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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 (You 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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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德國政治家,基督教社會聯盟成員。
最新發布
· “我們被關在達豪集中營,被營救
· 德國“經濟五賢人” 預測經濟
· 使徒行傳給現代信徒的啟示
· 上帝在世界秩序中的作用
· 中國間諜在德國很活躍
· 中國俄羅斯的恩恩怨怨
· 巴伐利亞白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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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友述評】
· “亡中國者,終為俄羅斯!”
· 境外勢力讓中國年輕人好吃懶做
· 中國為全球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
· 納粹的後代不願打仗了
· 德國人內心深處“反華”?
· 如果伊朗政權垮台,中國還有戲嗎
· 中國會與伊朗、俄羅斯聯盟嗎?
· 市場不認道德
· 誰正在破壞國際秩序?
· 張又俠被立案審查調查
【人間小說】
· 誘因(微型小說)
· 赫爾穆特 (微型小說 )
· 微型小說: 父與子
· 謝盛友:馬丁廣場(微型小說)
· 謝盛友:盲(微型小說)
· 我做賊的經歷
· 謝盛友:醫生(微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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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盛友:北京樓(微型小說)
【散文隨筆】
· 巴伐利亞人基辛格
· 參訪歌德故居
· 250年《少年維特的煩惱》
· 奧運健兒賽前禁慾並不明智
· 俄羅斯特務計劃謀殺他
· 北京來個小刺蝟
· “港語學”死亡 方言死亡
· 德國“帝國公民”是什麼公民?
· 悼念李怡前輩
· 中國人的自卑
【人在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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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徒行傳給現代信徒的啟示
· 中國間諜在德國很活躍
· 巴伐利亞白腸
· 今天,“雅利安人”在哪裡?
· 告別議會
· 德國家庭收入高的孩子教育程度高
· 德國搜查中國洗錢組織
· 五分之一德國青年不願德意志
· 華友快餐店30年
【歐華文友】
· 巨流河那滴水歸入了大海---慟悼
· 慈眉善目,古道熱腸—悼王雙秀
· 無私之心始能竟功—悼莫索爾
· 悼念女作家簡宛
· 著名美籍華裔作家聶華苓逝世
· Der Mächtige Strom 《巨
· 歐華作協 2022年成績單
· 往事不如煙—悼祖慰
· 餐桌上的重要突破
· 歐華作協雲端會議圓滿結束
【華友之聲】
· 韓國泡麵風靡全球
· 基社盟黨中央黨部工作會議
· 通過教育與信仰改變世界
· 活着活着成了紅寶石
· 40年前的今天我們結婚
· 依舊飄然志貞—悼萬潤南
· 黃循財成為新加坡第四代領導人
· 沉痛悼念蔡太太鄭暉大姐
· 謝盛友2026 不再競選市議員
· 信靠祂的人,永遠有出路
【遙遠清明】
· 悼念老家老同學許振保
· 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逝世
· 黃循財與其父母的點滴
· 鄉愁是一首輕輕的歌
· 德國前總統赫爾佐克逝世
· 心系文昌
· 我差一點成了宋玉蘭
· 椰子,撐起海南的唯美
· 蟬:故鄉行
· 祖屋乃故鄉
【本月刊載】
· 援助中國抗戰的“駝峰天使”黃歡
· 謝盛友:當婚姻受到懷疑
· 德國人對中國和中文的興趣
· 謝盛友:德國四大老報紙
· 謝盛友:我們融而不入當地社會
· 謝盛友:三次“認識”馮至
【兩岸關係】
· 國民黨最大問題是沒有靈魂
· 張雪峰: 我們一定要攻打台灣
· 委內瑞拉也是對台灣的一擊?
· 中國大齡姑娘希望打台灣
· 誰敢動台灣不動產?
· 台灣將淪陷?
· 美國還會支持台灣?
· 台灣是誰的一部分?
· 他預測三五年內北京打台灣
· 賴清德獲得超過40%的選票當選
【法治思考】
· 施羅德是普京最重要的說客
· 計劃生育失敗《中國急需孩子》
· 呼籲釋放黎智英
· 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
· 黎智英之痛: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 國際消除對女性使用暴力日
· 中國人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文化
· 中國何時為計劃生育政策道歉?
·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 黎智英可能會死於獄中
【讀史札記】
· “我們被關在達豪集中營,被營救
· 上帝在世界秩序中的作用
· 中國俄羅斯的恩恩怨怨
· 法蘭克福學派的第二代領袖哈貝馬
· 中國現代四大史學家
· “國王”今天來到我的快餐店
· 默頓的《七重山》
· 特朗普與德皇威廉二世
· 甲午超日、丙午超美
· 東升西降: 歐美西方在衰落?
【往事回憶】
· 年輕人應當去下鄉找工作
· 甘地是希特勒的好朋友?
· 新的政治局有多少新三屆?
