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蘿蔔按語: 共產黨的法西斯宣傳政策,不僅激怒了民主自由人士,連國粹的老儒學究都不能容忍。讓我們聯合起來,拉枯脆朽,埋葬共產黨對人權自由的侵犯! =========================================== 三十七位學儒就《南方周末》新年獻辭事件發布告天下書 郭齊勇、蔣慶、陳明、秋風等 2013-1-8 我們,身為儒者,旨在追求中國達成優良治理秩序,故對去年底以來出現的政治清新風氣,頗為欣喜。 然而,新年伊始,作為中國改革開放之前沿的廣東,即發生《南方周末(專題)》2013新年獻辭被掌權者強行篡改、調換之事。 該報編輯部更公告天下,2012年一年中,該報1034篇稿件被改撤,報紙經常被無故審查、斃版、斃稿、改寫。 由此可見,《南方周末(專題)》的新聞自主權遭到嚴重侵害,其作為社會公器的功能被嚴重弱化。 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對此極為關注,我們同樣極為關注。然而,這種關注遭到不同程度的壓制。 我們認為,凡此種種嚴重侵害媒體自主權和國民表達自由的行為和制度,有悖中華優良政治傳統與現代法治精神。 國民自由表達各種意見,包括直接批評當政者,作為一項政治價值和憲制原則,始終內在於中華文明的優良政治傳統中。 華夏文明肇始,即有“黃帝立明台之議者,上觀於賢;堯有衢室之問者,下聽於人也”,“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彼時之輿論議政,不分朝野。 《左傳·襄公十四年》記春秋時代師曠對晉侯之言曰: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由此可見,在古典憲制中,無論是體制內的“官師相規”,還是體制外的工商、庶人諫謗,都強調對於政治權力的規導和約束,以求為政之仁義清明。在此憲制傳統下,國人表達權利得到確保。 古來明智政治家對此傳統,亦有高度的價值和制度自覺。《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鄭人游於鄉校,議論執政之得失。有人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正告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何而毀之?” 在吾國先賢看來,議論國政之得失,乃是天下人之權利,當政者不得隨意侵害。歷代治國者,但凡略具明智美德,也都能意識到,天下人之表達自由自可作為一種外部制約力量,規範權力之運作,使之趨向理性化。為此,古代中國開明憲制中也都有相關制度設計,以保障士人、國人之表達自由。 回首中國歷史,只有最為專制、無道的時代,才會限制、禁止國人結社、表達、議政。而對此,先哲早就發出最為嚴厲的警告,《國語·周語》記載了邵公諫周厲王彌謗的故事,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周厲王王不聽此良言,國人確實莫敢出言。然官民對立不斷加劇,三年之後,國人乃起而放逐周厲王。 權力強行植入《南方周末(專題)》的獻辭開篇即言“2000年前大禹治水”,其文史知識之匱乏,固然令人齒冷;更加令人遺憾的是,作者恰恰忘記了大禹治水啟發中國人之最為重要的政治理念:“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 由此可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表達自由固為現代憲法之基本原則,亦為中國政治文明中源遠流長之偉大傳統。當前,中華文明的偉大復興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理想,此復興必包含上述偉大理念與優良制度之賡續,藉助現代制度獲得新生轉進,可為中華民族的文明再造提供穩固的制度支撐。 《南方周末》新年獻辭事件,及權力深度介入報社日常流程現象集中表明,當前新聞審查制度有悖中華政治傳統,不合現代憲法原則。 此事發生在《南方周末》,尤其令人痛心。《南方周末》伴隨改革開放進程而發展為中國最有影響力的媒體之一,且為當前凝聚改革意志、形成良性共識不可多得的平台。這次被調換的《南方周末》新年獻辭《中國夢憲政夢》集中表達了社會各界對於未來中國命運之善意希望。此文或可凝聚中國前行之共識,有利執政者施展其理想,本應得到執政者的善意對待。 有關當權者粗暴替換這一獻辭,只能令國人對新政的期待冷卻,朝野趨向對立,轉型或陷停滯。有關部門壓制公眾對此事的關注,必致道路以目,以至川壅山崩,難免玉石俱焚。 有鑑於此,我們呼籲: 一、高層成立具有足夠公信力的調查組,徹查此事實際過程,向社會公眾及時公布,並據此對相關主事官員問責。 二、對此次事件中堅持職業操守之《南方周末》與南方報業集團相關人士,不得打擊報復。 三、廣東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限制權力介入,保障《南方周末》及全國所有媒體的新聞自主權。 最後,我們呼籲,執政者以此事為戒,本乎吾國五千年政治智慧,循乎現代世界普世憲法原則,見義而勇為,採取有效政治和法律措施,消除妨礙國民結社自由和表達自由之種種障礙,以確保國民意願慮之於心,即可宣之於口,自由結社,自由表達,聞於政情,參與治理。如此,則憲政可期,仁政可達,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可待。 發起與共同執筆人 : 姚中秋(儒者,天則經濟研究所理事長) 任鋒(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簽名人: 蔣 慶(民間儒者) 陳 明(《原道》主編,首都師範大學儒教研究中心主任) 郭齊勇(武漢大學教授) 余樟法(民間儒者) 嚴壽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教授) 彭永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韓 星(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趙法生(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王瑞昌(首都經貿大學教授) 張晚林(湖南科技大學教授) 張新民(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院長) 吳 光(浙江省儒學學會執行會長) 任文利(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 楊汝清(民間儒者) 任 重(儒家郵報暨儒家中國網站主編) 慕朵生(中國儒教網站長) 馮克利(山東大學教授) 劉夢芙(安徽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安徽大學中文系兼職教授) 周熾成(華南師範大學教授) 王 錕(浙江師範大學教授) 白彤東(復旦大學教授) 谷春娟(河南工業大學教師) 劉安平(廣州中醫藥大學教授) 賀志中(民間儒者) 畢昌傑(安徽學者) 鄧 勇(四川大學副教授) 孫齊魯(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 賀更粹(西北師範大學副教授) 韓歌子(陝西省國學研究會傳承部部長、西安中和書院副院長、西安長安弘文館督教、《三秦國學》主編) 明 夷(民間儒生,證券從業人員) 王永林(北京獨立撰稿人) 付鴻強(民間儒者) 陳 虎(陳少文,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博士後) 姚新勇(暨南大學教授) 姚春鵬(東海不孤儒,曲阜師範大學副教授) 孔子2564年暨西曆2013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