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范例哲学的存在 范例哲学的本体论,简单地说:存在一个背景。此背景形成一个点。从此点辐射出三个维度的轴。 这个哲学或逻辑上辐射的背景,叫绝对范畴。它是潜在的“深渊”,一个真正的“黑洞”,里面什么也没有(当然是指我们周围的世界所知的东西)。从这个潜在中,不知如何形成了一个“点”,因为背景的辐射和点没有因果/逻辑的关系。就像现代天文学的大爆炸的“奇点”(念‘基’音,不念‘齐’音)。这个点就是“在”的范畴。从在,辐射出三个维度,它们分别是,存在,定在和思在。我谈的最少的,大概是范例哲学的存在的范畴,下面主要讲这里的存在的意义。 范例本体的存在,指的是什么呢?它和一般哲学的存在有何不同呢?一般哲学,或用范例哲学的语言,“传统哲学”,的存在有两个基本的意义。一个是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家谈到的存在,和现代的海德格尔的存在意义一样,既指的是整体的存在,是“一”,是整个自然宇宙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体存在。另一个存在的意义,既多数人所理解的,是指个别事物的存在。如人的存在,比如萨特的存在主义所指的,或黑格尔的逻辑学开端的所谈的存在(因为它是变化的,所以是个别存在)。范例本体的存在指的都不是如此。范例哲学的存在是,除了我们心中所形成的“抽象的存在”,逻辑的存在。比如复数的定义:i = (-1)^1/2,所表示的复数的存在。换句话说,范例哲学的“存在就是不存在”:“being = nothing”。(这个观点被古希腊哲学家和近代的黑格尔都表达过)。 存在,意味着逻辑的必然性,而不是依赖其他物的证明。相比较,定在,范例本体的另一范畴,所包含的事物,或者由人的感官所证明,或者被科学仪器所证明。在思在中,在心灵中出现过,无论是在思维中,意识中或心理中出现过。而存在却都不是。存在都在这些范畴之外。“存在的存在”(抱歉这种语言),仅仅是逻辑的结果。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是真实的,但我们又看不见,摸不到,甚至想也想不到。但我们运用逻辑推理,发现它们确实是存在的,不可否认。如果说定在是实体“entity”,思在是心灵的产品,“a thought”,“a feeling”,“an intuition”,那么存在是什么呢?存在是一“必然”,“a necessity”。它不是物质,却和物质同在。也许可用老子的话叫:“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绝对,在,存在,定在,思在 - 这五个范畴是范例哲学本体论,所谓“绝学”,的核心概念。理解了它们,知道了它们的意义和几何解释,也许就理解了为什么我们所见周围的物质只占所有宇宙物质的百分之四,人类这样说来不过是世界的噪音“a pollutant”而已 - 哲学的逻辑和物理学的实证在本质上相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