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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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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荒唐在哪裡? 2015-07-03 10:16:55

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荒唐在哪裡?


解濱


我在生活中既沒有遇到過同性戀,也沒有看見過別人迫害同性戀,所以我對同性戀既沒有任何欣賞也沒有特別的反感更沒有刻骨的仇恨。


恰恰相反,我以前聽說過同性戀在中國文革期間被當成“耍流氓”而批鬥關押的一些事情。我對他們的遭遇深表同情。 來到美國後,也聽說過很久以前有些人逼迫同性戀改變性取向的一些往事。 我也覺得他們那時的遭遇夠悲催的。


根據NIH的一項研究,同性戀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後天的因素。如果一個人具有很強的同性戀先天因素,那麼想改變這個人的性取向是幾乎辦不到的。 據說許多同性戀者也覺得自己和別人有異,也曾試圖和異性建立兩性關係,但最後多半都是無疾而終。 我認為,社會沒有理由不讓他們的“性慾”得到滿足,儘管那是一種無法繁衍後代的性行為。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我們也沒有什麼理由去歧視同性戀的人們。 因為他們除了不能生殖後代,對社會的貢獻並不小於別人。 除了“干那事”和別人不同,他們和別人一樣可以正常地學習、工作、入伍、打仗。 既然如此,社會為什麼要歧視他們? 難道就因為他們不能生殖後代嗎? 我們知道,即便動物世界也有“非生殖群”。 例如,螞蟻、白蟻、蜜蜂、蝴蝶等昆蟲,能夠生育後代的只有queen,大多數的workers是不能生殖,也沒有生殖能力的。 但沒有那些workers,那些昆蟲早就絕種了。 人類的繁衍後代不是靠“queen”完成的,要靠每一個人。 不能繁衍後代的畢竟是少數,但也不能因為他們有異於多數人就歧視他們。


所以,若干年前當美國的同性戀者反對軍隊裡對他們的歧視時,我同情那些人的遭遇。當美國的gay rights movement 舉辦各種同性戀活動時,我並不反感他們。 甚至當他們爭取和其他人同等權利的時候,我同情他們的訴求。


但是,625日,當美國最高法院的一紙裁決判定在全美範圍內同性婚姻合法後,我立即感到同性戀人們以他們最卑鄙的行動褻瀆了人類最神聖的一件事——婚姻! 而美國最高法院的五個法官因為這一裁決也褻瀆了自己的神聖地位,扮演了歷史上最醜惡的角色!


要明白這個問題,我們先要從“什麼是婚姻”這個問題說起。


和動物世界大多數物種一樣,我們人類是有性繁殖的一種高等動物。我想,即便同性戀的人們也不能否認,性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你去搜一下百科全書,以前是如何定義婚姻的。 再看看有關婚姻的定義在最近若干年來是如何被篡改的吧。 有人把婚姻和愛混為一談。是的,婚姻必須建立在愛的基礎上,我完全同意! 但動物之間也是有某種愛的。 仔細觀察很多動物,如鴛鴦、狗狗、貓咪,都能發現它們之間的愛。 有的情況下那種愛甚至比人類的愛還要忠貞不渝。可是動物有婚姻嗎?

儘管很多男女結婚若干年後互相不碰對方的身體,儘管存在着無性婚姻,儘管全世界的結婚誓詞中都沒有一個“性”字,但婚姻本身是一定跟“性”密不可分的。這一點,就連同性戀者也是不反對的。 而什麼是“性”呢?“性”一開始就是人類繁衍後代的本能!婚姻之所以不能沒有“性”,其最根本就是婚姻和最大的最原始的目的就是繁衍後代!


同性戀也有“性”,但同性戀能夠繁衍後代嗎?


