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萬維博客服務小組的各位工作人員,你們辛苦了。說幾句局外人的話,希望萬維小組能夠斟酌。 《萬維博客公約》是每一個註冊萬維博客的人必須遵守的約定。而萬維的公約是在有點太籠統,不夠細化。我們看公約第二條: 【2】 用戶在使用blog.creaders.net網絡服務過程中,必須做到: (a) 不得從事騷擾、恐嚇、誹謗、侵害他人名譽等非法活動; (b) 不得辱罵他人,講究語言文明; (c) 不得進行任何不利於blog.creaders.net和creaders.net的活動; 如有違反,blog.creaders.net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服務。 這一條是寫給所有在萬維博客開博和寫評論的網友的。它是對在萬維博客活動的網友“網上活動行為的約束”,是硬性規定。相當於“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完全不涉及網友的個人觀點、政治立場。然而,這個行為規範的缺點非常顯著,就是不夠詳細全面。因此容易引發爭議。 首先 (c) 很籠統,什麼是“不利於萬維博客和萬維網的活動”就不夠細緻。不利於具體界定。 其次,對於“合法”問題也沒有明確規定。這很重要,來萬維上網寫博的人來自於不同的地區和國家,倘若出現違法問題如何解決?因為不同的國家法律並不完全相同。例如,倘若有人扇動殺戮或暴力,萬維博客如何處置? 另外,對萬維博客馬甲沒有什麼規定。這方面能否考慮有些什麼條條框框出來。這次萬維博客服務小組“指控花見草用50個馬甲搗亂”,若來不小的非議和萬維博客沒有這方面的成文規定有極大的關係。 萬維博客公約的第一、三、四條,是萬維對自己的保護條款。這就是萬維自己的家事,外人就沒有必要多嘴了。 一點淺見,倘若說的不對,還請服務小組各位諒解。相信萬維博客服務小組會有更深入的考慮。 附:《萬維博客公約》 【1】 blog.creaders.net博客服務的所有權和運作權歸屬creaders.net及其所有者。用戶一經註冊使用blog.creaders.net服務,即表示完全同意以下服務條款。 【2】 用戶在使用blog.creaders.net網絡服務過程中,必須做到: (a) 不得從事騷擾、恐嚇、誹謗、侵害他人名譽等非法活動; (b) 不得辱罵他人,講究語言文明; (c) 不得進行任何不利於blog.creaders.net和creaders.net的活動; 如有違反,blog.creaders.net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服務。 【3】 blog.creaders.net提供的網絡服務內容包括:文字、軟件、聲音、圖片、錄象、圖表等。所有這些內容受版權、商標和其它相關法律的保護。對於blog.creaders.net網友的原創作品,creaders.net有權在本網站範圍內使用。他人或其他網站及傳媒如需使用,須註明作者及blog.creaders.net出處。 【4】 用戶使用blog.creaders.net網絡服務的風險完全由自己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