?” 

和往常一样,毛派朋友们又做了一件荒唐事。 我一直认为,薄熙来的问题应该拿到阳光下,按照法律公正地解决,而不是暗箱操作,更不能隐瞒任何东西。 这对于薄熙来,对于重庆的父老乡亲,对于全国老百姓都是公平的。  但谁都知道,在中国,王子犯法从来就没有与庶民同罪。从王宝森到成克杰,从陈希同到陈良宇,对于大官们犯法鲜有不留情面地依法惩处的,总是留有一点余地。 这个不依法办事的恶习,并非今日中国领导人之首创,而是从毛太祖那里继承而来。 现在中共至少已经开始意识到很多问题的根源了,开始抛弃毛太祖了,这就是进步。 薄熙来的家人在文革中深受其害,他也风风火火过,但他最后却坠入邪恶,落得这个下场,可以说他的遭遇是权力不受制约的又一场悲剧。 开启政治体制改革,实行民主法治,不但是中国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经之路,也是减少这种悲剧的最有效的办法,虽然这条路很长很曲折。

一个拥戴暴政、崇尚专制、滥用职权并有犯罪嫌疑的太子党大官落马了,那实在是罪有应得。在千千万万个小民仍然在为房子,为土地,为孩子,为清洁的饮水,为干净的空气而苦苦维权之时,实在犯不着为那位戴罪的大官发愁。 中国还没有进步到官不聊生的那一天。 毛派朋友们,你们有那闲工夫还是为小民做点事情吧。


浏览(3977) (1) 评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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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0-27 13:31:31
维权的实质是法制。

无论高官,还是小民,都应该维。

但现在中国大陆的问题是,只为高官维权,不为小民维权 --- 但是,这不是不为高官维权的理由。

现在,那些反对法制,为一个目无法制的高官维权的情景,有点像《大秦帝国》中那帮老秦贵族要用法来处死法家商鞅的情景。

希望一切促进中国法制的所有力量,包括要求中国政府恢复出生中国大陆的海外华人的出生国籍的力量,支持对高官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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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10-25 12:54:20
这是给直播的。

有点子意思,不知道你的逻辑如何成立。
如果因为高官不是民选是官派,所以高官与民不是一回事,当涉及法律时也不是一回事,因此就不需要维权。
那么你要维权干什么?共党要是说你既然认同社会是三六九等,不给你小民权利岂不是合理?
这里认同楼主这个观点的其实是基于一个前提,就是人为把法律按照社会阶层分配,也就是人为认可不平等是合理的。
这正是中国法律几千年的悲剧,而形成这种悲剧就是因为社会认可这种思维,当年的痞子运动就是出于这种意识,后来的土改中沙地主和家属也是。
就如法国大革命轧贵族家人和下人人头一样。
但法国大革命的这个结果催生的是同情弱势的人文主义思想,不论过去是什么,只要现在是弱势。而不是继续杀贵族,否则后来也不会有日内瓦战俘公约。
而中国从来就没有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对立和制造对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都是以所谓的“正义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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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时间:2012-10-24 12:06:55
看了笑,

建议你这左驴看看"谁让你直播的"写的这段话:"中国的高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吗?当然不是!既然他的上级赋予了他权利,那么他的上级完全可以剥夺他的权利!而且,中国的高官是最不需要维权的一群人!".

不好意思,称你为"左驴",来而不往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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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谁让你直播的 留言时间:2012-10-24 11:43:38
西岸又在跑火车了:
“西岸 留言时间:2012-10-23 16:56:21
这件事不如用美国非常有名的案子,当年来美国时间不长的时候美国朋友专门告知的应该知道的案子,即State vs Larry Flynt(可以从影片People vs Larry Flynt了解),说这是真正表现美国宪法意义的案子。
Flynt在最高法院获得胜利后说的一句话是整个这个事件的总结和意义,就是,“如果法律能够保护像我这样的人(他是极端色情杂志Penthouse,中文译作“阁楼”,的老板),那么就意味着能够保护任何人”。
那么同样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为薄维权的事情,
“如果中国的法律连一个高官的权利都不能保证,那么还能保证谁的?””

