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荐一篇深入浅出,明白易懂的有关宪政的普及文章。
我很为她的忧国忧民之情感动。她,照我看来,是一位理性的侠女。佩服敬重!全文如下:
宪政无关乎主义
作者:蔡霞 2013-07-24发表于博客中国
同学们大家好!
很荣幸,上学时没到北大,今天能来北大和各位同学讨论问题,于我而言非常荣幸,圆了自己的一个梦,总算在北大的图书馆里坐一下,这是好事情。
我跟张千帆老师报的发言题目是《宪政无关乎主义》——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宪政无关乎主义。
在这个题目下,我想讲三个问题:
一、宪政与主义有关吗?
我不是专门搞法学研究的,对学理上的论述要向在座的很多同学、老师请教,只是从生活常识来看觉得它跟主义没有一点关系,就是人类政治生活甚至是社会生活中客观规律的体现,是规律的一种要求,人类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这种规律、遵循这些规律所形成的一些做法,变成现在称之为“宪政”名词的东西,跟主义没有一点关系。为什么现在一谈宪政就要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这类词语去讲?除了学术探讨的渊源以外,目前中国社会谈这个问题,主要是僵化保守的概念思维没有变,什么都是概念化、口号化,抽象地从概念上空洞地谈这些东西,所以陷入争论,而且拿这些争论阻挡现实中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抛弃这种思维。
为什么说宪政无关乎主义?宪政的最根本含义是什么?是保障人权。怎么能够做到保障人权?必须要有法治,以法治来保障人权。人聚在一起形成社会,形成社会要有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处理(管理),那必然要出现权力是怎么产生的,权力是谁的这些问题。在人类政治生活的长期发展中,一些民族和国家逐渐摆脱了专制政治,提出社会的公共权力是人民的,每一个人的,每个人把一部分权力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机构进行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于是产生公共权力的问题。公共权力的来源是人民,所以人民当家作主。就此,宪政的核心内容是人权、民主、法治。那么宪政的功能价值是什么?两条:一条是限制权力,限制我们现在讲的国家权力。大家都知道国家不是空的,是政治权力的系统机构。在这些机构里谁掌握权力?是由人操控和运作国家权力。在实际生活中,握有权力的人处在强势地位,没有权力的人处在弱势地位,因此权力很可能变成强权意志侵犯社会公众利益,侵犯在座每个人的利益。由此一定要限制权力、规范权力。限制和规范权力才能够免予被权力所伤害,使权力为公共利益做它应该做的事。所以宪政的基本的功能价值是限制权力。这是一个方面。
宪政的功能价值其第二方面,是在一定意义上限制民主。社会是复杂的,社会当中的利益是多元分化的,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上涉及公共利益时必定有不同意见,是多元社会。我们讲人权是指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要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和实现。尽管实现的程度怎么样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关,与法治建设相关,但最基本的理念是: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社会公共事务处理中,就有一个多数和少数的关系关系,如果民主不加以节制,有些人很可能打着多数的名义伤害少数人。而每个人都可能因不同的事情沦落为少数人的境地,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每个人的权利、每个人的生存和安全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所以宪政功能价值是两条:限制权力、限制民主。
拿什么东西保障人权?我觉得是法治。所以宪法实施的基本要素离不开法治。法治要规范权力、规范多数人的行为,一定要有怎么去实施它的问题。宪政的基础是主权在民,权力是人民的权力,那就有人民怎么去使权力有效运转的问题。由此避免不了选举——这是宪政的基本要素之一。选举是要建立委托授权的关系,选举无非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一般说来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群规模限制着民主运作的模式,小范围可以搞直接民主,但人群大了、范围大了不可能什么都搞直接民主,必然搞间接民主,因此代议制的民主产生了。代议制民主的实行也是需要法治来确立来规定和运行的。
这种代议制机关,在西方叫议会,在中国就叫人大,说到底只是名称不一样,实际行使的都是代议,表达民意,进行重大事务的决策。我们非要把西方的议会制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以区分,说那是资本主义的,我们是社会主义的,所以有本质上的不同,这是骗人的,无法自圆其说。如果要有什么不同,坦率讲,我们的人大制度现在还是虚名为多,地位是虚置的,职能作用是虚化的,没有真正发挥作为民意反映、民意表达、民意决策的主权机关,这个东西倒真和国外不一样。所以人大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代议制就是我们讲的人大,我觉得没有大的区别。
二是宪政就是要限制权力。现在很多人讲不能搞三权分立,小平同志是说过“不搞三权分立”。但是,三权分立只是一种政治模式,是现象而不是本质。透过现象抓本质,三权分立背后的东西我们不能不要,必须得要。什么东西?三权分立的背后是制衡。分权的目的在于制衡。我们知道,权力过度集中一定会成为祸害,要防止权力祸害社会公众,防止滥用权力的罪恶发生,就一定要对权力加以必要的制衡。这种制衡是两方面:一个是不同功能之间的权力相互之间的制衡关系,所以决策立法、执行与司法分开。这种制衡都需要,没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之分。
其实权力制衡原理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都在用,为什么?因为它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律,无关乎主义。最简单的例子是体育比赛。大家都知道定比赛规则的人不能当裁判员,当裁判员的人不能去踢球,踢球的人不能自己制定规则,体育比赛中有没有分权制衡的问题?肯定有。
又比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有些人认为那是正宗的社会主义),一个单位里报销钱,得到领导那儿签字,拿到了签字才能到会计那里报销。会计一看签字了,审下来没有问题后给你做账,出纳才会给你钱。签字是一个人,也就是决策者;下面是审核的、监督的一个人,会计者;执行的是一个人,给你钱的人。这是不是三权?是不是分立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哪个单位没有这样的工作部门?
