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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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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现代中国,究竟谁是汉奸? 2011-11-22 19:52:44
 
 
现代中国,究竟谁是汉奸?

解滨

自打孔庆东“三妈”事件以来,“汉奸”这个字眼突然热门了起来。 没听说中国和谁打仗呀,更没听说有外国入侵了,怎么会说起“汉奸”呢? 原来,全因名人孔庆东使用汉奸这个词频率非常高,且一直称呼南方报系为汉奸媒体。 据“乌有之乡”报道,1118日上午,河北数位网友,受数百位网友的委托,代表着“爱国同志”,将数百份“汉奸报刊”在石家庄郊区野外垃圾场焚烧填埋。焚烧现场打出白色横幅:“声讨南方汉奸报系,铲除卖国贼”!数百份南方报刊在愤怒的火焰中灰飞烟灭。 
 
这种场面,就连我在文革中都没见过。 那个时候,大帽子满天飞,什么“反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走资派”、“右倾翻案”、“叛徒内奸”,等等等等,唯独没有“汉奸”这顶帽子。 文革结束后,邓小平把那些帽子统统给没收了,让那些靠整人发迹的打手们空虚和寂寞了好长一阵子。 过了很多年,终于有人按奈不住整人的欲望,研发出新的帽子,“汉奸”就是其中一例。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上面那个焚烧南方报刊的表演。
 
很多人说文革永远结束了,不会再来了。 我看未必。 四十几年后,有些人对文革仍然念念不忘,朝思暮想文革再现。 他们只是不沿用文革中的那些大帽子而已,但他们制造了一些新帽子。 “汉奸”就是眼下最时髦的一顶帽子。 谁要是被戴上“汉奸”的帽子,那就惨喽。
 
不过,那些动辄给别人戴上“汉奸”帽子的孔庆东们,却没有把“汉奸”的全部故事讲给人们听。 他们隐瞒了很多事实。 今天我要把他们故意隐瞒的那些事实给披露出来。 
 
既然要说“汉奸”,就要搞明白究竟什么是“汉奸”。
 
根据日本神户大学教授王柯的考证,汉奸一词原至清朝初年,其原意与现在使用方式相差甚大。 雍正年间,曾有汉人与苗顽联手对抗清廷在西南边疆的改土归流政策。 这些人就被清室皇帝骂为汉奸;这意义下的汉奸,指的是汉族反满的奸细,其所损者乃满族统治利益。在《二十五史》的清史稿卷307有以下一节,(乾隆)十二年,授云贵总督。疏言:苗、裸种类虽殊,皆具人心。如果抚驭得宜,自不至激成事变。臣严饬苗疆文武,毋许私收滥派,并禁胥役滋扰。至苗民为乱,往往由汉奸勾结。臣饬有司稽察捕治。’”  原来,乾隆所说的汉奸并不是我们平时所理解的汉奸,而是帮助苗族一起反抗满清暴政的汉族英雄。 汉人也跟着满人骂汉奸”?   这的确和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道光年间,列强入侵,汉奸这顶大帽子不再属于汉人专利,反被国人理解为勾结外国势力的背叛者。 这意义下的汉奸,不分满汉,指的是叛国奸细,其所损者乃中国整体利益,比较接近当代的流行说法。 同盟会闹革命时,由于敌人是满清,所以凡是帮助维持清室政权的汉人(包括康有为和梁启超)都被称为汉奸;此意义下的汉奸,回归到汉人专利本位,其所损者乃中华汉族利益。 
 
汉奸在中国现代史中似乎已经被用于泛指出卖或伤害中国利益的中国人。 例如,满人金壁辉(川岛芳子)是被国民党政府以“汉奸”罪处死的。 她不是汉人,但她所犯下的罪行确实证明她是个十恶不赦的汉奸。 尽管“汉奸”这个字眼至今都没有很精确的定义,但这并不妨碍中国官方正式使用这个概念,甚至使其成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订有《惩治汉奸条例》(1938年)和《处理汉奸条例》(194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中共也曾发布《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份子财产的指示》(1951年)。 一个有关汉奸这个词的提法是:在抗战期间,爱国华侨陈嘉庚向重庆国民政府提议:敌未退出我国土即言和当以汉奸国贼论,这个提议由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通过,被邹韬奋称为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一个提案
 
