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在嘲笑我们。真的。 这两天高伐林老师的一篇有关汪精卫历史定位的转贴,在万维掀起不小波浪。本人才疏学浅,不敢插嘴,只旁听思考。老实说,关于汪精卫的英雄和汉奸人生,我关注极少。对于新的翻案论点,若是没有经过一段时间潜心思考,本人是无法得出判断或意见的。-------------------------------------------------------- -------------------------------------------------------------------------- (以上是高老师博文截图) 高老师的转贴文中,有两封信。我且对这两封信研究研究,一边帮助自己思考,一边理理头绪。这种思考方式,属于本人新发明的“在研究中学习”。 “在研究中学习”的学习方式,是为了研究汪精卫而发明创造的。因为,我对汪精卫的知识几乎空白。在没有相关知识的前提下,就敢于对汪精卫进行研究,属于胆大妄为型。对了,我胆大。怕什么?大不了被骂汉奸卖国贼什么的。 论狗,我属于小小狗,也要汪汪叫。论流,我属于末流,但也要揣摩一流人物心理。我怕什么?大不了被骂神经病十三点二百五。 言归正传。 两封信:一封是宋庆龄何香凝写给陈璧君的信,另一封是陈璧君给她们二位的回信。 写信时间:一封于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另一封大约在同年十月。 写信地点:一封在北京红墙之内写成,一封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之内挥就。 两封信时代背景: 第一封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宋庆龄与何香凝找到毛泽东、周恩来,为陈璧君说情。她们与陈璧君私交很深。1912年汪精卫和陈璧君结婚时,何香凝还曾做过陈璧君的伴娘。毛泽东应允只要陈璧君写个认罪声明,人民政府就下个特赦令,将她释放。 第二封信。1945年10(11)月14日,陈璧君被押往南京。1946年2月18日转往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关押。1946年4月16日,关押在苏州司前街看守所的汪伪政权“第一夫人”陈璧君在江苏省高等法院接受公开审讯,被判无期徒刑。1949年4月23日,解放军攻占南京。不久,解放军接管了江苏第三监狱,陈璧君成了共产党的阶下囚,于7月间移解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服刑。 (图为:何香凝与宋庆龄) 两封信内容:【1】 第一封信。 陈璧君先生大鉴: 我们曾经在国父孙先生身边相处共事多年,彼此都很了解。你是位倔强能干的女性,我们十分尊重你。对你抗战胜利后的痛苦处境,一直持同情态度。过去,因为我们与蒋先生领导的政权势不两立,不可能为你进言。现在,时代不同了。今天上午,我们晋见共产党的两位领袖。他们明确表示,只要陈先生发个简短的悔过声明,马上恢复你的自由。我们知道你的性格,一定难于接受。能屈能伸大丈夫,恳望你接受我们意见,好姐妹殷切期待你早日在上海庆龄寓所、在北京香凝寓所畅叙离别之情。谨此敬颂大安 庆龄(执笔)何香凝 1949年9月25日夜于北京 (宋氏三姐妹:美龄,霭龄,庆龄) 第二封信。 信很快送到了陈璧君手里。 据说,陈璧君接到信后,沉默多时,最后表示拒绝。她提笔给宋庆龄、何香凝写了回信: 共党要我悔过,无非还是持蒋政权的老观点,认为我是汉奸。汪先生和我都没有卖国,真正的卖国贼是蒋介石。这不用我历数事实,二位先生心中有数,共党心中有数。正由于二位知道我的性格,我愿意在监狱里送走我的最后岁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这两封信真的存在吗? 从网上搜索到自称曾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工作过的徐家俊的两篇文章,文中他否定这两封信的存在。因这两篇文章内容有些不同,故都转贴于下,以方便读者阅读评断: 一,【徐家俊:揭秘汪精卫老婆终身被囚之谜】新华网,2011年04月14日 10:40:36 来源: 人民政协报 编者按 近年来,不少媒体刊登过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一类的文章。文中述及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特赦以汉奸罪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陈璧君一事找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她们还联名给狱中的陈璧君写了一封劝其认罪的信。陈璧君接到信后,再三思考决定拒绝认罪,在狱中终老一生。这件事情查不到任何原始出处,但其中有关内容仍一直被汪精卫、陈璧君的传记类书籍所引用,故以讹传讹,流传较广。 中国政法大学监狱史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史志办原主任徐家俊先生,在查阅大量史料的基础上撰写了此文。本刊现呈给读者,希望还历史以真实。 近十多年来,不少报纸、网络刊登过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一类的文章,其内容不仅与史实不符,而且在客观上也抬高了汉奸陈璧君的人格地位,在海内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下面笔者根据所掌握的史料,撰写了解放后被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真实的陈璧君一文,以期还原真相,匡正史实。 