再比如前几年我到成都做农村民主的电视节目,讲到村民委员会办事时,村民要进行民主监督,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村委会主任拿着公款买东西报销,报销时村民监督小组监督他,这已经是分权制衡了。但是,在监督小组内部互相之间还制衡,农民们把村民理财小组的公章分成五瓣,每个人拿1/5的章,五个人意见一致,把五瓣章用橡皮筋捆起来,这个章才能盖成圆章,钱才能报回来。如果有一个人提出这个钱不合理,就甭想报帐。所以制衡原理在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都在用,不在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在学理上探讨规律性现象,形成学理分析和论述最先是自由主义学者们提出的,但不等于这个东西就是自由主义专有,实际上是社会生活中的规律现象人们发现了、认识了,表述出来,提高行动中的自觉认识,如此而已。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无关乎主义。
再说多党制问题。有些同志说搞宪政一定要搞多党制。于是,一边说坚决不能搞多党制,一边说就要搞多党制,种争论也很常见。我觉得这都是抽象概念型的思考问题。政党是从哪里产生的?多党制不是说有三个党、五个党就能弄成个多党制。这要从政党的产生来看。政党是从社会中产生的,社会利益的多元分化,就产生了不同利益群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实现自己利益的政治要求,由此人们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活动,于是形成政治组织。政治组织的最高形态是政党,所以政党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发言人,是利益的代表、代言人。政党从社会中产生,发出的声音能否产生重大的影响?这要看两点:一是政党作为利益的代言人,其代表的社会群体利益是否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如果是,这个声音发出去,社会公众就支持,政党就会有影响力,就会有力量;二是取决于社会中利益之间的博弈。社会利益群体中的利益互动博弈,催生社会力量不断生长,政党就逐渐生长出来了。
一个国家中,政党的产生是不是因为你愿意就产生,或者因不愿意而阻止它、扼杀它,政党就不产生呢?不是的。政党产生是由社会决定的。政党体制也不是由主观愿望所决定的,而是由不同社会力量的博弈为基础决定着政党力量的大小,最后形成一个国家的政党体制。所以政党制度是变化的东西,不可能有哪一个政治愿望规定下来,静态的、永远不变,这不可能。大家看印度,甘地领导印度人民赶跑英国殖民者时只有一个国大党,但到1993年大选时形成了两大党,印度长期一个大党现在形成了全国范围的两大党,印度还有地方性政党,在这里就不说了。英国以前典型的是两党制,最近这几年选举中产生了三党现象。日本长期是一党独大,党内分派,但最近这些年代选举中,日本出现了两党制。所以政党制度不是人为规定的,是社会发展的过程,是社会力量发展和互动的结果,是历史运动的过程。
就我国来讲,如果不承认我们国家是多党制的话,那我们把民主党派算成什么?实际上我国已经是多党,客观上就是多党制,我们的问题是党和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这值得研究。能否做到政党之间政治上的平等,真正做到名副其实的共同参与国家生活,发挥各自政党的作用,这个还有待于厘清。所以把多党制分成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这无从解释中国的现实。如果否认中国现在是多党的,除非认为民主党派不是党。当然,现在民主党派是不是党,就我个人来看,离名副其实的政党差很远,还是要用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待它。
宪政所讲的基本要素,无关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是社会生活的规律、基本要求,通过分权、制衡、政党体制等达到社会利益的大致均衡,在利益诉求、利益互动过程中以宪法的有效实施保障实现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政的根本要义在这个地方,价值取向在这儿,所以不在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这是我要讲的第一层意思。
二、中国共产党人民主观的先天缺陷
为什么现在说到宪政是如临大敌?以致于“宪政”不让谈?我觉得这和中国共产党人民主观的先天缺陷有关系,先天缺陷导致我们国家宪政建设的艰难。