西岸同志,中国的高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吗?当然不是!既然他的上级赋予了他权利,那么他的上级完全可以剥夺他的权利!而且,中国的高官是最不需要维权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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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谁让你直播的 留言时间:2012-10-24 11:41:10
中国那个殴打老人的毛左韩德强前几天说,大象要前进,根本不用顾忌脚下的蚂蚁螳螂。说得好,毛左就是这些蚂蚁螳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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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时间:2012-10-24 11:34:03
为什么中共的专制独裁,有的你认同,有的你不认同,就这么简单。
-----------------------------------------------------------
这问题还是先问问你自己吧! 

薄恶魔难道不是毛恶魔的延续吗?睬断老父三根肋骨,抽下属耳光....还有"薄熙来之歌"呢.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不把薄恶魔订在耻辱柱上,如果让它上台,中国老百姓又要被饿死几千万,被逼死几百万了! 不用着急,等着看薄恶魔的罪行,到地上去找你的眼镜碎片吧!

the lesser of two evils! 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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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土话 留言时间:2012-10-24 11:11:12
不同意搂主观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他是高官就轻判,也不能因为他是高官就重判。为高官维权与为小民维权并不矛盾。当然在中国要做到这点很难。尤其是高官。许多为非作歹的官僚根本受不到法律的制裁。即便是美国,有钱人与穷人在法律面前也不见得能平等。但是道理上总应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能因为李是毛左就不能呼吁为博熙来维权。不管博犯什么罪,他现在还应该有基本的公民权。这与让领导先走根本是不相干的两回事。
楼主是高手。但这篇文章的某些类比简直就是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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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看了笑 留言时间:2012-10-24 09:46:48
NZFP:

话说的真漂亮! "让他为自己公开辩护"? ---- 刘晓波,艾未未......为自己公开辩护了吗? 你的神主牌薄熙来无耻非法地把辩护律师抓起来判刑,薄恶魔让李庄先生"为自己公开辩护"了吗?

双重标准----可鄙! 可耻!
=====================================================================
玩双重标准的不正是你们右驴们嘛?如果中共认定薄有罪,而你们也认同,那么,中共认定的64参与者是流氓罪犯,你是不是也认同?中共给刘晓波等定的罪,你是不是也认同?

你要不认同,给出你的双重标准,为什么中共的专制独裁,有的你认同,有的你不认同,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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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时间:2012-10-24 08:06:37
问题是小民无从发声,薄替他们说话。。。
-----------------------------------
"薄替他们说话":

例一: 把为小民说话的专业辩护律师抓起来判刑!

例二: 让小民薄瓜瓜在"薄熙来与全国大学生骨干座谈"中坐主席台,多亲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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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11 留言时间:2012-10-24 07:36:27
问题是小民无从发声,薄替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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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时间:2012-10-24 07:25:3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薄熙来当然有权利为自己辩护,维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不让他为自己公开辩护,说明其中有诈,或是有小人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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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的真漂亮! "让他为自己公开辩护"? ---- 刘晓波,艾未未......为自己公开辩护了吗? 你的神主牌薄熙来无耻非法地把辩护律师抓起来判刑,薄恶魔让李庄先生"为自己公开辩护"了吗?

双重标准----可鄙! 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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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484 留言时间:2012-10-24 06:19:16
很简单的道理:薄代表的是中共党内的不同政治派别,如果你为中共专制极权搞掉薄而背书而认同,那么,就别怪当初老毛不按司法程序把你们右派们,其中很多是高官,戴高帽,坐飞机,关牛棚。因为你本质上和中共的独裁专制的思维一样,以为人可群分,可按其社会地位而不靠程序正义,区别对待。

这种天高地厚般的愚蠢,却出自博主,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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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贪官太多 留言时间:2012-10-23 22:36:35
嗯,维权好,谁都可以维权。那些高官们终于知道也有要维权的这一天。O(∩_∩)O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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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2-10-23 19:46:56
sideobserver:

