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查经(6)-顺从圣灵,使徒刚强 B. 欺哄圣灵(徒5:1-11) 撒但攻击教会是多方面的,在迫害方面他暂不成功(徒4:4),所以他转向信徒下手,如今彼得首次要应付教会内部严重的问题。 【5:1-2】1节首字“但”(de中文漏译)将亚拿尼亚夫妇与巴拿巴所作的作强烈的对比。“亚”氏夫妇为了得属灵的称赞而虚假献上,是他们的致命伤。W. Wiersbe说:“亚拿尼亚”意“神是恩典”,他却不知道神也是公义;“撒非喇”名意“美丽”,她却有一个丑陋的灵魂30。 “虚假”是主耶稣多次责备的一件罪行(参太6:1-6、16-18,15:7,22:18,23:13-26),并谓永刑里充满这类的人(参太24:51),约翰也认同此点(参启21:27)。 【5:3-6】彼得在圣灵引导下洞悉亚拿尼亚的虚伪,因亚拿尼亚被撒但充满,欺哄了圣灵。“欺哄圣灵”是将不对的说成对,“私自留下几分”本没有不对之处,不对之处在于他奉献时说是全部的,这便是欺骗了。“私下”一词在约书亚记7章1节,七十士译本作“私拿”,反映了亚拿尼亚夫妇事件与亚干事件相同(撒但充满与圣灵充满相对,撒但有其国,神也有其国,两国相争至主再来)。 撒但充满犹大的心,使他出卖主耶稣;撒但也充满亚拿尼亚夫妇,使他们出卖自己的良知,间接打击教会,因此不可不慎。 彼得明白撒但的引诱是大的,因他自己亦经历过(参太16:23),故看到亚拿尼亚的欺骗,他异常痛心,后来他劝告信徒要小心撒但的吞吃(彼前5:8-9)。 5章3节的“欺哄圣灵”在5章4节变成“欺哄神”,这两者是分不开的。 神的审判迅速来临,亚拿尼亚即时断气,教会的少年人将他即日埋葬。因据律法,凡被神治死的,皆须即日埋葬(参申21:22-23)。 【5:7-11】三小时后(初期教会聚会时间),撒非喇来到,彼得发觉撒非喇的口供“就是这些”,表示她与丈夫同心作伪,这不好的“同心”使她的命也丧掉了。彼得宣告她与丈夫同样欺哄圣灵,旋即撒非喇也遭神的审判,全“教会”(此词在使徒行传首次出现)也因此甚为惧怕。 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法,审判了亚拿尼亚夫妇,旨在儆戒信徒不可以犯罪来试探神的忍耐,尤在教会初创之时,教会的纯正必须建立起来。 多年后,彼得说“审判是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相信此事在他心中仍耿耿于怀。 补注 究竟神处理这事是否太严苛?解释有四: (1)神是轻慢不得的,若此风一长,后果堪虞;尤在教会刚成立之际,神施重判,使教会易长大,此后教会中若有人想欺骗时,也会三思而后行(神在选民的历史上常参与惊人的介入,以彰显袖公义的属性,如在选民救赎史的开始新时段里〔参献凡火之事件,利10:1-3;亚干之事件,书7:1-26〕)。 (2)有些罪具连累性(如旧约亚干之罪),罪根需拔除,教会才能长大。 (3)彼得是神的代表,亚拿尼亚以为神不知,谁知神给彼得有洞悉别人欺哄的眼光,故此人不能向神的代表假冒为善。 (4)昆兰社团的生活手册,谓若有人在凡物公用上有欺骗行径时,则连他所配给的那份也要灭亡(参Manua1 of Discip1ine,6:24-25)31。 此事件带给教会二个教训: (1)神公义不苛,也不徇私偏坦。 (2)地上没有“完全”的教会,包括初期教会在内。司布真(C. H. Spurgeon)曾说:“地上没有一间完全的教会,若有,请你不要去,因你会弄坏她。”32 六、不怕死的见证(徒5:12-7:60) A. 使徒的故事(徒5:12-42) 1. 使徒被囚(徒5:12-20) 【5:12-16】初期教会的信徒视死如归,虽然官方禁止他们传道,但他们不因此退却,顺服神非顺服人是他们的宗旨。所罗门的廊子成为他们在城市布道的中心地,神亦以神迹奇事与他们的信息配合,使信主的人增加无数,这是神对他们祷告(徒4:29-30)的回应。 神藉著使徒的手继续在民间广施神迹,连耶路撒冷外围城邑的人也获得神的医治。 