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对于“汉奸”究竟是指哪些人,是十分明确的。 不管以哪个党的文件来处置汉奸,都可以毫不含糊地指明谁是汉奸谁不是汉奸。 例如,汪精卫就是一个国共双方都深信不疑的大汉奸。 还有,电影《色戒》中的丁默邨也是两党公认的大汉奸(顺便指出:丁早年为共产党员,后投靠国民党)。 尽管在抗战期间国共双方都曾经指控对方是汉奸,但戴笠手下的敌占区锄奸队并没有处决任何一个共产党员,而共产党的武工队也确实没有处决任何一位国民党高官。  
 
“汉奸”这顶帽子之所以在文革中也不被毛泽东拿出来使用,并不是因为毛泽东同情汉奸,而是因为经过国民党、共产党多年的锄奸,大一点的汉奸差不多都被搞掂了,没啥油水了。
 
那么,为什么很多年以后,“汉奸”这顶帽子突然又满天飞了呢? 为什么连整人魔王毛泽东都不要使用的帽子,连“四人帮”都慎用的帽子,今天却被一些人当作尚方宝剑一样百用不厌呢? 这个,大家就要问问“乌有之乡”那帮牛人了。   
 
我想请教一下孔庆东们,还有中国海内外大大小小的左愤们: 你们究竟是依据国民政府的《惩治汉奸条例》和《处理汉奸条例》来定义汉奸呢,还是依据共产党政府的《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份子财产的指示》去定义汉奸的呢? 因为我晕,按照上述文件,“南方报系”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被称为“汉奸”的。 而那些反贪官、争民主、搞维权的人士,怎么也和“汉奸”挂不上钩。 抗战期间,孔庆东的老爸可能还在穿开裆裤,他孔庆东咋这么有本事,开口闭口就说别人是“汉奸”呢? 他抗日过吗? 他打过仗吗? 他抵御过外敌入侵吗? 他为“保钓”捐过一分钱吗? 他谴责过印尼暴徒屠杀中国人的暴行吗? 都没有! 那他凭什么到处乱骂别人是“汉奸”?
 
最近我查阅了老左们的多篇大作,发现他们胆大包天,居然瞒着党中央把“汉奸”的定义给偷换了。 虽然他们不敢明确地给“汉奸”开出一个新的定义,但他们确实是在到处使用着他们的逻辑和定义,我在此做一小结:
 
1.  只要你揭露当今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各种阴暗面,你就是反华,你就是卖国,你就是唱衰中国,你就是逢中便反,你就是个汉奸。
 
2.  只要你说美国的民主制度好,西方讲人权,你就是崇洋媚外,你就是宣扬普世,你就是西奴,你就是勾结外国势力打压中国,你就是带路党,你一定是个汉奸。 
 
3.  只要你说GCD不好,独裁不好,LS镇压学生有罪,你就是破坏安定团结,你就是破环稳定,你就是唯恐中国不乱,你就是民猪或FLG,你绝对是个汉奸。

4.  只要你说中国要搞政治体制改革,要对领导人的权力进行制衡,要学习国外的三权分立,一切依宪法办事,要实现党内外的民主,要建立独立于党的体制外的监督机制,你就是反对党的领导,你就是否定中国特色,你企图搞乱中国,你就是货真价实的汉奸! 
 