您说的太准确了! 那封公开信是写给人大常委会的,但正如你所说,信中指责的那些事情却是违反了党权。 人大常委会难道有权力过问党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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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2-10-23 19:42:35
阿妞不牛:

谢谢你的精彩留言! 你一气呵成,写的这样淋漓尽致,何不单出一篇,也好为毛派朋友们加油? 人家现在是最沮丧的时刻啊。

谢谢你一贯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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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2-10-23 19:19:28
汉卿:

我相信我党会那样做滴。 毕竟千锤百炼,久经风雨,老油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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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2-10-23 19:16:32
jcpenny2012,

那篇文章我几天前就读过,对于那里面说的那件事我十分震惊,但感觉还需要充实一下证据才能提高其可信度。 如果那件事证据确凿,我党的麻烦就大了。 那是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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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cpenny2012 留言时间:2012-10-23 18:20:19
Good one. Ding.
What about this article? Do you believe it:

http://cnd.org/my/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3Farticleid=3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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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文 留言时间:2012-10-23 17:59:0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薄熙来当然有权利为自己辩护,维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不让他为自己公开辩护,说明其中有诈,或是有小人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栽赃。中国历史上这类冤案太过了,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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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liver 留言时间:2012-10-23 16:16:48
有的女人被强奸了,可能不报案,或报了案因各方面原因强奸犯没被定罪,那是不是可以说,你家女人被强奸了就认了, 别人不该管了?同理,狗去吃屎,你是不是要去吃屎?你基本上就是狗屁不通。你上次公布了收入,什么时候公布出生证啦? 你太浅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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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汉卿 留言时间:2012-10-23 16:14:36
老解缺乏策略。

他们叫着要“龙”,为何不能给他们“画”一个呢?来个顺水推舟,因势利导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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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2-10-23 15:28:38
哈哈,俺漏掉“第三”啦。
第三,就是西岸上面的发言,有道理:为高官维权,就是为小民维权,就是维护基本人权公民权,而且从潦倒落魄高官显贵的基本人权公民权维护起,影响大,事半功倍。望解滨大侠明察。
当然,这只能是维护他们作为一个公民与人的基本人权与公民权,绝对不是给他们任何特权。所谓刘少奇彭真薄一波等被“平反”那样的闹剧就不要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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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2-10-23 15:21:31
哈哈,解大侠之文一贯畅酣淋漓,俺每篇都顶。
不过,这篇顶过之后,俺接着顶牛。俺支持为薄书记,为薄人大代表,为杀人越货贪腐枉法犯罪嫌疑人,为中国公民薄熙来维权。
俺为他维权有这么几个基本理由,基本上都是你此文提到的:
第一,母猪可以上树,母鸡可以打鸣,妓女可以讲贞操。说母猪上树,俺就看见那个在街头打八旬老者巴掌的韩德强叫兽也在这个签名的“社会贤达”名单上,信誓旦旦说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人身不能遭到非法侵犯。这个韩叫兽,因为一个八旬老人不同意在爱国抗日的时候高呼毛主席万岁(他当年可能是喊着蒋委员长万岁真抗日过的),他就可以当众掴他耳刮子,如今出来要人道法治对待薄熙来,了不起! 估计这个韩叫兽明天就会申请人大开出他,然后负荆请罪上北京公安局自首,然后建议法官判他在大街上向那位老者下跪,自打五百耳光。然后他名正言顺成为为薄熙来维权的主席首领。中国就真正出现母猪上树的真活报剧。俺能不支持,不积极参加吗?
第二,妓女讲贞操,总比立牌坊好。人家从公开当婊子,到做拿执照的性工作者,就是一个文明的开端。然后歇业从良,开始讲贞操,甚至有羞耻感,怎么不可以发一个良民良妇奖牌呢。

