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出的這些話屬於我一小半推測一大半間接證據的判斷。我的職位沒有兌現正在等待中,昨天也包括今天大多數信號明確個別信息不明確。我的推測不算我在職位上知道的事情,因此我確定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因為這個規定不是法律,而是絕密的間諜性質的規定。之所以我要說出來,就是告訴某人我一再直接向他提出過的要求。這就是停止一切非法的信息。我量它或者它們不敢拿這些話把我怎麼樣,如果要怎麼樣首先受損失的是那個"他"。不能把我怎麼樣,就有可能執行我的提議加上沒有任何人敢公開挑戰我的提議的前提下執行暗道許諾的我28年半9個職位。 之前說的30年,是因為我開始不知情也沒有立馬抗爭所以繼續"讀"了一年半的博士學位到1995年才得到博士學位。而1995年得到博士學位還是在我被要求繼續兩年(現在知道等價於"永遠"地比如像Erdos那樣)加了我2500美元獎學金被我拒絕後幾乎沒答辯而完成的。他當時的目的現在我完全明白,那就是把我熬老增加我在美國和中國明面上都找不到工作的可能。那樣就更方便我接受低於所有人的職位,比如Erdos就是這樣與400多人"合作"發表了1400篇論文卻沒有得到除了一個在張益堂得到博士學位那裡的一個臨時職位以外的任何其他職位。 他的收入來源就是那400人的研究(很多是符合條件的教授們的國防軍事研究)經費中的零頭。他在美國35年左右沒有過任何像樣的職位,當然也就沒有妻子沒有買過房子沒有任何其他東西。我即使不要博士學位1995也決意離開後不幾年,他就在一次開會期間所住的旅館裡去世兩天后才被發現。而他做的那些研究至少部分(我猜測我推測,我並不直接知道所以不是泄密-- 因為輿論可以不相信我的猜測,但是對我個人證據遠多於可信)就是為軍事情報部門服務。這最後一點也是我(和類似的人)找不到好工作的原因。這個法西斯機器要我們幹活,但是不給職位節約錢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不容許這類人返回母國。這就是這個驚天絕密(我有足夠證據但是結論是猜測和推測,不是泄密)的一部分。這就是(可能: 不是泄密)比馬歇爾計劃更加邪惡的帝國法西斯操作,當然屬於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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