根據研究,人類早期是沒有婚姻的,原始部落的人們和動物群落一樣雜交,每個孩子只知道母親是誰而不知道父親是誰,這樣就演化成“母系社會”。 那個時候出現了相對穩定一點的性關係,可以說是婚姻的雛形吧。 氏族社會過度到下一個階段,男性在生存活動中占據主導地位後,出現了按照父系(男系)計算世系血統和繼承財產的制度。 例如,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中的世襲制就是以父系氏族制度為基礎的。人類出現了更加穩定的兩性關係。 也可說是正規一點的婚姻關係就出現了。 那是一夫多妻制。 後隨着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最終世界大多數國家都形成了今天的一夫一妻制。


人類婚姻在過去幾千年幾萬年中變化過若干次,但是萬變不離其宗: 這就是無論是母系社會還是父系社會,無論是一妻多父制或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婚姻總是發生在兩性之間! 為什麼呢? 還是那個最原始的原因:繁衍後代!


人類的婚姻,就是用社會認可(或法律保護)的方法確保兩性的穩定結合,而這種結合包含了三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成分:愛,繁衍後代,撫養後代! 這就是婚姻的最基本要素!


沒有愛的婚姻,也可以繁衍後代、撫養後代。 但那不是美好的婚姻。


壓根就不可能繁衍後代、撫養後代的婚姻,也許充滿某種愛,但卻不可推廣,更不可以全面認可。


婚姻之所以神聖,不光是因為那是愛的結果,不光是因為那種結合將以生殖後代的形式產生出愛的結晶,同樣也是愛的承諾,愛的契約,愛的責任! 而這種責任是彼此的責任,是對後代的責任,也是對社會的責任。


但是美國最高法院2015年6月25日的一紙裁決,徹底顛覆了過去幾千年來人類對於婚姻的基本理解和實踐。


第一,那一紙裁決把人類過去幾千年的婚姻中的兩性關係延伸到了同性關係,徹底顛覆了婚姻的兩性實質。而“性”本身就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不能產生後代的性關係,固然有其存在的自由,但卻沒有任何理由將其上升到正常性功能的地位,因為那種性沒法造後代! 打個比方,汽車是用來開在路上的,飛機是用來飛在天空的。 但有人就是喜歡做汽車模型和飛機模型,這當然是他們的自由,也沒有必要嘲笑甚至歧視他們。 但是有一天那些模型愛好者突然向政府申請把汽車模型和飛機模型和能開上路的汽車和能飛上天的飛機平等對待,要政府認可那些模型的上路權和飛行權,而政府卻批准了那個申請,這是不是很荒唐!

第二,那一紙裁決把繁衍人類後代、撫養人類後代這一人類婚姻的基本責任從婚姻中悄悄地拿走,抽掉了婚姻的一項最基本功能。 同性婚姻是根本就不可能產生後代的。 既然這種婚姻也和所有能夠產生後代的婚姻具有同等地位,那麼從今以後,不具有生兒育女的任何人都可以隨意結婚,組織家庭。 稍有創意,就會把這種婚姻延伸到人和動物,甚至人和非生命物質的的自由結合,乃至於組成家庭。 一個人可以去愛一個動物,甚至噁心到搞人獸交配的地步。 最高法院那一紙裁決,打開了這個大門!從今以後,婚姻如同兒戲,不再神聖!

第三,那一紙裁決將侵犯大多數人們的權益。回到本文一開始引述的NIH的那項研究,同性戀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後天的因素。同樣的研究還表明,當一個人的同性戀先天因素較弱時,社會因素將影響此人的性行為。 當這個人生活在異性性行為占主流的環境中,其性對象就將是異性的。 但當同性戀性行為是主流的情況下,此人的性對象也會是同性的。 同性戀者不是同性戀者生的。 父母即便知道自己的子女有同性戀的傾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希望子女和異性交往和結婚的,這是人類本能。 但是當美國最高法院的5個法官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同性戀的影響對每一個只有很弱的同性傾向的孩子的影響將越來越大,這就會造成更多的孩子長大後成為同性戀,無法生兒育女。


同性戀是天賦人權,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就是褻瀆婚姻的神聖性了!