我自1972年10月起,一直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工作,并于1990年1月开始,从事上海监狱的编史修志工作,主持了《上海监狱志》和五本《上海监狱年鉴》的编撰出版,参与了《中华民国史大辞典》等书籍的编写,参与了上海监狱陈列馆和上海公安博物馆的筹建。我全面查阅了陈璧君的改造档案,看了她在监狱中所写的全部材料,还访问了管理过陈璧君的有关干部,对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的服刑情况比较了解。我还访问过常到狱中探视陈璧君以及全程处理陈璧君后事的陈之长媳谭文素(陈璧君长子汪文婴之妻)的弟弟谭文亮先生。为匡正史实,笔者把真实情况概述如下。 陈璧君因犯“通谋敌国、谋图本国罪”,于1946年4月被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先后关押于苏州狮子口监狱、苏州长春巷吴县看守所、苏州司前街公安局看守所。1949年7月1日移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女监。她因高血压和心脏病,并发大叶性肺炎,于1959年6月17日晚上9点15分病亡于提篮桥监狱医院。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关押期间,先后5次在监狱医院住院治疗,累计前后共计1791天。这也就是说,她生命的最后的近10年中,有一半的时间是在监狱医院里度过的。当时陈璧君的子女(三男二女)都在境外,陈璧君兄弟姐妹共11人,陈排行第四,当时在大陆的人员中,有其同父异母比她小11岁的妹妹陈舜贞,她先后住在上海巨鹿路和陕西南路,1958年11月迁南京(1963年病故)。陈璧君的后事是由谭文亮处理的。1959年6月22日,陈的遗体经尸检,在西宝兴路殡仪馆火化后,由谭文亮领回骨灰,通过邮局寄往广东。 宋庆龄、何香凝为陈璧君于1949年9月25日找毛泽东和周恩来一事没有事实根据。查《毛泽东年谱》,《周恩来年谱》和《宋庆龄年谱》均无记载。可以查到的是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出席新政协会议,当天晚上在中南海召集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等问题协商座谈会。宋庆龄在1949年9月21日至30日期间出席了新政协全体会议,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并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9月26 日,宋庆龄出席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筹备委员会和中华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在北平协和医学院礼堂的集会,纪念苏联科学家巴普洛夫诞辰100周年。另外,各媒体上也没有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陈璧君特赦之事找毛泽东、周恩来的内容,亦无毛泽东、周恩来会见宋庆龄、何香凝的记载。 另外,按照监狱管理规程,政府机关来文或亲属来信,首先要经监狱管理人员签收。经审阅后,再转交给服刑的犯人。特别是对时任国家重要职务,极有社会影响的宋庆龄、何香凝的来信不可能不做记载。如果有来信,首先要通过监狱管理人员看阅后,再交给犯人。如果中央领导机关或中央领导对陈璧君有什么具体批示,在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都应该有备案。现在上海政法机关保存完好的档案材料中,根本找不出宋庆龄、何香凝写给陈璧君的书信的抄件和任何线索。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保存着的陈璧君服刑时的各种档案中也反映不出宋庆龄,何香凝写信给陈璧君的情况,更没有要陈璧君发一个认罪声明的原件或抄件以及相关的线索资料。甚至陈璧君狱中所写的各种自传和思想汇报中,都没有提到宋、何向她写信的任何情况。经核实1949年7月~1959年6月间,管理过陈璧君的人员也从未听到过宋庆龄、何香凝联名写信给陈璧君一事。 多年来,上海监狱系统对陈璧君的管理十分重视,提篮桥监狱及其上级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常有专报、简报上报或转送市公安局领导,并抄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如1956年9月2日,当陈璧君病情稍有恶化,思想有颓唐倾向时,劳改处就向上海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杨光池、马金铮送发简报。同年9月27日,劳改处又向市公安局领导报告陈璧君的病情。当1959年6月,陈璧君病亡后,上海市公安局党组还写报告给上海市委反映具体情况。 解放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押提篮桥监狱服刑的陈璧君等汉奸犯没有被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他们仍持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所以陈璧君在监狱服刑期间最大的思想问题,是表示不接受国民政府的判决,希望能更换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她多次说过、也书面写过这样的话: “我申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我,我愿死在人民的判决下,不愿偷生在蒋介石所判的无期徒刑中。”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的服刑中其思想有一个转变过程,开始她不认罪,存在有“成王败寇”的思想。