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与日本之间关于钓鱼岛领土主权的争议,自去年日本政府实施钓鱼岛国有化行动之后,一直保持着一定的张力,使得中国大陆与日本,还有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为此紧张不安。 最近,我们从媒体上经常可以听到日本政府这样一种态度和立场:钓鱼岛(尖阁列岛),不存在主权争议。 但是,如果我们把时钟拨回到1972年,中国大陆与日本建交的历史时刻,几个明显的历史事实,就可以证明:钓鱼岛(尖阁列岛),是存在主权争议的。 有哪几个事实? 讨论建交时,当时的日本外相大平正芳曾经问中国大陆总理周恩来:关于尖阁列岛,中方如何看待?周恩来回答道:钓鱼岛问题,这个话题现在不想谈。 让我们用语义学来判断这两句话背后的意义: 关于尖阁列岛,中方如何看待?日本方面正是认为大陆与日本之间存在钓鱼岛主权纠纷,所以,日本外相在与中国大陆建立邦交关系会谈时,才会向中方询问中国大陆方面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否则,若日本政府像今天一样,不认为钓鱼岛存在主权纠纷的话,他们就完全没有必要就钓鱼岛主权问题询问中国大陆方面的意见。所以,在日本与中国大陆建交谈判期间,日本政府的向中方询问行为,证明了日本方面,也认为中日之间,的确存在钓鱼岛主权纠纷的问题。 钓鱼岛问题,这个话题现在不想谈。 中方周恩来不想谈的行为,既不代表中国大陆政府认为钓鱼岛存在主权纠纷与否,也不代表中国大陆方面放弃了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反而也证明了大陆方面也认为存在钓鱼岛主权问题,只是不想在中日建交时谈论这个议题。 那么,钓鱼岛的主权到底归谁? 钓鱼岛主权归中华民国。 理由:1945年的『博茨坦公告』中,明确台湾回归中华民国。 目前中日钓鱼岛纠纷如何解决? 我认为分三步走:第一步,美国、日本和中华民国三国应该发表一个共同声明,明确钓鱼岛及其岛屿主权属于中华民国。第二步,中华民国与美国签订钓鱼岛托管协议。第三步,美国在中华民国同意的前提下,与日本签订钓鱼岛暂管协议。钓鱼岛及附属岛屿受『台湾关系法』和『日美安保条约』双重保护。 这样,钓鱼岛主权纠纷就可以得到在保持现状下圆满解决。 提出325解决方案的思路: 解决钓鱼岛问题,不能说什么“自古以来,自宫以后”的道理,而是要讲法理。钓鱼岛有关的法理是哪几条? 一是『马关条约』,满清把领土台湾和钓鱼岛割让给日本。满清为何割让领土给日本?因为战败了。同理,因为日本在二战是战败国,自然根据『波茨坦公告』,台湾和钓鱼岛归还给满清的合法继承者中华民国。后来虽然有美国托管,还有移交管理权协定,但都没有明确的涉及主权字眼。所以,钓鱼岛主权是很明确的,即属于中华民国。 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理上不是继承中华民国的国家,而是从中华民国版图上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的国家。中华民国仍然存在,虽然中华民国在联合国没有席位,虽然中华民国的邦交国很少,但这些都不能无视和否认中华民国三千万人民客观生活在台湾,有自己的政府和军队。 因此,美国日本中国大陆中华民国四方,如果企图在钓鱼岛问题上找到一条既符合法理,又尊重现实的出路,大家各退一步,照顾到面子的方案,那么,325解决方案是最接近可行性的方案之一。 请看日本NKH的专题视频:『日中外交是这样开始的』 (视频放置于评论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