所以,我不反對同性戀,也主張他們在所有方面和其他人具有同等合法的權利,我甚至認為他們應該有權和異性夫妻那樣一生廝守在一起,而別人也不應該對他們投向異樣的眼光,但是請把婚姻的合法性保持在異性之間,請不要玷污這個人類最神聖的關係! 婚姻,就應該發生在異性之間,就應該是期望生兒育女的,就應該盼望愛的結晶! 不管你是信宗教還是信科學的,婚姻就是這麼簡單!


我也從來不反對跳大神,跳大神者也有其自由,也是天賦人權。 跳大神有時也是很有效的,甚至治癒了一些人的疾病。 而且,有些人對跳大神的功效深信不疑。 那麼,那些跳大神的人們是不是應該向FDA申請合法行醫的資格,而FDA也應該批准那個申請呢? 美國的同性戀人們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和跳大神者申請FDA將跳大神批准為一種醫療手段一樣荒唐。 結果是,那個荒唐的申請居然被最高法院比准了!


和人類兩性結合生兒育女這件事雷同,人類過去幾千年一直在吃飯,不吃飯就無法生存。 儘管過去幾千年人類吃飯的內容變化了很多,從吃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演化到今天吃家畜家禽,吃大米白面,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要有營養,能夠讓人生存。 今天所有能夠作為“食品”出售的,都是某種有營養的東西。 但有的人卻有很孤僻的愛好,要吃一些稀奇古怪的非營養的東西,如吃石頭、泥土、紙張、污物等,醫學上把這叫做異食癖。 雖然這不是一種正常的飲食行為,但他們有自己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 假如有一天那些異食癖人們要求政府批准將石頭、紙張、泥土、沙子等當作食品出售,他們吃的異物將享受和所有人正常食品一樣的“權利”,那是不是很荒唐? 其危害性就在於,很多家長可能忘記提醒自己孩子不要去吃那些異物,孩子可能在誤導後誤吃那些本來就不該是食品的的異物,造成疾病。 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是一樣的荒唐!


去年9月有一則報道,說一個印度女人跟一條狗結婚了。 我相信那也是一種權利,外人也無權干涉。 但是假如那個女人向印度政府申請將這種婚姻合法化呢? 我想,印度政府是不會批準的。 但美國的最高法院6月25日的裁決確實向有利於那種婚姻的道路上邁出了一大步! 那將最終導致婚姻的解體和崩潰,那將摧毀我們人類社會最堅固的一塊基石。


美國最高法院的那五位法官:歷史將宣判你們不是人!


至此,我還是反對任何對同性戀的歧視。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兒子被學校和社會教育成同性戀,娶一個男性為妻,被人為地奪走生養子女的能力,變成一個不能有後代的工蜂!


過去,人們曾經強迫同性戀者改變其性取向,那是錯誤的。 今後,也請同性戀的人們不要試圖改變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性取向,把別人變成同性戀。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的教科書上把同性戀說成多數人們的正常行為。


請放過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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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SerenaCHI 留言時間:2015-07-04 10:22:02
"因此婚姻與家庭的神聖性,也就沒有神與聖來保障了。"
阿妞, 你個人真心認可婚姻和家庭不是神聖的嗎? 那麼我們沒有很多交集了, 雖然俺也很喜歡您的政論文章。 “就此別過!”。 呵呵。
回復 | 0
作者:老錢 留言時間:2015-07-04 02:46:35
杭州阿拉很有創意,Garrige & Larr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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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陸小民 留言時間:2015-07-03 22:09:25
哈哈,解大俠成了我老陸的門徒,我也確實該收幾個徒弟了!