缺陷在哪里?近代以来,人类历史上走向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是两大类型,西方学者写过一本《姊妹革命》:一个是英美革命,一个是法国大革命。人类走向民主政治,这两个路径的实践不同,给我们留下了很丰富的思想成果和制度成果,其中既有体现了民主规律的文明成果,也反映出民主进步过程中和民主实践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缺陷,这对我们今天怎么理解民主、把握民主政治、把握宪政有很重要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对于姊妹革命有截然不同的评价。英美革命和法国革命本身具有共同思想的前提,即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人生而平等,但最后的结果截然不一样:美国走向自由民主以立宪、宪制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国家政权体制,实现了200多年的社会稳定。法国大革命是一种群众性大革命,摧毁旧制度,讲共和民主或者平等民主,随后形成了法国一百多年不断的社会动荡。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里有共同的思想前提,但又形成了不同的历史演变,这里值得我们很好的思考。
那我们中国共产党是怎么看待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英美革命我们看成是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把法国大革命看成是人民的大革命。为什么?因为法国大革命是底层群众起来反对贵族、反对国王。马克思、恩格斯是从阶级斗争角度去看,高度赞赏法国大革命,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大革命,由此把法国大革命中的思想成果与做法推崇为共产党人的民主观。后来由苏联列宁接替下来。而国外对列宁是怎么评价的?“列宁是东方的罗伯斯庇尔”。
我曾经把英美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做过一个比较,我觉得两大革命的鲜明差异和不同结局,给我们留下了三点教训和思考。第一,群众性大革命可以摧毁一个旧世界,但难以完成建立一个新制度的历史任务。美国革命在推翻英国殖民统治时,13个州的代表坐下来做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建造一个新的美利坚合众国,在独立战争时期,美国人是英勇的战士;但在制宪时,战士就成了建设者。法国大革命讲的是摧毁而非建设。革命后若新制度不能有效建立和运转,所以法国群众性的大革命使社会不断动荡,社会难以正常运行。这是第一。
第二,如果没有一个宪法基础上的法治来控制和保障,哪怕我们得再好的口号和原则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美国革命《独立宣言》、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都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但法国大革命把《人权宣言》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喊,但没有宪政基础上的法治保障,所以后来迟迟不能进入新的社会正常运转秩序,形成的是一种社会大恐怖。法国大革命讲的是人权,讲的是自由、平等、博爱,但实际上革命成了以多数人的名义搞恐怖、流血、大屠杀,实际上是反人权的,民主走向了它的反面。
第三,要实现人权、保障人权,就要有效建立分权制衡的体制,这对于摆脱专制走向民主极为重要。法国大革命中可以把国王处死,但没有摧毁绝对权力,绝对权力只是从国王手里原封不动的转移到当时革命领袖手里,造成新的绝对权力。我们国家同样有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摧毁一个旧制度,但没有真正改变和摧毁这种绝对权力,只不过绝对权力从原来的统治者手里走到现在所谓的政党手里。所以专制政治的影响仍然很深。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走向极端,革命摧毁了旧的专制,但以新的形式恢复专制,而且可能比旧的专制来得更加专制、更加绝对。所以这些东西是法国大革命和英美革命给我们留下来的教训。
中国共产党受马克思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很看重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也是法国大革命明显的特点。中国共产党人用革命摧毁旧制度,但没有考虑到真正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人权。后来执政后的几十年,党领导国家建设中有成就,但也犯了很多严重错误。严重错误中,包括文革中无谓地牺牲和伤害了许多人的生命,因此才有文革结束以后邓小平讲“要民主法制建设”,因此才有讲“文革是践踏人权、践踏民主,人权得不到保障”。这和我们的民主观缺陷有关系。今天之所以把宪政看成是资本主义的,实际暴露了中国共产党对于什么叫民主政治的理解极为肤浅、原始。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必须要解放思想,必须真正研究人类社会中政治生活的客观规律,不要把客观规律分成什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等概念范畴。如果承认经济中生产力的发展规律是客观的,市场经济不姓资也不姓社的话,那么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发展走到井田,我们也应该解放思想,承认人类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客观规律同样不姓资不姓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什么叫民主,什么叫法治,什么叫宪政,才能真正做到推进制度变革、制度创新,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使每个人活得安全,免予恐惧的自由。
