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family man 到司法評論員 -----平民議員卡德曼致力司法改革之路
不了解卡德曼身世的人們,也許會猜測在議會推動司法改革、長期擔任官方反對黨司法評論員的卡德曼理應出身大學法學院,是一位資深的法律工作者,其實大謬不然。從一個法學門外漢到在議會提出司法修改案,並最終改寫有關法律條文,卡德曼走過的道路值得我們每一個公民深思與借鑑。他的經歷再次證明,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法律是民意的反映,並服務於民眾;議會是人民的代言機構,是民意最終得以體現的地方。
卡德曼(Chuck Cadman),1948年2月21日生於安省 Kitchener市,2005年7月9日因皮膚癌惡化,卒於BC省Surrey市。青年時代的卡德曼,是The Fringe樂隊的一名搖滾吉他手,曾跟着樂隊在加拿大各地巡迴演出。有時也在CBC電視節目“The Guess Who”中擔任候場樂手。定居BC素里市後,他到BCIT學習,成為持證電子工程技術員,此後十年一直服務於ICBC。

卡德曼在議會陳詞
如果不是因為突然的家庭悲劇,卡德曼和任何一位普通工薪階層的“家庭男人”一樣,在周末的上午,會在北素里的一間咖啡吧與朋友聊天,吃着他喜歡的煎蛋培根早午餐。那時的他,絕不會想到後半生是為加國司法改革而活着,為維護受害者利益而奔忙。1992年10月18日那天,四十四歲的電工卡德曼改變了命運。他16歲的兒子Jesse在家門口附近的街道上玩耍時,被街頭一夥青少年流氓刺死,而殺死兒子的首犯是小區里一個才被假釋回家的少年犯。在假釋期間,該犯並未受到應有的監控,導致再次犯法。
卡德曼夫婦失去愛子的傷痛,很快被司法裁決結果再撒上一把鹽。罪犯仍獲輕判(只有兩年),並且將很快又被假釋。而卡德曼的兒子,卻在青春剛剛啟程的時候,永遠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來不及實現與父親一起同台彈唱的夢想。這一悲劇引發了卡德曼對加國青少年犯罪法的質疑與不滿,他和妻子Dona於1993年創辦“犯罪、責任與青年(CRY)”,旨在推動司法改革、保護犧牲者權益。他們把業餘時間用來學習法律條文,在社區為有犯罪傾向的青少年提供諮詢幫助,用親身經歷到中小學講課,呼籲青少年遠離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司法程序
從1994年起,卡德曼參加創建社區青少年感化項目,在正式法庭程序難以涉及的領域,幫助那些首次非暴力青少年犯罪者。隨着對法律運作的了解日益深入,卡德曼深感一些司法條文必須修改,才能更好地保護受害者的利益。但修改法律需要聯邦立法行動。為此,卡德曼於1997年投身政壇,並在當年作為改革黨(聯盟黨前身,後來合併為現在的保守黨)議員進入國會。至2003年,他一直擔任議會司法與人權常務理事會副主席。1999年,他在議會提出個人法案,對那些不能很好監護子女,導致後者犯罪的父母予以懲罰。這一法案最終被合併入“青年犯罪法案”,並於2002年通過,成為正式法律條文。
2004年聯邦大選前,卡德曼在保守黨黨內候選人提名戰中敗給印裔對手Jasbir Singh Cheema(此人在選前動員了大批印裔移民突擊入黨)。但是,不屈的卡德曼很快以獨立候選人資格參加大選,不靠黨派資源,完全憑藉個人威望,最終贏得了本選區的席位,成為少數政府中地位極為重要的獨立議員。那時 的卡德曼,已被診斷患有癌症,在生命最後一段的政治拚博中,他為有志從政而又受限於黨派理念或黨內政治鬥爭的普通平民,樹立了很好的典範。
2005年5月19日,卡德曼尊重選民不希望年內重開大選的願望,以曾為多年保守黨黨員的政治背景,轉而決定投票支持自由黨預算案,以一票制衡,使自由黨免於下台。兩個月後(7月9日),卡德曼在家中去世。7月16日,他的葬禮在素里Johnston Heights Church舉行,超過1500人,上至聯邦總理、內閣部長,下至普通社區鄰居,無論自由黨還是保守黨,都參加了對他的悼念。

前自由黨總理馬田在卡德曼追思會上致詞
卡德曼以一介平民,因家庭悲劇而走上從政之路,推動加國司法改革,使法律更好地保護受害者及其家屬。這個在議會裡以藍色牛仔褲、腦後札一束馬尾辮為特徵的“音樂家”議員,一個從政不為做官而為做事的政治家,不僅活着是一位“有尊嚴的議員”,死後也給加拿大留下一份重要的歷史遺產。他的示範作用鼓勵我們每一個普通公民,在身遇絕境時永不氣餒,而是勇敢地抗爭,堅信個人之力亦可由小變大,最終影響社區,影響國家。
附記:這是寫於12年前的舊文,卡德曼正好辭世一周年。我曾在卡德曼生前採訪過他,當時他剛剛當選獨立議員。那篇採訪稿雖然也寫了生平,但更多集中在政治派別的鬥爭及議會中作為獨立議員的作用上。這篇稿子則側重於他作為平民走上司法改革之路,並確實取得實效的歷程。對照今天加國三級政府中平庸愛秀無作為之輩,實在反差不小。錄在這裡,也是我多年從事加國時評的一點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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