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聽盧台長說了“父債子還,夫債妻還”,如果我的前夫作風不檢點,現在與我離婚了,我是否還要承擔他的業障? 答: 夫妻本是無緣不來,丈夫在外欠的情債妻子也要還的。 如果離婚,要徹底離掉。斷掉一段時間,以三年一個階期為準,三年後才能不影響你。 就算離了婚,在 3 年內前夫造的業照樣會影響你的。猶如夫妻雙方的離異實際上除了因果之外,已造成的惡業是共同所為。故共業需共同承擔。 如果一方好好念經,消孽還債,把冤結徹底解開,不再欠對方的時候,就可以不用承擔對方的孽障了。 ---佛學問答 第44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DMy5ffy2lk 夫妻替對方承擔多少業債 |