后来她经过学习和通过多次的生病住院治疗,切身感受到革命人道主义的待遇,感到人民政府确实是关心她、挽救她。在1955 年7月书写的思想汇报中,她这样写道:“1949年7月1日,我到女监。初期是很不能心平气和的。以为成王败寇。但每天的《解放日报》和我幼子(指汪文悌,笔者注)送进来的书,令我心平气和。知道共产党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事。后来见到毛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后,我更心悦诚服了。更后来,我挚友龙榆生 (注:万载人,曾是陈璧君子女的家庭教师,中国著名词学家,解放前曾与陈璧君一起关押在南京。解放后在上海博物馆工作。)又送来许多进步书来给我学习,且每月寄一封勉励我努力改造的信来,我更加了解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了……。启发我的第一个思想转变的人是我的幼子和龙弟(指龙榆生)了。我从书报的学习、吸收、反省和先生们(指监狱管理人员,笔者注)的教育,更从广播的教育中得到更多的事实道理了。关于改造犯人思想的材料很丰富,有深奥的、有通俗的,都能适合各犯人的文化程度。我是一个自问很努力学习的人,也觉得恍如置身于革命大学,但可惜我的病亦随着我的年龄增加。”在她留下的各种文字中,完全看不到她拒绝认罪,准备一辈子坐牢的任何痕迹。(来源: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郑顺财) 二,【徐家俊:澄清有关陈璧君的一段史实】(联合时报)提交时间:2012年8月30日 20:42 陈璧君——大汉奸汪精卫之妻,曾任国民政府中央监 察委员。1946年4月被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1949年7月1日从苏州监狱移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1959年6月17日因 病死于狱中。多年来,笔者在编史修志的过程中,通过查阅大量的文史、档案资料,并采访了当年曾经管理过陈璧君的多名管教干部,还采访了那时常到监狱送物、 接见,最后为陈璧君处理后事的陈的远房亲戚谭文亮先生,遂以成文。文中不少史料为首次披露。 10多年来,不少报刊、包括网络刊登了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的文章。该文称:新中国成立之后,宋庆龄、何香凝想拉陈璧君一把,1949年9月找到 毛泽东、周恩来。毛泽东说只要陈璧君发个简短的认罪声明,中央人民政府可以下令释放她。当晚(9月25日晚上)宋庆龄、何香凝联名写信给陈璧君。由于陈拒 绝认罪,还给宋庆龄、何香凝写了复信,因此陈璧君终身被囚。后来这段内容和宋庆龄、何香凝联名写给陈璧君的书信被不少汪精卫、陈璧君人物传记类书籍、互联 网所引用,有的还对此作了发挥,而且流传面较广。我认为这段史实完全是无中生有的捏造,是一种篡改历史、歪曲事实的造假行为。 这段所谓“秘闻” 始作俑者是“魏白” 我通过认真核实,这段所谓的“秘闻”,始作俑者是“魏白”。他在一本由国防文化出版公司于1995年11月出版的《审判汪伪汉奸,国共两党惩奸纪实》一 书中,首先胡编了这段史料。而且请大家注意,这本书的作者署名是魏白“编著”,而不是“著”。其中含义大有差别。(魏白先生后来在黄河出版社也曾编著、出 版了好几本有关解放军军史方面的书籍,如《四野十大虎将传奇》等)。《审判汪伪汉奸》全书各章、各篇标题多为故弄玄虚的“某某之谜”,如汉奸政权垮台之 谜、汉奸叛逆入狱之谜、汪精卫逃脱审判之谜、日寇凶手引渡南京伏法之谜、走狗恶棍先期暴毙之谜、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等等。 书中所引用的资料没有任何出处。有人怀着猎奇心理,通过以讹传讹,又扩大了传播面。这种不实的内容,既误导了读者,客观上又抬高了陈璧君的人品。同时又 对历史人物的研究造成混乱,给史学界造成了很坏影响。史学研究和人物传记的撰写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忌弄虚作假,违背史实的现象。 现存档案材料中 根本找不出相关信件 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中最大的思想问题是不服国民政府对她的判决。她拿的是国民政府的判决书,一直希望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她重新审判。她甚至多次说过,也书 面写过这样的话:“我申请人民法院重审我,我愿死在人民的判决下,不愿偷生在蒋贼(蒋介石)所判的无期徒刑中。”由于种种原因,陈璧君包括提篮桥监狱在押 的原国民政府判决的其他汉奸犯一直都没有改判过。(到1959年6月,陈璧君病亡该问题也没有解决) 长期来,提篮桥监狱和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对陈璧君的管理和她的日常生活都十分关注,对陈璧君服刑的情况,提篮桥监狱及其上级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常 有专报、简报上报或转送上海市公安局领导,并抄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如1956年9月2日,当陈璧君病情稍有恶化,思想有所消极,劳 改处就向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杨光池、马金铮送发简报。又如,同年9月27日,劳改处又向市公安局领导报告陈璧君的病情报告。1959年6月,陈璧君死亡后, 上海市公安局党组还写报告给上海市委汇报陈璧君病故的详细情况。