5.  只要你说毛泽东不好,说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不抗日,说“三年”期间饿死N千万人,说文革是中华民族的浩劫,是十年动乱,你一定是恶毒攻击我国千年一遇的民族英雄,诋毁毛泽东思想,你确实是当之无愧的汉奸。  …… 还有很多。
 
总而言之只要他们不喜欢你,你一定就是汉奸。 我相信如今许多老左们是乐见以上的定义被党中央正式确立下来的。 但奇怪的是,我党居然不予理睬,并没有推出任何一个新的反汉奸的文件出来。 我猜这是因为上述这些有关汉奸的最新定义,尽管很大义凛然,却又都是双刃剑,用来自残的可能性更大。老左们小看我党的智力了。 
 
如果说揭露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就是反华,就是“逢中必反”的话,那么现代中国“逢中必反”的老祖宗当推我党的亲密战友鲁迅莫属。 据一位网友的考证,鲁迅骂了一辈子人,但无一例外骂的全是中国人,从没有骂过日本人。 至于他与很多日本浪人还有犬养毅的友情,那几乎是家喻户晓了。 顺便提醒一下,在1949年前,我党也是“逢中必反”。
 
如果说崇尚洋人的西方制度,宣扬普世,勾结外国势力就是汉奸的话,那我党就是中国最大的汉奸党了。 谁都知道,马列主义就是当年的“普世”。 没有当年洋人的思想和卢布的支持,要是不勾结外国势力,我党根本就不可能诞生,更不可能在白色恐怖中熬下去,早就被蒋介石给消灭了。
 
如果说“破坏安定团结”就是汉奸的话,那我军就是中国现代史中破坏安定团结的罪魁祸首了。 抗战胜利后是谁一面高喊“蒋委员长万岁”,另一面却不要蒋委员长的领导,拒绝交出武装的? 那不是“破坏安定团结”又是什么? 又是谁歼灭了那些抗日战争期间曾经为中国人民立下汗马功劳的抗日英雄的?  还有,我军的空军就是由被苏联红军打得落荒而逃的一群日本鬼子帮助组建的。 照这么说解放军空军不就成了伪军吗?
 
如果说中国搞政治体制改革,对领导人的权力进行制衡,学习国外的三权分立,一切依宪法办事就是汉奸的话,那么我党在1949年前早就是一个全中国最大的汉奸党了。 如果您不信,就请阅读一下1949年前我党的机关报《新华日报》吧,那些事情都是《新华日报》上说的,并非今日“民猪”们独创。 
 
如果说反对毛泽东就是汉奸的话,(姑且承认毛泽东就是中国的最最伟大的“大救星”,中华民族千年不遇的大英雄吧),那么谁反对毛泽东最起劲,谁是毛泽东不共戴天的死敌,谁一定就是中国最大的汉奸了。 这个人是谁呢? 反正不是蒋介石,也不是汪精卫,更不是刘少奇,而是林彪。 林彪对毛泽东是最“狠毒”,最“阴险”,最“狡诈”的了,连蒋介石都干不出他干的那些事情。 遗憾啊,说林彪是汉奸,不光是共产党不会同意,恐怕连国民党都不同意。 
 
如果孔庆东们坚信南方报刊就是“汉奸”,那孔庆东们就犯有包庇汉奸罪。 汉奸是要枪毙的。 孔庆东们应该把南方报系的所有员工都抓起来枪毙才对,怎么可以光烧他们几张报纸呢? 这也太仁慈了吧。 如果当年蒋介石只是把汉奸们的报纸给烧了,而不是抓起来一个个枪毙掉,那我党还不是要骂老蒋是中国头号汉奸?
 

其实,无论按照老左们的任何有关汉奸的定义,他们自己都恰恰是最合适的汉奸人选。过去半个多世纪的经验和教训都表明,每当左棍们开始打人,中国就开始受难,人民就遭殃。 每当左棍们放下他们的棍子,中国就发展,就前进,人民就喜气洋洋,安居乐业。 要搞乱中国,搞垮中国,搞坏中国,搞砸中国的,不正是那帮左棍吗? 孔庆东这个当年曾是北大“高自联”常委的民运领袖,摇身一变就成了今日头号左棍。 这个巨变,恐怕就连汪精卫在地下也自叹不如吧。


汉奸,往往正是那些动辄喊别人汉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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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6 08:23:47
宏海同志的意思是拿外国政府的钱、做外国组织的支部、宣扬外国的主义、接受外国的军援、武力推翻本国政府不是汉奸行为。

