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加拿大的感恩节,不说火鸡和南瓜派,而说说我今天见到的两件事: 事一:中午去台湾人主持的列治文的灵岩山寺吃斋饭。灵岩山寺是庵。既然是庵,里面的师傅们自然都是女性。庵对香客和食客无性别歧视,一律迎进来。香客和食客中,以大陆籍为多,女多男少,有老有少,也有非华裔面孔。虔诚的,着海清,跪拜在佛像前,嘴里念念有词;其他香客拜佛烧香,其目的不同,也许为家人祝福,也许思念逝去的亲人,也许是临时来抱佛脚的。进庵,迎面走来一个着海清的黑人弟兄香客,菩萨笑脸,双手向我行礼:阿弥陀佛。我立刻有样学样,回礼,不想让人有中国大陆人不会笑的坏印象。 事二:饭後,回家路上,停在一华人超市前。部落婆在店里东看西看,查看东西的价格。我在店里东看西看,查看客人的面孔,没看见一张笑脸,却看到三张丑陋的猪脸:三个大猪头。猪头被放在白色货架上,每个4.99元。真便宜!我的脑子记忆芯片迅速往回倒,已记不得上一次是哪年吃猪头肉了,也许四十多年前了。我迅速拿出手机,像凶杀案现场的警察,以不同角度给猪头拍照存档。一像是南美的女人带着一个五六岁男孩走近我,女人和男孩同时看到了大猪头。女人一脸惊恐,男孩一脸笑容。男孩伸出手指去捅一猪头上的鼻孔,女人立刻把男孩的手拽了回来,加以训斥。部落婆来了,我指给她看猪头。她见怪不怪。我笑说,你开我车回去,我要买个猪头,拎着走回家,哪人多就往拿走。部落婆笑,肯定有人打911,几分钟内你就出名了,还有你手提猪头行走在温哥华的照片会传遍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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