· 我們這一代不“躺平”
· 趙紫陽:我們欠老百姓太多
· 沉痛悼念金克爾
· 文昌著名小學之一茶園小學
· 糧票
· 謝盛友:蔣經國去世30周年
· 說不盡的海口第一樓
【八九那年】
· 第一個聖誕節沒有萬潤南在身邊
· 告別老萬
· 全球追思萬潤南先生
· 六四、天安門 — 不能忘卻的記憶
· 他成為自由和反抗的象徵
· 我們都不要忘記六四
· 35周年: 我們為什麼記住六四
· 世界人權宣言與零八憲章
· 北京嚴防爆發第二次六四
· 六四、天安門—不能忘卻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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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廢除死刑
    有關廢除死刑 古老的懲罰性正義指的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或者“以血還血”的暴力報復,也可以說是一種極端意義上的公平觀念。痛苦和死亡必須公平分攤,實在沒有辦法報復的,就只能等待“因果”正義的到來。現代死刑的一個基本理由也是“公平”,一命抵一命,或者讓殺人犯的家人也嘗嘗失去親人的痛苦。 但是,很久以前,這種冤冤相報的暴力正義就已經開始被約束到某種文明秩序的道德教誨之中。例如,《舊約》中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後來被解釋為並非提倡暴力,而是要將報復和懲罰限定在什麼樣的罪得什麼樣的報,或者誰有罪誰得報的文明尺度之內。於是,懲罰只能涉及直接有罪者,而不再涉及有罪者的家庭、部落或城邦。從報復到非報復,這是正義在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轉折。因此,“讓殺人犯的家人也嘗嘗失去親人的痛苦”便不再能成為死刑的正當理由。 1764年,意大利刑法學家貝卡利亞在他的《論犯罪與刑罰》一書中主張廢除死刑,貝氏對死刑的正當性發出的挑戰,是從權力來自於權利,而人的生命權不能讓渡的自然主義思想出發,屬於憲政範疇的理念,因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正(支持死刑)反(廢除死刑)兩派的觀點截然對立,近乎水火不容,誰也無法提出排他性的觀點。 正方認為,如果禁止殺人者以命抵償,而代之以剝奪自由作為等價,這對被害人是不公平的,這種與民事損害中的“等價補償”原則相近的思維,赤裸裸地反映了人類古老的同態復仇意識。同時,作為對犯罪活動的最高威懾,死刑是其他任何刑罰的效果所無法替代的,這就是所謂的“殺一儆百”,也是統治者最為迷戀的刑罰的實用工具主義手段。 反方則反唇相譏:如果說死刑的正當性是基於殺人償命的“等價報應”主義邏輯,那麼,對搶劫者斷手、對強姦者去勢,也就有了合理性;另一方面,千百年來的實踐證明,無論多麼殘酷的刑罰,也無法消滅犯罪,因此,“殺一儆百”的理論也是不能成立的。 羅馬共和國最後100年,法律上雖有死刑,但實際上並未執行;在747年至759年,中國歷史上唐朝曾經廢除過死刑;此外,日本在724年,開始實際廢除死刑,在日本歷史上留下了347年沒有死刑的奇蹟。在1395年的英國,一個公共抗議陳述被羅拉德派的十二點結論(The Twelve Conclusions of the Lollards)所採納。1516年出版的托馬斯•莫爾《烏托邦》就曾爭議死刑的益處,但尚無結論。1764年,意大利犯罪學家貝卡利亞的《犯罪與刑法》就針對非正義、社會政策、死刑及酷刑進行分析。受此書影響,神聖羅馬帝國的利奧波德二世,就曾在托斯卡納大公國廢除死刑,此是近代歷史上第一個永久廢除死刑的地區。1786年11月30日,利奧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確廢除死刑並命令搗毀其領域內的所有死刑刑具。2000年,意大利托斯卡納區區政府規定每年的11月30日為該事件的紀念人,該日也被世界上300個城市以“生命日之城”(Cities for Life Day)的名義紀念。 1849年,羅馬共和國廢除了死刑,其憲法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明確規定廢除死刑的憲法。隨後,委內瑞拉亦於1863年宣布廢除死刑;1865年,聖馬力諾廢除死刑,該國最後一例死刑執行案例發生於1468年。在葡萄牙,根據其1852年、1863年的立法,死刑於1867年在該國告終。 英國在1965年進行了一項五年實驗,根據其1965年通過的法案,謀殺將不再被處以死刑。(叛國、暴力海盜行為、對皇家船塢縱火、以及戰爭時期的軍事犯罪仍然有死刑之適用),而本法案最後於1969年確定為永久法案。英國最後一次死刑執行是在1964年。1998年時,英國宣布廢除所有和平時期的死刑。1976年,加拿大廢除死刑;1981年,法國廢除;1985年,澳大利亞廢除。197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一項正式決議,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適用死刑的犯罪數量,並以逐步達到廢除死刑為目標。” 德國基本法第102條:死刑業經廢止(Art 102  Die Todesstrafe ist abgeschafft.)。 二次大戰剛結束時,將近八成的德國人都支持死刑,所以即使向來主張廢除死刑的社會民主黨也不敢違抗民意倡議廢死,其它各黨更是如此。 當時占領軍已經在紐倫堡進行過多次大審,其中一級戰犯早被絞死,許多二級戰犯雖然也將同此下場,但是遲未執行。若伯姆跟納粹的淵源頗深,為了營救命在旦夕的同路人,於是想出了規定廢除死刑的妙計。沒想到不僅社民黨附和,更大的基督教民主聯盟也表態支持,它的黨員裡面不少人也同情納粹,第102條自然就通過了。 制憲者根本不在乎一般殺人犯的命運,如果不是為了讓那些納粹魔頭脫罪,他們才懶得制訂第102條呢。果然,1945年5月,基本法通過之後,總理艾德諾立刻就要求美國占領軍指揮官釋放定了死刑的納粹分子。指揮官聽進了一部分意見,讓某些人犯免除一死,但是其它倒霉的則還是照樣命喪黃泉。 在廢死運動上,德國是關鍵火車頭。二戰之前雖然有瑞士與荷蘭這類小國廢死,但是不成氣候。隨着經濟復興的成功,德國在西歐的份量越來越重,他們也乘勢推銷基本法的價值觀,特別是強力推動歐洲人權公約的通過,要求所有會員國廢除死刑。除了白俄之外,今天的歐洲各國全部廢除死刑,窮本溯源,德國居功至偉。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的是,他們的廢死其實是偶然造就的產物。基本法第102條是在違背民意的情況下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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