“我只是质疑您的所谓王丹拿阿扁的钱而鼓吹台独不是汉奸的标准” ---你没看见我前面的表态只要有证据表明王丹支持台独我一样鄙视他?华山转贴的几位民运人士也是声明海外民运的大多数是不支持台独的。

扯来扯去就一条,党的同志们拥护党做汉奸,所以你们不仅是五毛,而且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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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msc 留言时间:2011-11-26 02:08:18
哈哈!哪个领导下指示了,网络评论员、愤青倾巢而出?
blee1君贴出的:
1950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特别协定》是真是假?
是真也就攻破共产党不是汉奸的谎言,网络评论员、愤青们再跳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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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宏海 留言时间:2011-11-26 01:14:27
鼻毛啊,

说共党是汉奸是您们定下的标准,您搞清楚了:我没有给谁定标准,我只是质疑您的所谓王丹拿阿扁的钱而鼓吹台独不是汉奸的标准。

“就别怪海外民运拿境外势力的钱,至少人家没有回国杀人放火搞乱中国” , 如此说来,您也承认海外民运拿境外势力的钱了?对此,我决不怪罪,也不奇怪。可您又说:至少人家没有回国杀人放火搞乱中国。那我就多问一句了:那他们拿境外势力的钱用来做什么呢?不是用来找小老婆的吧?当然,找小老婆,包二奶也是可以的,这是他们的自由,但要说回中国杀人放火,那就有点扯了,他们倒是想,可是肾虚啊,有贼心没贼体力,徒唤奈何啊。木办法,只有当当向导,带带路了啊。所以啊,您看您的话说的,这不净帮倒忙了么?以您的已经低到海平面以下的智力水平,您还是少说为妙啊,那些海外民运虽然不敢回中国杀人放火,但要想收拾您,那还是如同收拾小鸡子一样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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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5 22:19:11
宏海同志,共党是汉奸这是你们自己定下的标准。拿苏俄的钱、接受苏俄的领导、在中国传播洋人的马列主义、武力推翻本国政府,这算不算是汉奸?如果不算,就别怪海外民运拿境外势力的钱,至少人家没有回国杀人放火搞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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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宏海 留言时间:2011-11-25 20:01:08
鼻毛啊,

说别的也木有用,您是认准了老共是汉奸。

那您还等神马?您就别慎着了,表学那美国鹦鹉、天桥把式,动起来啊,您不妨鼓动一下白宫先,使得中美打战,而后您可主动请缨,当个向导,带带路什么的,一旦把老共弄down了,那可就是既遂了您的心愿,也是功劳一件。这岂不强过您在万维磨嘴皮子兼扯蛋么?赶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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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ee1 留言时间:2011-11-25 11:10:14
毛泽东和周恩来是最大的汉奸,两匪於1950年2月12日和苏俄签订了“特别协定”,把大陆整个献给了斯大林,不但听命打朝鲜,而且还要中国人口减少一亿。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