如果中央领导机关或中央领导对陈璧君有什么具体批示,文件的运行路径肯定通过上海市公安 局、市公安局劳改处逐级转递,而且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都应该有备案。现在上海市的政法机关保存完好的档案材料中,根本找不出宋庆龄、 何香凝写给陈璧君的信。目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档案室完整地保存着陈璧君服刑时的各种档案。陈璧君的改造档案和监狱的文书档案中都反映不出宋庆龄、何香凝写 信给陈璧君,更没有要陈璧君发一认罪声明的原件或抄件,以及相关的线索资料。甚至陈璧君自己在监狱中所写的各种自传和思想汇报中,都没有提到这一内容。 陈璧君的管理人员 从未听说过这件事 按照监狱管理工作规程,政府机关来文或亲属来信,首先要经工作人员签收。经审阅后,再转交给服刑人员。特别是对时任国家重要职务,极有社会 影响的宋庆龄、何香凝的来信不可能不作记载。多年来我曾经访问过1949年7月至1959年6月间,管理过陈璧君的监狱管理人员,她们表示过去从来没有听 到过宋庆龄、何香凝写信给陈璧君的事情。而且在已经出版的各种《何香凝》、《宋庆龄》传记和《毛泽东年谱》,《周恩来年谱》和《宋庆龄年谱》中,也找不到 相关的内容。 由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编,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的《宋庆龄书信集》(全书55.75万字),收录了1909年-1981年 期间宋庆龄写给海内外各界人士953封书信。该《书信集》中也没有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与何香凝合写的那封给陈璧君的书信。另外,由尚明轩、余炎 光编,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出版的《双清文集》(全书68万字),是廖仲恺、何香凝著作的合集,包括函电、书信、演说、诗词、公牍等。书中也同样查不 到1949年9月25日,何香凝与宋庆龄合写给陈璧君的那一封书信。 当年的各类媒体 也没有相关报道 宋庆龄、何香凝为陈璧君一事,于1949年9月25日找毛泽东和周恩来一事没有事实根据。查《毛泽东年谱》,《周恩来年谱》和《宋庆龄年 谱》均无记载。可以查到的是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出席新政协会议,当天晚上在中南海召集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等问题协商座谈会。宋庆龄 在1949年9月21日至30日期间出席了新政协全体会议,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并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9月26日,宋庆龄出席中苏友 好协会总会筹备委员会和中华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在北平协和医学院礼堂的集会,纪念苏联科学家巴普洛夫诞辰100周年。另外,当时各媒体上也 没有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陈璧君特赦之事找毛泽东、周恩来的内容,亦无毛泽东、周恩来会见宋庆龄、何香凝的记载。 服刑犯人出狱 必须按照司法程序 陈璧君长媳谭文素的弟弟谭文亮,他曾多次到提篮桥监狱探视并送书、送食品给陈璧君。1959年6月陈璧君病亡后,他又代表陈氏子女处理后事。10多年 前,我曾访问过谭先生,详细询问过陈璧君的各方面情况。在访问和交谈中,谭文亮也从未谈到陈璧君所谓“拒绝认罪,被囚终身”的史实。我早在1995年 -1996年间,在不少文摘类的报纸上看到这些虚假内容,为此写过一篇短文,驳斥了陈璧君所谓“拒绝认罪,被囚终身”的史实,发表在1997年2月1日上 海的《党史信息报》的第2版上。也许有人没有看到,也许人微言轻,我所提出的事实和依据,没有得到造假者的纠正和相关媒体的重视。而陈璧君所谓“拒绝认 错,宁愿坐牢终身”的史料,现在有的仍然在书刊和网络上流传。 法律是严肃的,对人的定罪、判刑、收押、释放均要依法办事。新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从来也没有听到过某个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只要发个悔过声明后,就可以恢 复自由的事情。解放以来,1959年新中国成立10周年的时候,对部分犯人实行过特赦。1976年以后,也有过多次宽大释放。依照法律,服刑犯人只有通过 司法部门的改判,撤销原判、减刑、假释、特赦或者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法律程序才能出狱。所以,我们要对所谓“陈璧君被囚终身之谜”这类假史料、这类造假 行为认真调查,肃清不良影响,澄清事实真相,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作者系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市文史资料研究会会员,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史志办原主任) 后言: 原本准备对两封信进行研究,从两封信的字里找出一些可疑的声音。没想到,却找到否认那两封信存在的文章,使我惊讶,也有失望。我的“在研究中学习”今天到此为止。 我在对这两封信的研究中,没有下任何结论。但我所搜索到的证据,使我学到了一些东西。我会继续思考。 【1】这两封信有多种版本,我所引用版本链接:http://www.china.com.cn/culture/txt/2007-09/07/content_883835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