那個阿牛還不行,腦子混亂,給我當徒弟我還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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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濱 留言時間:2015-07-03 18:41:55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5-07-03 14:45:21
哈哈,解濱大俠和俺在相同的起點上做出一個相反的大轉向。
不驚訝。你我都可以把婚姻與家庭看得很神聖。歷史事實是,家庭與婚姻的神聖性藉助於國家政權與教會神聖的威權維繫。但現實是,在西方現代文明的潮流下,國家政權與教會對於社會的神聖威權一天天一點點甚至一塊塊地失去,甚至到不可接受。因此婚姻與家庭的神聖性,也就沒有神與聖來保障了。乃至到把婚姻與家庭只作為一種經濟合同,甚至作為一種負擔累贅,對這樣的人與事,法律沒法懲治。
俺倒覺得,同性戀者要求並獲得婚姻權力,反而把婚姻與家庭加上或者塗抹上了一層早已掉色的神聖性:他們同性的性,以及家庭與婚姻,不只是經濟合同,更不是累贅。
======================================================
其實俺和你的觀點十分接近。 我不主張歧視同性戀,但婚姻這種事情還是讓它保持原來的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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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ime 留言時間:2015-07-03 14:56:45
要人人認同同性婚姻 - 除非這個世界再也沒有父母, 再也沒人生孩子了, 人都從試管里造出來。。。
那時, 人類也該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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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ime 留言時間:2015-07-03 14:38:37
同意。 至少應讓未成年人知道, 同性婚姻是錯的。 如果讓其合法, 會誤導小孩那是正確的而加以效仿。因為在西方,大凡合法的就是可以做的。

這麼說只基於一點 - 天下的父母沒有願意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吧!要是連這點都不能肯定,這個世界還真要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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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杭州阿立 留言時間:2015-07-03 13:06:44
大蝦們高屋建瓴地分析!阿立卻糾結於鷹文的溝通麻煩。

以後聽人說:He's married. 還是不清楚:He's married to a man? or a woman? 當然這是 None of my business. 但是卻是鷹文的business 了。

就像從 homosexual (同性)不知是男還是女,兒 gay 和 lesbian 就木有疑問了。語言既可以大概也應該可以精準。

所以把在阿妞大蝦那裡的評論里提出的建議在貼一下:

要求把同性“婚姻”定義成:Garriage (男同性昏鷹)和 Larriage (女同性昏鷹)。
那就可以說:He's garried. She's larried. 小蔥點豆腐,一清二楚。婚姻(Marriage)的神聖也木有被侵犯。

同性戀的合法性N年前就木有大爭議了。The train has left the station.
回復 | 1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5-07-03 12:45:21
哈哈,解濱大俠和俺在相同的起點上做出一個相反的大轉向。
不驚訝。你我都可以把婚姻與家庭看得很神聖。歷史事實是,家庭與婚姻的神聖性藉助於國家政權與教會神聖的威權維繫。但現實是,在西方現代文明的潮流下,國家政權與教會對於社會的神聖威權一天天一點點甚至一塊塊地失去,甚至到不可接受。因此婚姻與家庭的神聖性,也就沒有神與聖來保障了。乃至到把婚姻與家庭只作為一種經濟合同,甚至作為一種負擔累贅,對這樣的人與事,法律沒法懲治。
俺倒覺得,同性戀者要求並獲得婚姻權力,反而把婚姻與家庭加上或者塗抹上了一層早已掉色的神聖性:他們同性的性,以及家庭與婚姻,不只是經濟合同,更不是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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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lkswitch1 留言時間:2015-07-03 12:28:17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速度的確太快。我個人認為用公民聯合比婚姻更容易接受。不過最終成為同性戀的永遠是少數。把同性戀說正常,並行為不等於干涉多數人的性取向,只是讓同性戀者可以作為正常的少數去生活。 每個家長都可以按自己的價值觀去教育孩子。問題不在於別人放不放,樓上和樓主真正的恐懼在於自己孩子可能會有不同的性取向。雖然概率不高,但是一旦發生,還是要坦然面對。不要怨天尤人。不管個人看法如何,跟不上時代的,就會變成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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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嵐 留言時間:2015-07-03 10:24:54
頂!昨天我也放了一句話,哪個同性戀者敢染指我家的人半指,我拿命來和他/她搏。我維護我的天賦人權,去他媽的同性戀天賦人權。
回復 | 0
作者:沐嵐 留言時間:2015-07-03 10:24:53
頂!昨天我也放了一句話,哪個同性戀者敢染指我家的人半指,我拿命來和他/她搏。我維護我的天賦人權,去他媽的同性戀天賦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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