1950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特别协定》

第一条:缔约国双方为共同防止帝国主义之侵略,及共同应付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驻兵中国境内,以共同保卫世界和平。
第二条:自缔约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先行划交东北华北海空基地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作军事上之部署,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协助进行东南亚的解放事业,以完成亚洲解放大业。
第三条:缔约国双方同意,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改编为国际红军,由红军最高统帅直接指挥。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筹集华工一千万人,协助苏联,共同建设中苏军事设备,以应付帝国主义之侵略行动。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将华北各口岸开放予苏联永久驻兵,并自由出入,其中包括秦皇岛,海州,烟台,威海卫,青岛,大连。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年底以前增加兵额四百万,以准备帝国主义侵略行动。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人口,因目前资源缺乏,非减少一亿,决不能支持,其详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行定之。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公营事业,应设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专门人员为顾问。
第九条:缔约国双方同意,苏维埃政府调遣技术人员参加中国各地主要工业的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以优待的"供给制"予以优待。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商阜,内陆市场,开放予苏联自由通商,并以百分之一的优惠条件为税率。
第十一条:缔约国双方同意,中苏在互惠互利条件下,进行物物互相交换,以建立友好关系。
第 十二条:苏维埃联盟政府,有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矿铁原料等特权。其中以锡矿,全年产量除留百分之二十自用外,余需供应苏维埃联盟,发展重工业,协助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工业化。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长沙、杭州、九江、芜湖、厦门、汕头、福州等十五都市,划定中心地区,作为苏维埃联盟侨民居留地。
第十四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请求,贷款三万万美元给予中国(贷款支配偿还原则,有贷款协定订明)唯中华人民共和国须将东北华北两地之全部原料产品作为使用抵押,偿还时之原料种类,由苏维埃联盟,视其实际需要而决定之。
第十五条: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共同管理长春铁路,及沿路两旁五十华里之地区。双方代表所担负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主席,顾目前事实需要,须由苏联代表担任,中国代表副之。
第十六条:依前中国共产党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订立之满洲协定,苏联得继续享受贸易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以谷物供应苏联政府。
第十七条:缔约国双方同意,内蒙,新X疆,西X藏,建立各民族的人民共和国,由双方共同负责扶助其独立。
第十八条:协定约经双方批准后,立即生效,批准书在赤塔互换。
第十九条:协定约系机密性质,缔约国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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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21:22:42
13579aaa同志说“我对共产党是不是汉奸其实也不感兴趣”,那我对王丹是不是汉奸也不感兴趣。我只关心为什么13579aaa和华山同志搞双重标准,拿陈水扁钱的王丹就是汉奸,拿苏俄钱的中共就不是汉奸。

历史告诉我们,喝苏共奶水的中共利用日本侵华的大好时机起死回生,最后夺取了天下。如果这样的行为不算汉奸,那么海外民运以及我等海外游民、国内向往民主自由反对共贪党独裁专制的有识之士,都算不上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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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11-24 16:09:27
Hello 一声,猫就出来了,对号入座。倒也神灵。

说西岸的评论有人笑,那是你一个人的傻笑。自己还是掂量掂量,你想跟西岸对话,先面壁三年,打点基础,如果只能写三行两行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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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llo Kitty 留言时间:2011-11-24 15:21:56
感谢博主的好文章,让万维大多数的五毛、粪青都现了形,佩服佩服 ... Happy Thanksg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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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llo Kitty 留言时间:2011-11-24 15:17:32
那位叫西岸的抱怨别人写了一大堆实在看不完逻辑太混乱,全世界都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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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llo Kitty 留言时间:2011-11-24 15:07:30
好像看了我的帖子有人对号入座了?仔细想了想,我的帖子确有不妥之处,似有侮辱太监、乞丐之嫌,特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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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11-24 14:09:38
西岸,13579 节日好,

不忍心让你们卷入与鄙五的缠斗,那是十足地浪费诸位时间。那鄙五就是一个中餐馆打杂出来的,不要说历史知识,就是一点常识,逻辑也没有。各位好好过节,别扫了兴致,这儿对鄙五,我足足有余。如果大法来,我不反对。鄙五的文字绝不要过目,过目真要vomit。连我的贴子也不要多看,那也是对付鄙五这种下三路的,咱只当是放假闲来无事玩玩逗汉奸的计算机游戏。

那位什么Hello的,仅有的鄙五支持者,确实让鄙五high一把。对他说一声,这儿大家来的原因很简单:有华人在的地方,就容不得汉奸猖狂,万维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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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14:07:20
本来在一个多党制的民主国家,有反对党等反对、监督的力量很正常。但是在独裁专制的国家,谁跟共产党做对,谁就是汉奸。按照这个标准,1949年以前勾结外国势力反对本国政府的中共,也符合它自己制定的汉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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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14:00:18
13579aaa同志,国民党是不是汉奸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就是要看看按照你们共产党人定下的汉奸标准---拿境外势力的钱反对本国政府就是汉奸---1949年以前的中共算不算汉奸?

