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溝橋事變的紀念日再次繃緊了中日關係的這根神經,其實日本一直是一個需要敬畏的敵人。這不僅僅是因為雙方對南京大屠殺的態度的不一致,更重要的是在東海油氣田問題,釣魚島問題等利益性問題的根本分歧。所以儘管在一些特定的階段中日關係有了一定的好轉,但雙方都明白,這只是互相利用,友好是暫時的,敵對才是永久的。所以了解他們是必要的,我們將從如下幾個方面來分析日本文化。
一. 感恩與復仇
在感恩這一方面,日本人和中國人有很大的一致性,中國人有“滴水之恩,當報以湧泉”的說法;日本人也非常注重感恩,對於任何事情都要有恩必報。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如果一個人帽子被風吹掉了,在沒有徵得同意的情況下不要幫他撿起來,否則會造成人家無法報恩的尷尬。
然而,這裡要着重強調的是日本人的復仇意識,在感恩的同時,日本人也感仇——注重報復。這一點和中國人有明顯的區別,在中國人的文化里,一方面要“報以湧泉”,另一方面還要以德報怨。在現在的中國,愛憎分明早已過時,取而代之的是各種各樣的“善”,不願意為見義勇為的英雄作證,從而使街頭行兇的歹徒逍遙法外;不能毆打偷了自己錢包的小偷……而眾多的文藝作品都在述說着相近的情節,對於一個犯了錯誤的孩子,一個給過自己傷害的惡人,主人公不是去懲罰他的過錯,而是對其施恩,最終結局便是惡人被好人感動了,浪子回頭,變成了一個好人。不論這樣的結局在現實中是否真的經常發生,或者說發生過,或者說這樣的東郭先生真正的存在過,但文學作品的創作者似乎總是努力要人們相信,怨怨相報何時了,要面向未來,忘記仇恨等等“仁”的觀念。
這些在日本的文化里是絕對不可能的,在日本的文化里,恩與仇是同時存在的。在日本人看來,有仇不報是最大的恥辱,而花費慘重代價,最終完成復仇的人則被看作英雄。復仇文化是日本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被日本奉為道德教育讀本的《四十七個浪人的故事》就講述了一個這樣的故事:書中的47個浪人為了給自己的主人報仇,不惜殺掉自己的妻子,默默忍受世人的唾罵幾十年,最終殺掉了曾經侮辱過自己主人的仇人。這樣的故事在今天的中國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因為我們更關注現實中的幸福,絕不可能花那麼多的代價去復仇——完成精神上的義務。
一個廣泛流行的文學形象能夠反映其所在民族的文化特徵,因為要想流行,首先要得到廣泛的認可。能夠和日本的《阿信》,《血疑》相提並論的中國電視劇是《渴望》。如果說劉慧芳是中國人理解中精神偶像,那麼阿信也就是日本人的精神偶像。然而在中國人看來,阿信的確有敬業,感恩,努力,上進等優點,但同時卻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對於不公正的待遇只知道接受和感恩,不知道反抗;而在日本人看來,劉慧芳則是一個不但不知道報仇,還給自己的仇人以恩惠的是非不分的人——這就是在感恩和仇恨關係上兩國文化的差異。
二. 沒有仁義,忠、孝的絕對化
日本基本上全盤沿襲了中國的漢唐文化,吸收了中國幾乎全部的儒家思想,他們被視為中國封建文化的優秀代表,也是當今儒家思想者推崇儒學的一個重要依據——日韓這樣的發達國家都在崇儒。但唯一不同的是日本沒有“仁義”的概念,仁義這個中國傳統儒家思想的核心,在日本人看來“是對原則的破壞,因為有的時候為了實現對具體個人的仁義需要改變既定的規則。”,“中國人講仁義是因為中國需要仁義,而不是一種美德。”這就是我們不理解為什麼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日本人會在南京進行大屠殺,也沒有辦法去對付他們。而事實上儒家所說的仁義是一種僅僅針對自己能看得見的具體的事物處理的原則,比如說儒家學者會指責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軍紀敗壞,不仁義,因為他們看到了記載的他們如何殘殺百姓;卻不會去考慮為什麼他們會起義,去指責造成他們起義的貪官污吏——因為沒有看到那樣的記載。
