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盛友:德日战后悔罪的差异
德国和日本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轴心国家,同样发动了对邻近国家的侵略战争,然后在1945年,一同面对战争失败后投降的命运。
然而,所有这些相同之处,抵不过两个国家最关键的差异──德国有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的罪行,日本却遭受了人类历史上至今唯有的原子弹袭击。
二战之后,同样面临着美国强权的虎视眈眈,何以中日无法合解以致于处处受美牵制,德法的合解却改变了国际政治的权力版图?
政治因素
德国治理国家依靠知识分子,而日本缺乏独立的知识分子。
阿登纳是战后德国第一任总理,1949年73岁的阿登纳主张西德 倒向西方的同时,尽量保持独立和与伙伴国的平等关系。
阿登纳带领德国从二战废墟中站起,他和战后德国虔诚信奉基督教,力求不违背基督教义,按照基督教义的精神建国和治国,想事和行事。
战
后德国七君子Lorenz Bock, Viktor Renner, Franz Suchan, Hermann Lüdemann, Rudolf
Katz, Hinrich Wilhelm Kopf, Justus
Danckwerts讨论决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当时是过渡时期相当于宪法地位的法律,在东、西德统一后成为德国的正式宪法。德国基本法于
1949年5月23日通过,次日即1949年5月24日生效,象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成立。经过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在2006年8月26日,并于
2006年9月1日生效。
德国基本法是联邦德国法律和政治的基石。特别是其中包含的基本权利(Grundrechte)由于纳粹德国的经历尤为重要。联邦宪法法院作为独立的宪法机构保障这些基本权利,维持国家政治组织体系,并对它们进行完善和发展。
在
1949年德国基本法只在西方占领区生效,当初其并没有被打算作为长期有效的宪法,因为当时国会参议院(Parlamentarischer
Rat,由西方占领区11个州的州长组成)认为苏联占领区会很快和西方占领区完成合并统一并出台一部“正式的”宪法;因此没有采用德语中
“Verfassung”(意为“宪法”)一词。直到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后德国基本法才成为整个德国的宪法。虽然德国基本法并不是由德国人民直
接投票通过的,但其民主的合法性在国际上并不受质疑。而且基本法从一开始就通过确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符合了实体宪政概念的要求。这些基本政治原则是:民
主(Demokratie),共和(Republik),社会福利国家(Sozialstaat),联邦国家(Bundesstaat)以及实质的法治国
(Rechtsstaat)原则。除了这些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基本法也规定了国家机构,保障个人自由并建立了一个客观的价值体系。
政治上的不成熟,限制了国家对过去罪孽的记忆与悔悟。成熟国家政治制度的改变可以成为转变国民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条件和推动力量。然而,改变主要是通过内部自主发生,还是由外部力量逼迫着强制发生,有着极大的不同。
德
国战后的政体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德国人自己主导的,如上所述,德国法学家起草了《德国基本法》。1954年,西德正式成为主权国家,尽管国内仍然留有西
方大国的驻军。德国通过了一部紧急状态法,授权自己掌管本国防务。除柏林以外,占领已正式宣告结束。但在日本,从某些方面看,军事占领至今仍未完结。
战
后日本缺乏独立的知识分子,日本的宪法是由美国人出于自身利益主导的,读起来就像是直接从英语翻译过来的宪法,剥夺了日本的自卫权。多数日本人已对战争无
比厌倦,且高度不信任军事领袖,于是欣然接受。这里主要涉及日本宪法第九条:“日本人民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此外“不保留陆、海、空三军和其他战