你13579aaa同志已经一口咬定中共不是汉奸,那么我必须说,现在拿境外势力钱的王丹也不能算汉奸。但是你又一口咬定王丹是汉奸,于是我只能一口咬定你是共贪党的五毛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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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11-24 13:40:36
看你写了一大堆,实在是看不完,因为逻辑是太混乱,比如这句
“我军的空军就是由被苏联红军打得落荒而逃的一群日本鬼子帮助组建的。 照这么说解放军空军不就成了伪军吗?”
这句表达的概念与“汉奸”的概念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所谓“汉奸”的概念,是帮助外国势力侵占中国利益。
那么,被俘的日本鬼子算不算“外国势力”,你这里的说法看来是算,那么这些被俘的日本鬼子是如何代表外国势力?如果他们作为俘虏是代表外国的势力,那么是不是抗战期间被俘的中国士兵被弄到了日本开矿,客观上是帮助日本经济,那他们也是代表中国国府的势力?
战俘是没有自由的,包括代表其他国家势力的自由。
这就是你的逻辑悖论,这是你的文章一贯的。
这里不少人喜欢写东西,也喜欢辩论,可惜缺乏基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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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13:39:37
“拿出今天共产党拿别人钱的证据来。”---什么意思?今天拿别人钱的就是汉奸,昨天拿别人的钱的就不算汉奸,因为当时国民党也拿了。闹了半天,拿别人的钱是不是算汉奸得分是今天拿的还是昨天拿的,得看是不是别的政党也拿了,这就是你华山同志的汉奸标准。有你这么耍赖的吗?

不管是王丹拿钱还是国民党拿钱,都没有像共产党那样成为别国下属的一个支部!

“要说卖中,那最大的卖中是在蒋介石手下干的的,那是把外蒙出卖给苏联。这种卖国行为世人所知,不容你小子篡改历史。” ---出卖蒙古也有你们中共一份,那是因为你们共产党拥有百万军队却只在华北专心发展组织,只跟鬼子小打小闹,于是民国政府只得向苏联请求出兵,而且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苏共不得支持中共,但是后来苏联违约,偷偷向中共转交缴获的七十万日本关东军的武器弹药,支持中共打内战,因此1952年蒋介石向联合国提出不承认蒙古独立,至今中华民国的版图上仍然保留外蒙古。但中共夺取江山后,1949年10月16日,新中国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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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11-24 13:17:31
鄙五,

拿出今天共产党拿别人钱的证据来。共产党执政60周年,是当今执政党。是你们自己不行,只想依靠带路外力援助,推翻中国政府,殖民中国,不是五毛汉奸是什么?

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是孙中山的主张。孙的儿子,作为“亲苏派”的著名代表,孙科曾三赴莫斯科,争取到苏联巨额军援。蒋介石自己也聘苏联人当顾问,并肉麻吹捧苏联顾问鲍罗廷:“孙中山是国父,鲍罗廷是亚父”。蒋介石的儿子在苏联陪训,还娶了俄国老婆。那么按照鄙五的定义,岂不是也是苏俄汉奸一个。只不过此汉奸实在无能,先后当过苏联和美国的汉奸,最后还被赶去台湾,在别人卵翼下到死还不了乡。

要说卖中,那最大的卖中是在蒋介石手下干的的,那是把外蒙出卖给苏联。这种卖国行为世人所知,不容你小子篡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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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11:51:31
华山同志,国民党是隶属于美国政府的一个支部吗?美国侵占了中国领土吗?拿侵占了中国领土的苏俄的钱并且听命于苏俄不叫汉奸,叫接受援助,拿陈水扁钱就是汉奸,就不叫接受援助,有你这么讲理的吗?