第四,薄熙来如果被油炸剥皮,落个林彪刘少奇的下场,咱们没有什么必要特别悲伤。如果他有幸把别人这样做了,咱们也一样没有特别的兴奋。可是,如果他通过某种方式,让剥皮油炸再不是中国政治的标准烹调作业程序,让中国的国会纵火犯也有希特勒时代的共产党领袖一样的公开接受审判慷慨陈词乃至被判无罪的结果,至少中国共产党可以进步到希特勒同志那样的文明时代啊。俺当然不喜欢希特勒,所以俺选择季米特洛夫这个共产党,为他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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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boss 留言时间:2012-10-23 15:10:05
解大侠,你不知,那些维权人士不安好心,是要把老薄往死里整。上次本来小习不知怎处置老薄,接果游行队伍打出挺薄口号。这让小习下决心重判老薄,该判啥呢。。。,这不,那些维权人士应让犹豫的小习下重手---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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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deobserver 留言时间:2012-10-23 15:07:25
毛派可以为薄熙来维权,但是他们连薄熙来什么权利被侵犯了都没有搞清. 薄熙来被”双开”政治局委员和党籍,只是党员权利,与非共产党员何干? 唯一和一般人有关的是: 未经司法程序被共产党长期关押, 共产党私设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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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10-23 14:56:21
这件事不如用美国非常有名的案子,当年来美国时间不长的时候美国朋友专门告知的应该知道的案子,即State vs Larry Flynt(可以从影片People vs Larry Flynt了解),说这是真正表现美国宪法意义的案子。
Flynt在最高法院获得胜利后说的一句话是整个这个事件的总结和意义,就是,“如果法律能够保护像我这样的人(他是极端色情杂志Penthouse,中文译作“阁楼”,的老板),那么就意味着能够保护任何人”。
那么同样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为薄维权的事情,
“如果中国的法律连一个高官的权利都不能保证,那么还能保证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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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2-10-23 14:32:44
西岸:

不错,人确实是有区别的。 当大火烧到剧场时,该让谁先走? 当然是小民们应该先走! 当大官和小民同时落水时,该先救谁? 当然是小民。 当大官和小民都需要维权时,谁应该优先? 当然是小民!

但这个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上,一直被颠倒了。

现在是把颠倒的顺序再颠倒回来的时候了。

毛皇帝退出中国官方指南的那一天,就是这个过程的开始。

不服气吗? 你就顶撞一次历史潮流吧。

你还要坚持官权大于民权吗? 用共产党的一个大帽子来说,你这就叫“反动”,你就是反动派。

哈哈,玩笑,不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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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2-10-23 14:26:46
读来痛快,还请楼主明察
(一)
“但母鸡打鸣的事情却并非罕见”

实实在在的现实, 生活常识, 谁不信的话可以自己去实验:

如果你养上好几只土鸡(不是鸡场里培育的那种), 全是母的, 你会发现其中至少有一只会学公鸡打鸣;如果你把这只宰掉,过不了两个月,会有另一只再来学打鸣。


(二)
“这比妓女讲贞操还可笑”

在新西兰当妓女是合法的职业,媒体称之为“街头工作者”,street worker。她们纳税,有的还要养家;所以还是有些道德的,并非全无贞操。在中国,多数妓女都是生活所迫,有些还得养老抚幼,其实是忍辱负重。

记得读到过文章,说周恩来骂某个党内要人连妓女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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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10-23 14:20:43
就是说,人是有区别的,所谓的人权也就是因为这个区别而区别存在的?
这么说不冤枉你吧?
人们对于维基解密相关的人(曼宁等)的命运的关注和世界范围的对美国政府在这件事处理上的抗议,不是因为这些人是不是小民或高官,而是这是high profile案子,也就是知名度高。
而对于知名度高的事情的关注,也就形成影响面大的结果,一个好的结果可以影响更多的人和事。
因为假如这个事情有了好的结果,就是建立了一个先例,而且是一个更多人都知道的先例,那么享受这个结果带来的益处的人也就更多。这就是中国人关心薄案的原因。
完全可以去关注小民,但有什么必要指责人们试图用知名的案子来扩大影响力来提高效率呢?
你有什么权力这样去指责人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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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2-10-23 14:08:19
maiguai:

谢谢支持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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