同樣,日本也繼承了中國的孝,在日本的某個地方小學有一個寫有“忠孝”兩個字的碑,忠孝也就成為了這個學校的校訓。同時這在普通人的生活中都有體現,比如對父母的尊重,對長兄的尊重,父母決定兒女的婚姻(歷史上),媳婦對婆婆的尊重,都屬於孝的範疇。但日本的孝和中國的有所不同,中國人講的孝有一些規則的成分,比如說對家譜上所有先輩的尊重和祭拜。而日本人的孝則更體現為一種感恩,所以他們的對象只是能夠看得到的先輩,一般也就到爺爺,再往上的就沒有孝的義務了。
這裡說的忠是忠君的意思。在中國的文化里,忠是有條件的,就是君首先得仁,臣才可以忠,否則,不忠也不為過。而在日本的文化里,忠最多的體現在武士對其領主的忠,這種忠是絕對的,無條件地。同樣象《四十七個浪人的故事》裡的主人公們,去殺更高階層的領主,實際上也是不忠,但這樣做是忠於自己直接的領主,所以就做了。
三. 沒有科舉制度
在制度上,日本同樣沿襲了中國漢唐的制度,比如三省六部制,等等,但唯有一點不同的是日本從來沒有實行過科舉制。科舉制起於隋朝,盛於唐朝,在中國封建歷史上有極其重要的地位。這一點是很奇怪的,日本學習中國最多的是在唐朝,而唐朝是科舉制度完善並發揮巨大作用的時代,而日本竟然沒將這點學去。
當然,我們不相信是日本人意識到了科舉制度的危害——最起碼在唐朝,所以估計是因為他們沒有實行的條件——中央集權。日本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像隋唐那樣的中央集權,包括德川時代,各地的潘都有相當數量的武士。而中央沒有絕對的權力,就不可能拿出一套讓各勢力都服從的制度。
我們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說科舉是中國在近現代落後於日本的根本原因,但不可否認八股文抹殺了中國人的想象力,毀掉了一個民族。
四. 極端的反對嘲笑
在日本人看來,殺人犯是殺害他人肉體的人,而嘲笑者則是殺害他人靈魂與心靈的人。靈魂與心靈比肉體珍貴得多,因此嘲笑是最可惡的罪行。所以殺人兇手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被原諒,而對於嘲笑,則毫無辯解的餘地。
嘲笑在日本的文化看來是最大的不真誠,而對被嘲笑着來說是最大的侮辱。所以日本人借錢的時候會說:“如果我沒有能力還錢,寧願被當眾嘲笑。”這在我們看來是開玩笑,而在日本人來說,這是最重的毒誓了。
所以日本人會不惜一切代價保全自己的榮譽,這在很多時候表現為用自己的行動對嘲笑者進行反擊。日本畫家牧野吉夫在自傳中記錄了他自己通過多年努力來反擊一個嘲笑他的美國傳教士夫婦。實際上那個傳教士只是說了句“什麼,你也想去美國?”,而且多年以後,他們一定也記不起這句話了,但卻被作為刺激一個人取得成就的第一動力。
五. 恥辱感與罪惡感
幾乎所有的人做事情的時候總是認為自己是正義的,即便有時候不是,也會努力的尋找證據來說服別人相信,比如起義軍總會有一個弔民伐罪的理由。但日本人從來不這樣,他們是一種恥辱感的文化,也就是說它們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時候,不是看其正義或罪惡,而是看榮耀或罪惡。這就是為什麼二戰時日本在亞洲戰場殺了那麼多無辜的人,但他們卻一直對中國人和菲律賓人心存怨恨,因為這些人阻礙了他們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的計劃。
以恥辱感為驅動力的人,做事情的時候當然就只考慮成敗,而他的手段,以及行為對別人的傷害則不在考慮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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