【5:17-20】教会的蒙恩使官府妒忌不已,遂下手捉拿使徒(徒5:18的“使徒”是复数,可能指十二使徒,教会的代表),收在监里。“外监”是一般性的看守所,是未定罪者的暂时拘留处。 主差遣天使释放他们,天使异常忙碌,不单夜间作事,白天也作(参8:26)。今次为彼得开监,八、九年后又再为他开监(参12:7-10),也为保罗开监(参16:25-30),天使真是个“开监专家”。 彼得曾行甚多神迹,却不能开监门。大祭司与撒都该是不接受天使论的教派,神在此大大地幽他们一默!天使吩咐门徒继续为主作见证(徒5:20),天使的吩咐有点“强人所难”,他们正因在圣殿讲道被捉拿(徒5:12),如今要他们返回那里传讲生命之道,这正是给使徒们一个不怕死作见证的使命。 2. 使徒被审(徒5:21-39) 【5:21-27上】使徒是不怕死的一群,他们又回去被捉之地为主作见证。公会的人不明就里,及至发现监牢空空,而圣殿却闹哄哄。于是守殿官带著差役将使徒再次逮捕,提到公会听候审讯。 【5:27下-32】大祭司向使徒旧事重提,重覆先前禁令(徒5:27下-28),使徒却也重覆他们先前的立场(徒5:29;参4:19),并反控说是他们把耶稣钉死。关于这位耶稣,彼得说: (1)神已将祂从死里复活过来。 (2)神将祂视为“君王”(archegos,意“创始者”,可指救恩创始者,参来2:10,12:2)。 (3)神以祂为救主,藉祂将悔改与赦罪之恩赐给选民。 (4)圣灵也为这些事件见证(指圣灵降下住在人心里)。 【5:33-39】彼得的讲道强而有力,直控他们是杀人凶手及反对神恩的人,彼得的勇气如摩西面对法老般,也如但以理面对尼布甲尼撒或伯沙撒。 公会怒气填膺,杀气腾腾(“恼怒”dieprionto,意“锯开”,参7:54同字),幸有迦玛列挺身而出,使气氛和缓一点。 迦玛列(意“神必报偿”)是新约时代最伟大的拉比,他亦是著名拉比希路之孙,为人宅心仁厚,满有智慧,思想开明,不像同僚视研究希腊哲学为有罪。他亦不偏私,正直严明,尤注重律法上的“人道”,极力修改传统严厉的章程条例,常规劝同人对外邦人多加恩惠,不可虐待,甚得百姓尊敬。犹太人封他为“拉比中的拉比”(rabban),并谓“当迦玛列殁后,律法的荣美也告消失了”(参M. Sotah9:15;中古文献C1ementine Recognitions〔1:65〕还说他是个基督徒;但此点仍待商榷)。 迦玛列向公会进忠言,叫众人谨慎行事,不如交给上帝处理。其要点谓,若没有神的同在,皆不成功,他举二例说明: (1)丢大(意“神所赐”,是Theodore字的缩写)的故事——发生在主前四年,但丢大的门徒也烟消云散(徒5:36)。有说丢大是巡抚Fadus于主后四四至四六年杀死的那位33,但这便将此故事置于更后时期了。 (2)犹大的故事——发生在主后六年,犹大似是奋锐党的创始人(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西门属这党),后来他的暴乱也平了(徒5:37)。当时亚基老去职,犹大地归并敍利亚省,敍利亚巡抚居里纽再度调查人口,意图征税。犹大认为只有上帝才是以色列的王,不肯向居里纽缴纳,并纠众起义,结果也失败(参约瑟夫战史,2:8:1)。 迦玛列阐明他的建议,谓不出自神的,自然败坏,出自神的,人不能败坏之(徒5:38-39)。其实迦玛列在此所言的全不需置信,因为一个英明的拉比,必会查考使徒所提及的证论,如死人复活、瘸腿得治。在此可见他只是一个没有胆量面对事实的人,不过神却用他的懦弱免去了使徒的苦难。 3. 使徒被放(徒5:40-42) 怎知公会只听从迦玛列一半的建议,在难以下台的情势下,决意羞辱使徒一番,打了他们(徒5:39下,参申25:3),再禁止他们传耶稣的道。 使徒身体疼痛,但内心极大喜乐,他们以为主受苦是荣耀的,继续在殿里、在家中传扬主的道,诚如哥林多后书2章15-16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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