三、今天的中国推进宪政尤为紧迫尤为重要
2008年我到西班牙进行了半个月的考察,回来后有半年时间寝食难安,晚上睡不着,为什么?因为在考察中西班牙学者给我们介绍了西班牙在佛朗哥将军去世后是如何和平推进民主转型的。这让我思考了很多:佛朗哥1975年11月去世,10个月后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1976年9月去世。在佛朗哥去世以后的30年中,西班牙完成了和平的民主政治转型。我国在毛泽东去世后,用30年时间完成了经济恢复、初步增长到现在的快速发展.今天,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多元分化情况下,中国如何和平推进民主转型这个问题提到我们必须正面面对的议事日程上了,这是我们现在无法回避的大问题。当时听到西班牙介绍这个情况时很认真,在去西班牙之前我也做了一个功课,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林达的《西班牙旅行记》,书上专门介绍西班牙民主转型过程中错综复杂矛盾、各方力量较量、同志集团的内部斗争等,但是他们最后完成了民主的和平转型进程。我自己把西班牙的民主进程和中国现在将要面对的民主进程做了个比较,结果有半年时间自己没有睡好觉。为什么?因为我有觉得有“四个结”无解,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将来可能会发生社会大动荡。那半年中心情特别不好,一直在思考,想寻求四个无解能否变成有解。2009年7月4日的乌鲁木齐事件促使我写了一篇文章。即乌鲁木齐那天晚上发生的残杀无辜的骚乱事件让我感到如果不真正重视解决中国如何和平进行民主进程的问题,那7月4日乌鲁木齐事件就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有可能成为全国范围的事。
在这里我提出这四个无解,希望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是和平推进民主改革、民主进程需要社会和执政集团共同努力,当政的和在野的都要共同努力。
在和平推进民主进程中,西班牙原政府内部的统治力量自己作了转变,中国共产党能否作一个顺应历史潮流的自觉转变很重要。为什么这样说?佛朗哥去世前,他交代要把国家权力还给年轻的新国王胡安.卡洛斯。在佛朗哥将军专制独裁期间,老国王被流亡国外,佛朗哥将军将胡安.卡洛斯扶养起来,到佛朗哥去世前,他明确表示将来的国家全力交还给胡安.卡洛斯。新国王胡安.卡洛斯即位后启用新人苏亚雷斯做首相。他们首先做的一件事是在西班牙进行全民公决,究竟是继承佛朗哥将军的独裁专制体制还是搞民主政治的体制。在全民公决中,78%的公民参加了公投,94.2%的人赞成政治改革,建立民主体制。这使原来佛朗哥将军内阁的老人们看到了专制政治大势已去,而他们也想在未来的民主进程中赢得新的生存空间,所以这些老人纷纷出去自己组织政党,寻求未来的政治生存空间。
那么,中国共产党是否有这个魄力和勇气寻求自己在未来民主进程中的新政治空间,而不是老抱着28年流血牺牲作为执政的合法性理由与基础?坦率地讲,28年流血闹革命,荣剑父亲和我的父亲都是参与流血闹革命的,但必须要说这是父辈们作出的牺牲奋斗,和现在执政掌权的人没有一点关系。现在掌权的人自己没有流一点血,所以不能把前面人的牺牲奋斗作为自己掌权的理由。现在执政掌权的人要做的是能否把人民的事真正办好,真正为人民谋利益。如果现在掌权的人自己从28年流血那个说法中走出去,通过自己的努力形成自己现在执政的合法性基础,那么中国共产党就有很大的政治空间。但目前党内一些人老觉得你一提宪政民主就威胁到他的执政,自己把自己封闭。此思维若不转变,会把中国共产党自己憋死,会造成很大问题。由此,中国共产党一直对全党发出的所谓“政权兴衰周期律”这个政治警醒,实际上是“政权兴衰周期律”专制王朝的政治规律而不是民主政治的规律。“政权兴衰周期律”隐含着一个前提:“打江山坐江山”,权力姓张姓赵还是姓李,即家天下的政权不能丢。拿这个说法警告党员干部防止政权丢失,恰恰反映了传统专制政治文化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厚影响。