争力量”。但是,冷战的爆发又促使美国人做出一个自相矛盾的政治决定,逼迫日本人推翻自己的宪法,建立起一支本不应该存在的军队——自卫队。自卫队在名义
上不是军事组织,但在功用能事等同其他国家的军队。
德国与日本战后政治发展和国民政治成熟的差异:
德国战后有明显的文化断层,德国人通过广泛而积极的宪法讨论,在政治上迅速成熟起来,相比之下,日本人则一直处于政治幼童阶段,迟迟没有成熟起来。德国知
识分子如雅斯贝尔斯、哈贝马斯,文学家君特•格拉斯等人的思想贡献很大,他们在德国发表争论,包括对纽伦堡审判的不同立场与观点。这是民主制度保障了战后
德国的思想活力,德国人是在不同意见的存在、交锋中成熟起来的。相比之下,日本没有德国的那种思想断层和活力激荡,“没有流亡作家和艺术家返回故乡,拷问
那些留下来的人的良知。日本没有自己的托马斯•曼或阿尔弗雷德•德布林。在日本,所有人都留了下来。不少原左派人士在1930年代正式放弃他们的政治立
场,过程颇为正规,被称为Tenko,直译是改宗,但战争一结束,他们就重新捡回原来的教条。
所以,德国人能从宪制和自由民主的立场反思过去,日本人就做不到。大多数上了年纪的日本人承认,确实发生了罪恶的事情,然而,就算是那些非常厌恶战争的人士,也缺乏合适的道德参照和政治哲学语言对过去进行深入反思和讨论。
文化因素
战
后,德国人以认同德国宪法来构建自己的国族认同,而日本人更多的是用抵抗“他者”——主要是“反美”——来找回自我。在这一点上,日本的左翼和右翼人士找
到了共同点。伊恩•布鲁玛(IanBuruma)在《罪孽的报应:德国和日本的战争记忆》中写道:“日本的左翼和平主义与常和右翼有联系的浪漫民族主义存
在共通之处:左右两派都对被美国人夺去集体记忆一事心怀怨恨。浪漫民族主义者认为,战后的美国占领者有意瓦解了神圣传统,比如说天皇崇拜,失去它日本人就
会丧失身份认同。”许多左翼和平主义者实际上是浪漫型的反战主义者,他们相信,“美国为了掩盖自身罪行,并为日本军国主义招魂以利冷战,便试图抹去有关广
岛的记忆”。在这里,“广岛记忆”成为日本人受害者心态的悲情国族认同的一个主要元素。
美国学者露丝•本尼迪克特曾提出一种人类学上的解释,认为德国与日本战后的表现不同,原因在于日本人有亚洲人的“耻文化”,而德国人则属于基督教的“罪文化”。亚洲人认为,被打败,是耻辱,而德国人则认为,被打败,是罪恶。
欧洲大陆的基督文明核心价值:上帝是唯一的审判者。德法之间在上半场相互厮杀攻打,在下半场 中结下仇怨,那是一个魔鬼的圆箍,一个邪恶的圈套。德法之间在加时赛中终于破除了那个圆箍。和解,因为他们找到了一个共同的裁判。
在
亚洲,神道与佛教是日本的主要宗教。但是,现在大多数日本人心理上并没有特定的宗教信仰,尽管日本人生活中的许多仪式和活动都与神道和佛教有着密切的关
系,例如婚礼、丧礼等。《日本书纪》记述,神道教则是在日本本土所发展出来的宗教,神社是祭神的场所,神道教认为自然界万物皆为神。泛神论其实是一种将自
然界与神等同起来的哲学观点。认为神就存在于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并没有另外的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天主教在1549年进入日本,至17世纪初大约有
75万名教徒。然而后来德川幕府实行禁教政策,直到19世纪后期,美军强制日本开放贸易与外交的黑船来航事件以后,传教活动才再次兴盛于日本,现在日本经
过正式受洗的基督宗教教徒不超过总人口的1%。
不同宗教产生不同的“战争罪恶感”
。日本的“历史失忆”与德国对悔罪的念念不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特别典型的便是“广岛记忆”。日本人每年有两个纪念日:一个是8月6日的广岛原子弹爆
炸纪念日,另一个是8月15日的日本战败投降纪念日。广岛成为美国“战争罪行”的证明,也成为“和平”反对一切战争的“民众抵抗”旗帜。广岛记忆成为日本
人作为二战受害者和牺牲者的象征。德国人一遍遍地被提醒要牢记纳粹和屠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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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曾用名:谢友),1958年出生于海南岛文昌县,中德双语专栏作家,欧洲华文作家协会副会长,班贝格民选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