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的可預測性和不可預測性
—兼答多慮了
可預測性和不可預測性不是兩個截然相反的命題,正如預測即將拋出的硬幣的正反面一樣,它的可預測性是50%,不可預測性也是50%。
關於地震的可預測性和不可預測性問題,不必非在二者之間選其一,我們可以說地震是可預測的,因為它還是有規律可循的;我們也可以說地震是不可預測的,因為就目前的科學技術而言,其準確率確實很低 。
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初步結論中認為,印度板塊向亞洲板塊俯衝,造成青藏高原快速隆升,高原物質向東緩慢流動,在高原東緣沿龍門山構造帶向東擠壓,遇到四川盆地之下剛性地塊的頑強阻擋,造成構造應力能量的長期積累,最終在龍門山北川——映秀地區突然釋放。
事實上,印度板塊向亞洲板塊俯衝這一現象已經持續了數千萬年,喜馬拉雅山和青藏高原就是這一過程形成的,在這漫長的地質歷史中,青藏高原以東地區的地質地貌發生過無數次劇烈變化,每一次這種變化都會以地震的方式釋放其能量,並且這一過程將會繼續下去,時間長度通常還會有數千萬年,這意味着,在以後的數千萬年間,地震還會在這一地區不斷發生。所謂預測就是找到可能發生地震的一個最近的時間點(幾乎沒可能)或時間段(一周、一月或一年?)和一個區域(100平方公里、1000平方公里或10000平方公里?)。
事件發生的必然性與偶然性,以及事件發生的概率性可以宏觀地解釋地震發生的規律。至於具體預測方法,個人傾向於地應力異常預測為主,它的理論依據是固體力學和構造地質學等,問題是地質體屬非均質體,即各向異性體,遠比測量金屬體內的應力分布複雜得多,從而增加了其不確定性。也不否認其它各種方法,如氣象氣候預測法(它的理論依據是氣象學及統計學),及動物活動異常法(沒有什麼理論依據)等。問題的關鍵在於,如果任何一種方法的準確度達不到相當高的程度,又有誰為這種預測的後果負責呢?這就是為什麼有關部門不會輕率公布預測結果的原因。
說明:本人並非專業研究人員,不當之處在所難免,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