二是西班牙提升社会公平有助于为和平推进民主进程提供宽松的社会环境。这个社会环境我们现在能否做到?四个无解中唯有这个最容易解。西班牙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经济快速发展,到1977年人均已经达到了3260美元。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这时社会矛盾很多。但西班牙在佛朗哥去世之前就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劳资谈判协商机制、社会对话机制,包括进一步发展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对话的机制,逐渐放开新闻言论环境。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建立起来、社会公平程度逐渐提升的情况下,当西班牙推进民主政治时,人民群众没有直接参与其中,而是由极左、极右的政党委托中左、中右的政党进行谈判,中左、中右政治倾向的政党谈判结果,极左、极右的政党都认了,社会老百姓也认了。看起来西班牙民主进程中社会公众不在场,但实际在场,是他们默认了这个结果。因为社会的公平程度逐渐提高,社会保障底线有了,这就为西班牙政治改革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社会公众可以接受政治谈判的结果。
而我们国家现在的问题是贫富差距极大,社会矛盾极为尖锐,因此中国社会里几乎是人人讲政治。其实,社会是有分工的,让搞政治的人讲政治,搞经济的人专心做企业,做学问的人静心做学问,大家各干一行,这才是人人“安居乐业”,这岂不是很好?但我们国家各行各业的人都在讲政治。为什么?因为社会环境不宽松,社会贫富差距很大,而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都建立,特别是人的权利的法治保障安全底线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所以人人都缺乏安全感。这使得社会环境很不宽松,改革只要一动就有可能使各种矛盾像火山喷发一样地爆发出来。王岐山推荐大家看《旧制度与大革命》,这说明他确有担心。中国共产党如何争取宽松的环境推进民主?四个无解中这是最好解的。
三是能否在建立共识的基础上达成政治和解?西班牙在推进民主进程时,不同政治倾向的人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大家达成了两个共识:西班牙是西班牙人民的西班牙,一切以民族的利益为重,这是第一。第二,民主进程如何推进?要有政治和解,基础是保障人权,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全民共识,制定出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宪法。由此,西班牙国内不管什么样的政治倾向的政党都承诺在宪法基础之上、在法治框架之内共同合作,和平推进民主政治。这两个基本共识非常重要。那我们能不能在有些问题上达成和解?另外我们的宪法有没有全民认可,是不是从上到下都认为宪法反映了社会的共同意志?大家是不是都能在宪法基础之上、法治框架之内开展合作、妥协、理性的建设,推进民主进程?我们国家在宪法问题上、法治问题上,这个基础还不是很扎实的。从执政党本身来讲,宪法是否为我们的最高权威?现在还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事实上是以人为最高权威。当执政党和政府本身没有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地位的话,那么老百姓眼里也是没有法的。所以一些党员干部用政治权力强制的压制社会民众,社会民众没有权没有钱但有命,所以底层的老百姓有可能跟你拼命,于是出现了激烈的暴力对抗情况,这使得民主进程中有可能出现暴力现象,社会有可能陷入动荡。
四是西班牙进行和平民主进程时,曾经有军人试图搞军事政变,颠覆民主进程。这时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在王宫里发表了一刻钟讲话,就平息了这场政变,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西班牙的民主进程。西班牙有两个力量超越世俗社会,属于结构性的力量:一个是国王。西班牙国王是这个国家全民族的人格象征,国王可以超越世俗社会中不同党派、不同利益群体的纷争,对各个群体、各个党派产生影响,是作为民族意义上的人格象征,大家都听从国王的。一个是宗教,宗教是超越世俗生活的另一个结构性力量。恰恰在我们国家这两个东西都不存在,我们既没有国王也没有宗教,不可能把政党变成超越世俗社会、代表全民族或者全民族成员都接受和认可的民族象征。因此在世俗生活中(政党本来就是在世俗生活中的)各种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互动、利益冲突、利益博弈需要一套制度构架和平化解,最好的东西是宪法、宪政、民主法治。要想避免大的社会动荡,唯有把宪政做起来,大家都认宪法的最高权威,在宪政体制下,在共同的规则下开展执政党、政府于上各方的合作,来推进国家民主建设。要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大动荡,就必须有一个东西大家都认、都遵守。所以宪政、宪法的实行对我们国家后面的民主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必须是摈弃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那种空洞概念化、对立型思维,真正把民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大家必须努力地为宪政而呼、而喊,身体力行的维护宪法、实施宪法,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