“再给你一段连接,取自台湾自由时报2007年。” ---连接在哪里?上次拿共党环球视野的文章来糊弄我们,还说是“请注意是台湾媒体,不是大陆媒体的文字”,骗子同志,这次你必须给出文章的出处。

而且我也一再表态,如果有王丹支持台独的证据,我一样鄙视他,我的立场很鲜明了,怎么还要说我是替他辩护保护汉奸?共党当汉奸的证据确凿,你还要一再护短,“只是五毛是五年前发明的新词儿,蒋介石和毛泽东还沾不到光。”,你还敢说你不是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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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11:30:08
Hello Kitty同学你好。同意你的意见,有翅膀的不一定是麻雀,也可能是乌鸦。

我等着华山同志和13579aaa同志来回答,以他们自己定下的汉奸标准,共产党是不是汉奸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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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11-24 11:01:33
鄙五的这几段把它避重就轻,七扯八拉,胡搅蛮缠的套路暴露无遗。

现在的问题是,所有的人,包括大陆,台湾,海外华人,甚至民运内部(民运中也有区分,王丹那种不惜分裂祖国的是民运中最肮脏的一族)都认定王丹第一拿政治资助(五毛),第二替台独头子陈水扁站台(汉奸)。只有鄙五你一个在这儿为其辩护,到底为了什么?是你也想做台独的吹鼓手,还是眼红那八十万五毛中的一份?

解放前的共产党接受过苏联援助,而什么国民政府接受美国援助更多。你要说那时共党是五毛,那蒋家王朝则更是五毛。只是五毛是五年前发明的新词儿,蒋介石和毛泽东还沾不到光。

不要再拿别人搪塞,本文的主题在于现代中国。再问一声:王丹是不是五毛?

再给你一段连接,取自台湾自由时报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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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内部会议上王丹的发言与扁高度一致

 〔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台北报导〕中国民运人士王丹七月十六日应民进党邀请列席中常会演讲,王丹指出,江泽民在香港强行推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对两岸关系长远来看是「迫害」;陈水扁总统表示, 依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订定的「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代表「一国两制」向「一国」倾斜,「两制」则迅速消失。
。。。。。。。

 王丹表示,此事证明在中国极权制度的情况下,保持「一国两制」是不可能的,因此希望台湾人民可以看清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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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五,这儿有数不清王丹的丑闻恶行,可以给你慢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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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贪官太多 留言时间:2011-11-24 10:42:19
那个叫“老-穆”的,是个贪官奴才,经常用糖衣炮弹谄媚共国,所以是个阴险狡诈的汉奸败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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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贪官太多 留言时间:2011-11-24 10:41:23
那个叫“老-穆”的,是个贪官奴才,经常用糖衣炮弹谄媚共国,所以是个阴险狡诈的汉奸败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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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llo Kitty 留言时间:2011-11-24 10:03:16
鄙视五毛同学的某些观点似乎值得商榷。

那些替共党政府说话的并不一定都是五毛。窃以为很可能有一部分是粪青,由于先天脑残,分不清人民,国家,政府和党的区别,他们本身也是共党独裁洗脑的受害者,属于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主儿。而五毛是后天缺德,他们有可能头脑很清醒,但却为了赚钱而出卖自己的良心。

二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但最近好像有点象豺狗群猎作战的架势,哪里出现不利共党的言论,迅速不择手段群起而攻之。其实粪青也好,五毛也好,都是可悲的角色,用王朔的话说就是一帮“没选票、没土地、没政治权利的”类似太监、乞丐的主儿,都挺可怜的,跟他们浪费时间实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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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09:50:15
13579aaa同志拒绝按照他自己制定的汉奸标准承认拿苏俄钱、接受苏俄领导、武力对抗本国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国中之国的中共是汉奸,他既是如假包换的汉奸无疑,又是拿共党钱的五毛奴才无疑。

我刚刚查了Jon Huntsman,原来就是前中华大使、现在的共和党总统参选人之一洪博培啊。这也证明我对美国政治还不如“爱国”的13579aaa同志关心。

“Jon Huntsman狂叫要扳倒中国,你支持还是反对?” --这还用说嘛?谁会支持扳倒中国?我看只有拦截上访民众、强拆民房的共贪党既得利益集团及其五毛走狗,它们(畜牲)才是外国敌对势力搞垮中国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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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11-24 09:21:56
华山同志,你拿共党《环球视野》的文章来糊弄我们,还说是“请注意是台湾媒体,不是大陆媒体的文字”,是你弱智还是故意装糊涂?

