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绝学:为什么“绝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范例绝学,粗劣地说,有“三个绝对”。首先是“背景”的绝对,也可以叫“大绝对”。其他二个绝对是局限于人的头脑的部分,左右半球,既意识与思维,也可叫做“小绝对”。
我们知道,现代天文学的起源“大爆炸”,有一个“背景辐射”,预测成功的科学家还因此得了诺奖。范例绝学的“背景”应该是这个“大爆炸‘背景的背景’”。因为绝对作为背景是世界的起源。二个“小绝对”与“大绝对”的性质同一,都是绝对和无限,也就是,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但仅仅“不可说”,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意见,显然是不够的。如果哈佛大学哲学系招博士生,让每个人解释一下维氏,每个人都回答说“不可说”,显然,这个生就招不成了。所以,如何来判断谁是真懂谁是假懂呢?也就是说,还必须解释为什么你认为“不可说”:不可说也得说。不说不足以判断真假,虽然说了也可能是“白说”,因为最终是要“悟性”来理解绝对的。
我说过,绝对不是相对,所以绝对不是“某物”。因为凡是某物就必然是相对的。显然,绝对要克服相对性,首先就要跳出“某物”的限制。跳出某物的,往往是另一物,如同一物消失,另一物又产生了,我们所谓“物质不灭”。
其实,从范例绝学的角度看,物质不灭主要是与“时空”有关。在没有时空维度控制下,某物就会完全丧失,全新的事物就会产生。举例来说,我们的思想是怎么来的?我们从小到大,每天睡眠起床,思想不是在“生生灭灭”吗?我们有一个什么“母体思想”吗,她能使我们在里边找到我们的新思想吗?如果真有,那么这个母体思想又是怎么来的呢?显然,思想是总在不断的创新和不断地毁灭中,完完全全是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的过程。既然思想可以这样,物质当然也可以这样。因为思想和物质,或思想和世界,说到底,是一码事。二千五百年前,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巴门尼德早就发现了。
再将话题拉回来。凡是事物,必然是相对的。所以用相对事物我们不能解释绝对,犹如“巧妇难成无米之炊”一样,这里正相反,改为“巧妇难成刁难客之炊”。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用某物造出无物”,因为“无物”的基础,既“nothing”,还是“something”。所以我们必须跳出“something vs. nothing”的对立之外,才可能发现我们要找的“绝对”。而绝对首先产生的是“相对事物”,既“something”,然后才是“nothing”。
有许多人用“某物”来解释思维和意识。认为思维和意识,或是这个或是那个。我不需要再往下听,就可知道他们错了。因为他们认为思维和意识还是像其他的某个事物一样,没有脱离“相对”的境地。当然,除了范例之外,没有人到目前为止,有很清晰的概念区别思维和意识,两者都是被当成一码事。
将某物抽象为存在,再从存在抽象出非存在,既非在。最后一步再将存在与非在抽象为背景的绝对 - 这就是从哲学到绝学的“三级跳”。理解它,完全靠“纯粹悟性”,而不是推理和逻辑了。可以说,新的本体论必然伴随新的认识论。唯有如此,人的认识才能跨出一大步,一个“质的变化”,而不是仅仅具有“比较级-量的意义”的所谓“认识提高”了。这也许是人类文明的思维发展中,“灌木丛”和“参天大树”的区别了儿- 从上个世纪初期的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以后,半个多世纪了过去了,哲学的所谓发展,除了“语言研究还是语言研究”,不是一堆“灌木丛”么?。
文章评论
作者:hare
留言时间:2016-04-05 07:41:28
<p>谢谢君先生,感觉同样,难得<br/></p>
作者:junmi
留言时间:2016-02-14 11:47:11
博主的境界已触到了,悟到了,如果自身实践修习,成就将是非常了不起呢。羡慕博主,也谢谢博主的贡献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