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偏爱中国人? 两名中国游客近日在德国行纳粹礼被捕。按照德国法律,行纳粹礼是触犯刑法行为的,而且这种法规不仅限于德国。 1998年修订的《德国刑法典》第86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或为用于传播而制作、储存、进出口以及公开或在集会中使用德国宪法法院认定的违宪政党或组织标志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这些宣传品包括旗帜、徽章、制服、标语口号、问候礼等等。第86条第一款第4项还规定,可用于复辟前国家社会主义组织的标志也属于该条款适用范围。 有的人崇拜希特勒,是因为崇拜他从平民到元首的传奇般的经历。 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后,最初未对中国人进行太多迫害。希特勒本人也对中国文化颇为赞赏,没有认为中国人属于“劣等人”,不过也未像对日本人那样赋予其“荣誉雅利安人”的待遇。且中德合作此时正处于蜜月期,华人在德国的生活一开始并没有多少改变。 1911至1941年中德合作关系 1911至1941年间,中国和德国之间从合作到交恶宣战的关系,有重要历史意义。中德合作使两国结成一定程度之联盟,密切的合作使中国的工业和军备迅速进步,尤其是在中国抗日战争之前。此时期的中华民国一直在民国军阀割据与列强环伺下艰难生存。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虽在名义上统一了军阀动荡之中的中国,不过于同时期,日本对外扩张,主张对中国发动战争的鹰派势力抬头。有鉴于此,中华民国急需现代军备和国防工业以获得自卫生存的能力,而德国则需要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促成两国于20至30年代合作。虽然合作的蜜月期自1933年纳粹当政开始到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结束,仅不足4年,而且实质的工业改革也到1936年才开始;但中德合作仍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也大大提高了中国抵御日本侵略的能力,例如组建了国军德械师。 例如
1936年2月,国民政府派以资源委员会委员顾振为团长之代表团秘密访问德国。月27日,希特勒接见代表团;4月8日,中华民国代表顾振和德国经济部长亚尔马·沙赫特分别代表本国签订《德华信用借款合同》(《合步楼条约》补充协定),主要内容是:德国向中国提供1亿帝国马克无限期周转贷款,中国可随时用之于购买德国工业及其他产品,并规定货款除南京资源委员会提取小部分用于购买工矿设备和技术合作外,其余绝大部分由南京用来买德国军火和兵工设备。当天,德国向中国的出口物资将由德国国防部提供给中国的1亿马克信贷实行现金交易。合步楼公司合伙人将其股份转让给德国国防部,从而由军方背景的私营公司变为国营公司。
蒋中正、孔祥熙为此与阿道夫·希特勒、亚尔马·沙赫特互致贺电,标志着中德关系进入了“蜜月时期”。 1936年5月,希特勒派德国南部军区司令莱谢芳访华,作为中国代表团访问德国之回访;他主要视察德国军事顾问在华工作情况,培养与密切同蒋之关系。 纳粹德国对华人的迫害 然而随着纳粹党对反对派势力的清洗愈演愈烈,拥有大量左翼政治情绪的德国华人便成为政府打压的目标。尽管大多数普通华人平民在政治上并不积极,政府还是对华人社区展开监视与威胁,再加上德国民间传统的种族歧视得到纳粹党的煽动与承认,华人在德国的生活越来越艰难。自1936年起,盖世太保、汉堡警察和海关人员对汉堡唐人街的突击搜查越来越频繁,只要发现有华人违反纳粹当局外汇调查办公室严苛的经营条例就会被捕。1938年1月25日,莱因哈德·海德里希麾下的党卫队国家安全总局中国人中心(Zentralst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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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在柏林、汉堡和不来梅成立,专门负责控制中国移民和阻止德国华人数量的增加。此时纳粹政府对德国华人的各种刁难就已经不仅仅只是因为政治立场了——中国人中心在成立后便公布多条带有明确种族主义色彩的法令,比如一律禁止“与德国女人同居或产生私生子女的中国人”续签签证并勒令将之逐出德国。规模比较大的一次搜捕行动发生在1938年的10月13日,拘捕了首饰街的69名华人,并将之遣送到盖世太保的汉堡警察总部,关押了当中没有携带证件的10人,其余59人因为找不出犯罪证据,最终被释放。 在如此的压迫下,大量中国留学生和华侨选择回国,一些左翼激进人士甚至还前往内战中的西班牙参加国际纵队。根据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的报告,截至1935年仍留在德国的华人数已降至约1800人,到1939年二战前夕则仅剩1138人。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中德合作开始逐渐终结。1941年7月1日,纳粹德国正式承认南京汪精卫政权,重庆国民政府遂与德国断交。1941年12月9日,中国最终对德宣战并正式加入同盟国。中德宣战意味着中国领事馆为德国华人们提供的最后一层法律保护遭到剥夺,纳粹当局对德国华人的迫害随即进入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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