我对王丹的看法完全基于事实根据,我没有看到他有任何支持台独的言论。如果拿陈水扁的钱就意味着支持台独,那么拿苏俄的钱、接受苏俄的领导、武力对抗本国政府算是什么行为?苏俄侵占了中国15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后来又逼迫民国政府承认外蒙独立,共党不以为意,反而认爹抱大腿,这算不算汉奸?你至今拒绝回答这一问题。

你现在拿出海外民运人士联名的声明,很好,你看他们的态度:“一、中国海外民运的大多数是反对台独的。” 请党的同志们以后别再污蔑海外民运是汉奸。他们声讨王丹接受台独死硬份子陈水扁的钱,但海外民运并没有指责王丹支持台独。

这样跟你说吧,如果你认为中共拿苏俄的钱、接受苏俄领导、武力对抗本国政府是彻头彻尾的汉奸行为,那么我也可以认为王丹接受陈水扁的钱有支持台独的汉奸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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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云 留言时间:2011-11-24 09:07:41
汉奸是卖国贼,但卖国贼不一定是汉奸.
汉奸是背叛汉族的利益者.因为汉人是中国主体,背叛汉人就是卖国.
但非汉人也卖国,是卖国贼,但因为不是汉人,也就不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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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拨乱反正 留言时间:2011-11-24 08:47:29
请解滨先生表个态:滨先生自己认为汪精卫是否是汉奸?根据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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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wertee66 留言时间:2011-11-24 08:45:12
一篇脑残的文章,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还明知故问。带路美分党人渣是汉奸呗。

世人皆知,‘化得施主缘、消去施主灾’才是带路美分党的全部生命。他们是以国人利益性命为垫背,来为外国及分裂势力(台藏疆等)施主消灾的人渣。

用通俗话说,带路美分党就是靠出卖祖业来换取难民身份、稿费、粮饷的人渣。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因为鄙毛(含配偶解滨)靠出卖祖业维生,属于美分党人渣,又因她靠上网揾食,是地地道道的五毛,所以极度地鄙视她自己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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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棍大德耶 留言时间:2011-11-24 08:18:47
根据当代的,通俗的,大众认同的,汉奸的定义,对来这里留言的人甄别如下:

大汉奸:

解滨

大汉奸:

巴山人,仙各奴,老及克虫, 润毛,鄙毛,凡平,常妻欺爸零

小汉奸:

姨克死波弟死,和谐他爹,网落游戏,

汉奸帮凶:

阿牛不妞,梦客,翅膀 ---此三人,因和我是老相识,从轻定罪.其实,都是老汉 奸.

被蒙蔽一时失足者:

五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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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棍大德耶 留言时间:2011-11-24 08:06:51
呵呵, "对内凶, 对外软"---

对美国挺软,对中国挺凶的,不就是汉奸么?!对美国是惟马首是瞻,对代表中国的中国政府穷凶极恶的,不就是汉奸么?老孔骂的没错啊.

共党对"外国,就什么都可以谈,领土主权也可以搁置共同开发"---你这傻人若执政,硬硬看,看靠什么硬?鸭子嘴是没P用的.你牛B,现在去打,CAO, 若民运有这点尿, 民运早就不用躲藏在美国了. 即使我等五毛不恭迎你回国, 共党也会偷偷地给你美元了.

"假民族主义者"----就是你等这些骂人家共党"对外国,就什么都可以谈,领土主权也可以搁置共同开发,将卖国美名为国家利益",力不出一点,乱尽量多添的民运,轮子,半吊子,精英....
===================================
和谐之父 留言时间:2011-11-23 23:02:47
民族主义者和汉奸的区别在于,民族主义者的特点是对外凶,对内软,以色列的就是一个典型的民族主义国家,连杀自己总统的人都不会被判死弄。如果是对外软,对内特别凶残,其实这种人只有两个字,就是汉奸,汉奸最喜欢屠杀自己的同胞,至于对外国,就什么都可以谈,领土主权也可以搁置共同开发,将卖国美名为国家利益,汪精卫也是说自己是为了国家利益,呼吁不要挑泼中日友好。
大家不要被假民族主义者真汉奸迷惑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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